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其他人员及无法使用学校OA系统人员暂时通过线下申请渠道一事一报。
3.新办护照者,需携带身份证原件前往办证中心或省外办采集指纹及签名。
三、外事办证中心制作发放任务批件
1.出国89天及以下者,根据系统和短信通知,到办证中心领取任务批件后,持因公护照办理因公签证。
2.出国90天及以上:根据系统和短信通知,到办证中心领取任务批件(自行持因私护照办理签证手续)。
3.国家留学基金委项目:根据系统和短信通知,到办证中心领取任务批件(自行持因私护照办理签证手续)。
四、领取护照、办理签证及派遣信
1、持以下材料原件到省外办领取护照:任务批件、证照领取单、电子护照申请表、团长承诺书、身份证及复印件等。
3、可选择持以上材料委托省外办驻川大代办点(办证中心内)代办领证和签证手续。
4、派遣信:在“四川大学因公出国(境)管理服务系统”的“出国(境)申报及查询”栏目提交派遣信需求,根据系统和短信通知,到办证中心领取由国际处出具的派遣信。
1.在7个自然日内原路归还因公护照至省外办或省外办驻川大代办点(办证中心内)。
2.在一个月内完成出访后公示,并在系统中提交出访总结报告及公示表。
3.在系统中填报外汇支用单,经审核通过后,办理财务核销手续。
流程细则:
一、时限要求
1.材料初审合格后,完成线上审核流程及制作批件至少5个工作日;
2.省外办制作护照:至少5个工作日(已有护照号的可与第3项同期办理);
3.办理派遣信:3个工作日;
二、申报说明
(一)填报注意事项:
2.出访任务:国际会议或机构名称请用中文全称;
3.由于执行相同任务不得拆团,请参加大型国际学术会议人员尽可能提早集中申报,以免相互影响导致不能顺利通过审批及按时出行;同一学院同一行政级别教职工可填写在同一团组内;
4.个人联系方式务必填写准确,以免错失系统通知。
(二)上传附件材料
材料模板见申报系统或教师因公出国所需材料清单
1.邀请信(非英文需中文翻译件;赴日本需提交三书;参加双跨团须提交任务批件和任务通知书)
2.《公示信息表》(收到邀请信后公示至少5个工作日方可提交申请);
3.《行程计划表》(分日期或阶段略述交流活动主要内容,行程日期需闭环);
4.因公出国(境)团组团长承诺书(手写签名)
5.证件照片(小二寸白底)电子版;身份证照片正反面排在同一页面;
6.非川籍人员/60岁以上男性/55岁以上女性:提交《在职证明/任职文件》、《居住证》或《劳动合同》任一项材料扫描件;70岁以上人员提供《健康证明》
7.带有条形码的电子护照申请表;
8.采集生物特征信息(首次办证需携带身份证原件到办证中心或省外办录取指纹及签名);
9.在外期间准备三张交流活动的照片,返校后与出访总结一并上传。
关于邀请信:
①应由前往国家/地区本土发出,邀请人身份应基本对等;日本邀请信通常为三书(招聘理由书、身元保证书和滞在预定表,学习培训需提供在留资格书);
②正规格式、用公函纸打印;
④出访期限要有明确的起止日期或开始日期加上停留期限;
⑤要有访问内容及费用负担办法。
(三)查询审核进度
(四)领取《任务批件》和《证照领取单》
校内申报完成后,请保持手机畅通,注意查收系统通知短信及邮件通知,并按照通知要求到办证中心领取《任务批件》和《证照领取单》。
三、领取护照和办理签证
1.因公护照及因公签证均须通过省外办办理。
2.制作因公护照:至少5个工作日;
新办护照须本人提前携身份证前往办证中心或省外办留取指纹和电子签名。
领取证照需持以下材料:
①因公出国任务批件;②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③因公出国电子护照申请表;④证照领取单;⑤出国(境)承诺书原件等。
4.省外办驻川大代办点可提供有偿服务:代领还证照、预审签证材料及代送取签证等服务。
四、办理/领取台湾通行证及签注
五、任务执行和变更申请
出访任务的执行情况和变更申请须通过“事中管理及变更”栏目进行申报。
1.按期出访后,需及时进入“出访信息确认”进行上报;返程后也需及时报备。
3.在外访问期间一般不得延长出访期限。如遇航班延误/取消、机场罢工等不可抗力因素等特殊情况需要延迟数日返程时,也须提前通过“延后归国”栏目进行申报。
4.延后归国:原出访任务未能按期结束,需要申请延期时,须另提交出访申报并选择“事中管理及变更”中的“延后归国”栏目,生成新的任务批件。
六、回国手续
1.7个自然日内归还因公护照
2.按时完成出访总结等出访后管理事项
请在归国一个月内完成出访后公示,并进入管理系统中提交出访后公示表及其它总结材料,完成出访事后管理流程。温馨提示:出访期间需准备三张交流活动的照片,返校后与出访总结一并上传。
3.报账注意事项
出访90天以下者,请在完成事后管理事项后,在系统中填写提交外汇支用单,经审核通过后,打印审核通过的外汇支用单到望江校区行政楼511进行复核并签字盖章,再办理学校财务报账手续。
出访90天及以上者,请持以下材料到望江校区行政楼511办理外汇支用单:
七、温馨提示
1、需要变更出访地点怎么办?
变更出访地点,需通过系统另行提交任务申请。任何情况下不得增加出访国家。
2、住宿费超标及中转地住宿问题
3、选乘凌晨航班,出海关的日期会比实际出发日期的早一天怎么办?
联系方式:
外事办证服务中心
地址:望江校区西区留学生公寓一楼
系统技术支持
李老师:18291489704
省外办驻川大代办点(外事办证服务中心内)
中共四川省委外事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四川省外事办公室、四川省港澳事务办公室)
地址:成都市一环路东三段100号(请携带身份证前往)
护照办理、领取、归还及按指纹:2楼办证A厅
地址:望江校区成都市一环路南一段24号
邮编:610065传真:85403260
86-28-85404131(港澳台事务科);86-28-85407080(出国派管科);86-28-85403116(综合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