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申请出国探亲、访友,必须提交境外亲友的邀请信以及邀请人在目的国的居住证明,此类邀请信可以是正式邀请函,也可以是含有邀请内容的普通信件,并需附上信封,值得注意的是,申请过程中无需提供经济担保证明。
2、申请人需具备明确的短期访问目的,并有充分材料证明其访问性质,需提供可靠的经济保障证据,以证实有能力支付往返旅费及在目的地居留期间的生活费用,还需提供可靠证据,表明申请人无意图在美国寻求永久居留。
3、办理探亲签证所需材料包括:有效护照及适量照片(与护照照片一致);境外亲属或朋友的亲笔邀请信原件;经济担保书原件(经济条件良好的申请人可自行提供担保);亲属或朋友居住或身份证明复印件;以及申请人所在单位出具的相应证明。
4、核酸检测结果不会显示在健康码上,且可能需要12小时才能出具,旅客在入境前应做好充分准备,此要求不会影响其他防疫措施的执行,港澳通行证探亲签注适用于前往香港或***探望定居、就学或就业亲属的申请人。
2、探亲签证所需材料包括:签证申请表、白底照片、护照、户口本首页及申请人本人页复印件等,签证是***国家机关在本国或外国公民的护照或其他旅行证件上的签注、盖印,表示允许其出入或经过国境的手续,相当于一种签注式的证明。
3、针对家庭团聚需求,以下将详细介绍美国探亲签证的办理流程,需准备面签预约资料,包括填写签证电子申请表(DS-160表格)和上传必要的表格及照片。
1、根据新政策,未满16岁或已满60岁的申请人,以及在同一受理部门、持同一本《往来港澳通行证》再次申请同一事由签注的申请人,可以委托他人代为申请,这一政策旨在为特定群体提供便利。
2、中国公民前往***无需签证,但需同时持有有效的往来港澳通行证和签注。
3、内地居民持往来港澳通行证和逗留签注,在***或返回内地期间,若需再次申请往来港澳通行证及逗留签注,或申请赴香港其他签注,可由原逗留签注受理审批部门或珠海签证办受理。
1、探亲签证申请需准备签证申请表、白底照片、护照、户口本首页及申请人本人页复印件等基本材料,签证是***国家机关在护照或其他旅行证件上的签注,作为出入国境的证明。
2、家庭团聚申请入境居留的,需提交居住在中国境内的中国公民或具有永久居留资格的外国人出具的邀请函件和家庭成员关系证明,因寄养等原因申请入境的,需提交委托书等证明材料。
4、还需提交本人有效护照及签证原件、境外人员临时住宿登记单原件及复印件、填写完整的《外国人签证证件申请表》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