8月27日,外交部新闻司副司长华春莹主持中外媒体吹风会,邀请国务院法制办政法司副司长赵晖、外交部领事司副司长崔爱民、公安部出入境管理局副局长曲云海为中外媒体介绍新出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入境出境管理条例》基本情况,并就签证、居留证件审批时限及审批期间留存护照、生物特征信息采集、人才签证等回答了记者提问。主要问答内容如下:
问:与原法律法规相比,《出境入境管理法》和9月1日即将施行的《外管条例》做了哪些调整?对外国人有哪些影响?
崔:出境入境管理法和条例涉及到外国人管理和服务内容很多。首先,中国坚持对外开放政策,促进对外交往和对外开放是制定新法的重要目的。我们欢迎外国朋友来华从事商贸、旅游等活动,并将一如既往提供签证便利。
与新法施行前相比,中国驻外签证机关在签证受理时限、审发流程等方面均没有调整。通常情况下,外国人在递交申请后4个工作日即可获发签证;外国人不仅在本国,还可以在第三国或地区申请来华签证;不仅可以本人亲自申请,也可以通过旅行社代为申请,或者是亲友代为申请来华签证。这些做法同世界大多数国家相比均十分便利,也符合中国改革开放和经济社会发展的实际需要。
曲:新法根据形势发展的需要,践行社会管理新理念,从改进服务和加强管理入手,完善和创新有关外国人服务管理制度,为规范新时期外国人入境出境活动提供了健全的法律基础。
在促进对外交往和便利人员往来的基础上,新法和条例针对当前面临的形势,进一步规范了外国人停留居留管理活动,健全了外国人入境执法服务行为的条件、程序,完善了对非法入境、非法居留,非法就业和其他违反出入境管理的外国人的调查和处罚措施,有助于进一步规范外国人入出境管理工作,更好地维护外国人入出境秩序。
问:据我所知,新出台的管理条例以及法规可能会影响到外国记者居留证件的延期。根据9月1日开始施行的条例,对外国记者的居留证件审批以及延期时限将由原来的5天增加到15天,这会影响到我们的工作。因为在审批期间,我们的护照可能需要由审批机构留存。请具体说明新法中关于外国人居留证件延期问题的规定。能否在不影响我们工作的同时,进行居留证件延期的有关审查?
曲:原出入境法律法规对公安机关办理居留证件的审批时限未作规定。新法和条例规定公安机关办理居留证件审批期限为15个工作日,但上述规定仅为最长时限,公安机关在实际工作中可以结合申请人需求,加快审批进程,提供相应便利。
新法和条例规定,外国人申请办理签证和停留居留证件业务,应当提交本人护照。公安机关受理外国人申请后,需要对外国护照的真伪和效力进行甄别确认,所以一般在受理审批期间需留存护照。条例规定,申请人所持护照因办理证件被收存期间,可以凭受理回执在中国境内合法停留居留。实际工作中,我们注意到一些外国朋友反映留存护照的做法影响其在国内旅行和出境入境,我们已通知各地公安机关,对申请人在受理审批期间有持护照出境等客观需求的,在确认护照真伪和效力后,可以在交验护照原件后将护照交还申请人并留存复印件。
问:关于新法和条例规定,公安机关办理居留证件审批期限为15个工作日。请介绍具体考虑。
曲:新法和条例考虑到对外国人在华长期居留事由需进行全面审查等因素,规定公安机关办理居留证件审批期限为15个工作日。但我刚才也讲了,上述规定仅为最长时限,公安机关在实际工作中可结合申请人需求,加快审批进度,提供相应便利。
问:听说从2014年开始,由旅行社协助办理签证会采取一个新措施,即申请者必须亲自到大使馆的签证中心更新办理手续,因为要提供指纹和照片。请证实并作出解释。
崔:新法和条例中,我们对F签证和L签证进行了区分,新设立了M字、S字和Q字签证。其中,Q字签证发给入境探亲的外国人,S字签证发给来华处理私人事务的外国人。Q字签证和S字签证虽然都包括探亲事由,但探亲的对象情况不同,所以条例作了区分。总的看,在新法规颁布实施之后,外国人来华探亲手续将更为简便。
问:你刚才提到申请居留证件延期时,我们的护照最多可能要留存15天。我们交存护照后会有一个收据,那么外国商务人员和记者是否可以凭这个收据在中国境内旅行,比如说乘坐飞机?
曲:公安机关在留存护照期间会发一个受理回执。受理回执的有效期和居留证件受理的时限是一致的。外国人管理条例规定,外国人可凭受理回执在中国境内合法停留、居留。如果外国朋友需要在中国国内旅行,乘坐交通工具,可以临时取回自己的护照。旅行结束后,或者外国记者临时采访任务结束后,应把护照及时交还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以便及时办理签发相应证件。很多外国朋友都很关心,是不是任何一本居留证件都需要办理15天?我可以再次明确告诉大家,15天只是法律规定的最长期限。我们已经专门向全国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提出要求,协助解决申请人的合理关切,为申请人提供良好的服务。
崔:R签证是新设的签证种类,主要颁发给国家引进的高层人才和急需的专门人才,这是根据国家人才引进战略实施而设定的。目前,中国驻外签证机关已经在为中国政府引进的外国高层次人才和急需紧缺专门人才提供签证方面的便利。随着新法律法规的施行,未来外国高层次人才和急需紧缺专门人才的签证将被纳入R签证范围内。中国驻外签证机关根据国内主管部门通知审发R签证,有关具体办法正在制定当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