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的应届生:无论保研或考研,政审由学院统一处理。
其余2024级拟录取博士生和拟录取硕士生(包括浙江大学竺院和其他学院):
下载并彩色打印《关于2024年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研究生新生政审和调档的函》(钉钉群下载电子版);
下载并打印《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2024年拟录取研究生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鉴定表》(钉钉群下载电子版),联系所在单位如实详细填写,加盖党组织(或人事、政工部门)公章,密封并加盖骑缝章后,于2024年4月30日前由政审单位邮寄(顺丰或邮政EMS)或转交我院,禁止学生本人邮寄,不要与档案一起邮寄。
(1)政审材料邮寄地址:
地点: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之江路51号浙江大学之江校区主楼114邮编:310008单位名称: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收件人:俞老师联系方式:0571-86711456
(2)鉴定表填写注意事项:
请所在单位对考生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科学精神、诚实守信、遵纪守法等方面表现的鉴定,必须包括:对重大政治事件(如“法轮功”问题等)的态度立场,是否参加过非法组织或非法活动,是否受过处分、处罚;如报考定向生,须明确是否同意报考。请务必按照表格中的注意事项开具,不符合要求则不予通过。详细说明请查看《鉴定表》第3页。
二、关于体检
2024级拟录取研究生(包含拟录取推免生和统考生)应自行去当地二甲及以上医院体检,体检项目一般应包含:内科、外科、五官科、眼科、身高体重、血压、血液检查(肝肾功能)、胸片等。
体检表需于2024年4月20日前寄到我院研究生教育教学中心,为保证及时收到,请使用顺丰邮寄,并自行支付运费,到付拒收,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文件执行。
体检表寄送到以下地址:
寄送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之江路51号浙江大学之江校区主楼112
邮编:310008
收件人:李老师
三、关于协议书签订
四、关于档案
五、关于户口迁移
温馨提示:根据自愿原则落户,逾期不予受理。户籍迁入学校后,除因退学、转学、毕业或持有公安机关开具的准迁证外不得迁出。非全日制学生不办理户口迁移。
六、关于党组织关系转接
若学生原党组织为安徽、浙江除外的其他省,浙江省内未使用全国党员管理信息系统的党组织,办理转入党员组织关系,请提供纸质介绍信,抬头为“中共浙江大学委员会组织部”,去向党组织为“中共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委员会”。请由拟转入组织关系的党员本人,于秋学期新生注册报到时将纸质介绍信交到法学院党组织,办理组织关系转接手续。其他情况,无需开具纸质介绍信,由组织关系所在党组织通过全国党员管理信息系统发起办理,目标党组织为“中共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委员会”。【2024年10月派专人核查档案,核查无误后统一接收,请勿提前发起转接】
七、关于团组织关系转接
团组织关系的转接统一以“智慧团建”系统上的移转为准,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不要求纸质出具团组织关系介绍信。如果转出单位统一填写的,可以寄送,单位名请填写“共青团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委员会”。
北京,广东,福建三地的智慧团建系统与全国其他省份的尚不兼容,具体操作请遵照原单位的要求进行即可。其他省份的研究生新生请暂时留在原单位,等待新学期新班团组建以后,根据各班团支书的指示再行操作。如果原单位催促转出,请要求留在原单位的“待接转团支部”。注意,已经进行转出操作的同学系统会在15天后自动退回审批,无需个别申诉,只需等待后续通知即可。没有原单位的或者之前在系统中没有档案的,新学期时各班会以新建的方式进行录入,此时无需进行转入转出操作。
新学期启动转入操作以后,请注意需要转入具体的基层团支部,如“2024级法硕(非法学)1班团支部”,请勿直接转入校级或院级团委。【2024年10月核查无误后统一接收,请勿提前发起转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