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成都8月21日电8月20日,成都市政府外事办公室发布《成都市疫情期间外国人来华邀请函申办指南》(以下简称《指南》)。
《指南》提出,对于疫情期间急需入境来(返)蓉的重要商务、物流、科技、生产和技术服务等类别的外国人,可由邀请单位本着“事由充分确属当前必要”原则,向所在地区(市)县行业主管部门或外事部门提出申请,提交阐明邀请事项必要性紧迫性的情况说明、疫情防控方案,经有关程序审核通过后,向四川省外事办公室申办《邀请函》。
《指南》还明确了邀请单位职责、申办流程及材料、注意事项等。
邀请单位职责
邀请单位为成都市各级行政事业单位、在成都市依法登记的各类社会组织和企业、依法在蓉设立的其他机构。
向所在地区(市)县行业主管部门或外事部门通报被邀请人邀请函获取、签证获取、入境和离境等情况;
申办流程及材料
(一)提交申请
邀请单位向所在地区(市)县疫情防控指挥部指定的受理单位提交申请。材料清单如下:
申请报告;
邀请单位疫情防控工作方案;
被邀请人护照复印件(曾来华的须提供此前签证复印件);
邀请两人及以上人员来华的,应以表格形式作为附件提供被邀请人名单(包含姓名、性别、国籍、护照号码、签证地点、所属单位及职务等信息);
被邀请人签署的知情承诺书;
邀请单位营业执照或其他注册、批复材料;
所在区(市)县疫情防控指挥部要求提交的其他材料。
(二)区(市)县审核(原则上5个工作日办结)
(三)市政府外办复核(原则上2个工作日办结)
经区(市)县疫情防控指挥部审核通过的邀请事项送市政府外办复核,并出具复核意见。材料清单如下:
报至区(市)县疫情防控指挥部的申请材料;
区(市)县疫情防控指挥部审核意见。
028-61888451
(四)省外事办审批(原则上5个工作日办结)
市政府外办复核通过的邀请事项,由邀请单位递交至省外事办窗口申办邀请函。材料清单如下:
市政府外办、区(市)县疫情防控指挥部审核意见;
省外事办要求的其他材料,包括但不限于:
(1)邀请函申请表格(省外事办官网下载);
(2)邀请单位担保承诺函(省外事办官网下载);
(3)邀请单位材料:邀请单位营业执照或其他注册、批复材料;邀请单位法人及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企业对外贸易进出口海关报关单(或涉外联系卡)。
注意:除“邀请单位材料”外,上述材料均需单位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办理地点:
成都市成华区一环路东三段100号,四川省外事办二楼办证大厅。
028-84356797
办理指南及要求见网址(点击文末“阅读原文”可直接跳转至网站查看):
注意事项
1.外国人来华邀请函办理不属于行政许可或行政审批事项。颁发签证的决定权在中国驻外使领馆。中国驻外使领馆有权拒发签证或改变、取消已发签证并无需说明理由。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将停止邀请单位申办资格,并视情况将有关问题线索转交公安等部门依法处理:邀请单位提供虚假申办材料、邀请单位为其他单位代办申请、被邀请人来华从事的活动与申请事由不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