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8日,日本外务省发布关于外国人再入境重要信息:从9月1日起持有合法在留资格的外国人可以入境了!
随着疫情的蔓延,日本政府于4月3日正式认定49个国家和地区为【禁止入境日本对象地域】,凡是14日以内在认定范围的国家滞留的外国人,除特殊情况外,不允许再入境日本。此次入境政策的全面放宽,对于持有在留资格而滞留在中国无法返回日本的华人来说,无疑是一个好消息。
但是,此次再入境日本需要办理哪些手续,有哪些注意事项,很多朋友可能还不是很清楚。为此,小编也将办理手续等汇总,为大家做一下说明。
■外国人再入境申请手续
此次再入境时需要提交的材料除了护照和在留卡外,还需添加【新冠病毒阴性检测证明书】和【确认书】。
①【新冠病毒检测阴性证明书】
作为追加的防疫措施,需在搭乘航班出发时刻前72小时以内,在所在国家指定医疗机关接受新冠病毒检测,并提供【阴性检测证明书】。【阴性检测证明书】可以在外务省官网下载,由现地医疗机关填写并签名盖章。
除外务省指定格式外,证明书还可以按照现地医疗机关格式,但是需包含以下内容:
被检测人基本信息(姓名,护照号,国籍,出生年月日,性别)
新冠病毒检测内容(检测手法,检测结果,检体抽取日期,检测结果判定日期,检查证明交付日期)
医疗机关信息(医疗机关或医生名,医疗机关住所,医生签名等)
所有信息需用英文书写
②【再入国必要书类提出确认书】
除检测证明以外,还需在所在国家的日本大使馆或领事馆申请【在入国必要书类提出确认书】,申请时只需提交护照和在留卡即可,具体操作可以跟所在地日本使领馆咨询。
检测证明和确认书在入境时需提交给审查官,如不能提交将被拒绝入境,同时如果提交伪造的检测证明,一经查出将被取消在留资格。
■在日外国人9月7日后申请出境手续
日本政府在开放外国人再入境的同时,也对外国人出境日本手续做了规定。9月7日以后出境日本的外国人,需提前以邮件的方式向入管局提出预定再入境申请。
在法务省官网点击指定邮件地址,填写个人信息等必要事项,以及遵守追加防疫的措施誓约书等后,将邮件发送到入管局。入管局在确认邮件后,会通过邮件回复受理单,出境时将受理单提交给审查官即可。
向入管局发送邮件时需注意以下事项。
填写有误时,将无法受理请求。
由于根据机场检查能力等情况交付受理单,超过可交付件数时,可能暂停受理。
受理单在办理入境手续时仅一次有效。
不受理来自国外的请求,已经出境日本国外的人士,可咨询逗留国所在日本使领馆。
1次只能请求1人。
邮件正文必要事项以半角英文数字填写。
邮件发送地址可在法务省的官网上查询。
具体办理手续,请务必要提前确认,避免发生因手续问题而不能入境日本的情况。
同时,旅游签证不在此次开放的范围内,想通过旅游签证入境日本的朋友还需要暂时等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