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看到卖家孔女士发来的孟加拉猫时,陈某直接被可爱的模样吸引了,再加上孔女士一番精彩的介绍,陈某便直接询问价格,孔女士也不废话,直接说5800。
看到如此价格,陈某当即就下了订单,由于两人相隔距离并不远,没两天,陈某就收到了期盼依旧的孟加拉猫,看着比照片还可爱的猫咪,陈某瞬间觉得这次消费真值!
当没几天,陈某就收到孔女士的消息,说自己价格标错了,应该是58000元,少了一个“0”。
作为卖家,孔女士怎么能犯这么基本的错误呢?
原来,孔女士和丈夫早就步入宠物行业,但也是第一次做网络销售,在于陈某交流的时候,孔女士也是十分紧张,虽说最后将猫咪卖掉。
但最后与丈夫对账的时候,孔女士发现自己居然买错了,经过再三确认,相差是十倍的价格,无奈之下,孔女士只好联系陈某,想要他补差价,或者退货。
了解情况后,陈某表示自己询问的就是这只猫咪,同时价格也是孔女士自己标注了,自己合法购买,消息记录为证,如今价格相差巨大,那是孔女士的问题,所以陈某不会退货,更不会补差价。
无奈之下,孔女士只好与丈夫连夜开车到陈某的居住地,希望能当面将此事协商,毕竟相差的不是一点钱。
孔女士对陈某说:“只要您愿意退货,或者补差价,我们愿意给你2000元作为补偿。”
陈某依旧不愿意,再次声称自己是合法购买,面对陈某坚硬的态度,孔女士能挽回自己损失吗
根据《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七条中规定:“基于重大误解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行为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所谓“重大误解”也就是说,行为人对行为的性质,以及对方当事人、物品的品种质量、数量等方面错误的认识,使行为的后果与自己的意思不同,并造成较大损失。
如今从上面案件看来,孔女士并不是有意将价格标错,将58000的孟加拉猫卖成了5800元,并对自己的造成严重损失。
再根据《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七条有明确说明,给予重大误会行为人有权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申请撤销。
所以孔女士的损失在法律层面看来是可以挽回的,既然协商不成,孔女士可以走诉讼来维护个人权益,并给撤销双方买卖。
最后,在有关部门介入后,陈某将孟加拉猫退还,而孔女士也将5800元还给陈某。
在我们平常生活中,经常会因为各种原因签署不用的合同和交易,就好比:租赁、雇佣、生产等等,若是在达成合同和交易后,发现合同内容有误,影响到我们个人权益,我们可以拿起法律的的武器来维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