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国人来华签证申请材料清单与准备指南如下:
基本申请材料
护照:有效期为6个月以上、有空白签证页的护照原件及护照照片资料页复印件1份。
签证申请表:1份《中华人民共和国签证申请表》。申请赴华工作(“Z”字签证)、学习(“X”字签证)者、第三国公民及使用同一护照偕行人还须填写《中华人民共和国签证申请表附表》1份。
照片:小2寸(48mm×33mm)近期、正面、彩色、免冠护照照片1张,粘贴在申请表上。
合法停留或居留证明:如不在国籍国申请签证,需提供在所在国合法停留、居留、工作、学习的有效证明或有效签证的原件和复印件。
原中国护照或原中国签证:曾有中国国籍,后加入外国国籍者,首次申请中国签证,须提供原中国护照原件及护照照片资料页复印件;如持新换发的外国护照申请签证,须提供原外国护照照片资料页及曾获得的中国签证复印件。
其他支持性申请材料
C字签证:外国运输公司出具的担保函或中国境内有关单位出具的邀请函。
D字签证:中国公安部签发的外国人永久居留身份确认表原件及复印件。
F字签证:中国境内有关单位或个人出具的邀请函件。
特别说明
L字签证(旅游、探亲签证):在华单位或个人的邀请函;如无邀请函,需提供在华旅行日程安排、机票和酒店订单。
M字签证(商务访问签证):中国境内的贸易合作方出具的邀请函。
Z字签证(工作签证):有效的《外国人工作许可通知》。
S1字签证(长期探亲签证):在中国境内居留的外国人出具的邀请函及邀请人的护照个人信息页和居留证件复印件,以及申请人与邀请人之间的亲属关系证明(如结婚证、出生证等)原件和复印件。
办理流程
递交申请:前往中国签证申请服务中心递交申请,并留存十指指纹。
注意事项
免采指纹人员:未满14周岁或超过70周岁人员;持外交护照或符合中国外交、公务、礼遇签证审发条件的人员;五年内持同一本护照在同一使领馆获发签证并留存过指纹的人员;十指手指均残缺或十指指纹均无法留存人员。
以上是外国人来华签证申请的材料清单与准备指南,确保按照要求准备齐全材料,以便顺利完成签证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