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首先了解下日本的归化、定住和永住的区别
1、归化:
归化是指在日本居住的外国人放弃原有国籍,申请加入日本国籍的情况。整个过程是在申请前,先评估是否具备了归化的条件,然后准备有关证明材料,最后作成文件提出。
2、定住:
1991年10月21日改正的入管法第七条第一项第二号文件中,对定住者的有关事宜做出了详细的规定,因范围很广,以下仅就与中国人有关联的事项加以说明∶
(1)残留孤儿的后代。申请者的父母其中一方是日本人,在申请来日本时,一般都给予"定住者"的在留资格。这种情况以中国东北地区为多。
(2)日本人配偶者的子女。是指日本人的配偶者在过去的婚姻关系中所生的子女。因现在同日本人有婚姻关系,原婚姻关系所生子女在申请来日时,一般都给予"定住者"的在留资格签证。
(3)原日本人的配偶。日本人的配偶同日本人离婚后,入管局经过审查认为申请者符合在日本居住的条件时,一般都会给予"定住者"的在留资格签证。
(4)有在留资格的外国人的亲属。比如,一位日本人的配偶者的父亲在中国已年迈,子女在日本。在这种无人照料的情况下,入管局会从人道角度,给予其父亲以"定住者"的在留资格来日本居住。
简单的概括来说:
1,缅甸难民
2,日本人2世(父母是日本人或者曾经是日本人)
3,日本人3世(爷爷奶奶是日本人或者曾经是日本人)
4,自己的配偶者是日本人的孩子,或者是定住者或者是日本人2世,3世
5,未成年人,或者未婚者接受父母的抚养,且父母其中一方为日本人,永住者,定住者,日本人的配偶者或者永住者的配偶者或者曾经为日本人。
6,5岁以下的儿童的养父母为日本人,永住者或者定住者。
7,遗留在中国的日本孤儿及关其系人,关系人需要有素行良好这一附加条件
对于正常的"就劳"签证来说,虽然来日本多年,但入管法上已有对应的在留资格设置,比如,"人文知识"“技能"等。因此,没有特别的理由,是不能申请"定住者"在留资格的。由于每个申请定住者的理由必须是特别的,所以每个申请人的理由都可能不同。
3、永住:
申请永住的外国人,必须是在日本持有在留资格的人。永住申请需经过法务大臣的审查批准,受理部门为申请人居住地的地方入国管理局。如在东京居住,申请部门为东京入国管理局的永住难民课。
申请永住须具备以下条件∶
(1)品行善良∶申请者在日本生活期间,没有前科劣迹。既没有被课以刑罚,也没有偷拿超级市场等小偷小摸行为。另外,开车闯红灯,同邻里吵架,不交所得税、住民税等,也属于品行不端行为。总之,品行善良就是本人行为不被社会所批评。
(2)有资产或技能,在日本有生活保障∶资产中包括房产、贵重物品、银行存款、有价证券等。技能是指具有专业的技术才能,以此在日本获得收入供生活之用。概括地说,就是现在和将来在日本不存在经济上的问题。
(3)在日本永住符合日本国家利益∶这一条比较抽象。申请人只要不存在侵犯日本国家利益,就算符合这一条件。如果参加了暴力团体,就属于不符合日本国家利益,永住申请即不会得到批准。必须能够认定对日本所做出的贡献(在永驻申请时,此点将作为重点审核),具体审核对象有以下4点。
1)原则上在日本连续10年以上(注1)获得在留资格,并且其中有连续5年作资格或者居住资格(注2)。
2)以上必须是在日本没有任何刑事犯罪以及罚金等问题,履行合法的纳税义务。
3)在所有的在留资格期限中,必须拥有过最长期限的在留资格。(比如,入管法规定工作签证的在留资格期限是1年至3年,3年的资格属于最长的期限自个,所以在申请永驻的时候,必须有过曾经获得过3年签证的经历)
4)从公众的角度审核,是否有危害社会的可能。
注1.关于[连续10年]的名词解释:
但是在取得[再入国许可],临时回国的情况下,是属于连续10年范围之内。需要注意的是1年、2年的长期回国,也有不被计算在内的情况出现。
注2.关于[5年工作资格或者居住资格]的名词解释:
[5年工作资格或者居住资格]其中的工作资格包括[投资经营][技术][人文知识·国际业务]等的特定工作活动所拥有的在留资格。居住资格根据身份·地位不同,除[永住者]以外还包括[日本人的配偶等][永住者的配偶等]。
二、下面详细讲下定住和永住签证申请条件,流程和材料
1、日本的定住签证
主要是日本人的配偶,或是在日本拥有永住签证的人的配偶,或是日本残留孤儿来日本,或是以未成年人随在日本结婚的父亲或母亲来日本的人等拥有。
定住签证,是属于签证的一个种类,和就职签证,留学签证一样,在留期间到后需要更新。定住签证时限一般为三年,到期后需要更换。拿到第二次的三年签证后即可去申请永住签证。
定住者签证办理所需材料参考:
(1)签证申请书(贴付照片,2寸白色背景)(PDF格式);
(2)护照;
(3)户口本复印件(首页及申请人页);
(4)居住证或暂住证等居住证明(只限于户口不属于当地管辖区域内的申请);
(5)在留资格认定证明书原件及复印件。
所有定住者签证更新需要提交的材料:
申请人接受持有“定住者”在留资格者的抚养而生活,未成年且未婚的亲生子女的情况
②定住者的居民税的课税(或者非课税)证明书纳税证明书(记载了1年的总收入、课税额及纳税额的。3个月以内的)
③申请人的出生申报受理证明书(仅限向日本政府机关申报的情况。3个月以内的)
③定住者的在职证明书(公司工作时)
④定住者的确定申报书的副本(个体经营等的情况)
2、日本永住签证
1)在日本连续居住10年以上,并且这10年之中,有5年以上的工作经验的人,可以申请。
2)与日本人或是有永住签证的人结婚,第一次申请一年的签证,到期后更新一次一年的,再更新时申请3年的。等3年的签证下来后,就可以申请永住了。
日本永住签证所需材料参考:
●永住许可申请书(从入管局网站下载,或到入管局领取)
●理由书(论述为什么有必要取得永住权,格式自由,必须用日语写,或用其他语言写,请别人翻译成日语)
●在职证明书(从公司开)
●最近三年的住民税课税证明书和纳税证明书(在区役所或市役所申请)
●财产状况证明材料:银行存款复印件,不动产登记事项证明书等
●身元保证书(从入管局网站下载,或到入管局领取):保证人须盖章。
保证人的以下材料:
●保证人的以下材料:
●在职证明书(或其他证明其职业的材料)
●最近一年的所得证明书(住民税课税证明书和纳税证明书等)
其中,最难办的是找保证人。
由于保证人要提供很多很隐私的材料,还得保证申请者在日期间的经济情况,几乎所有的日本人都不愿意做保证人。
日本永住签证办理流程
1)使自己符合申请条件:比如说,对于工作的人,在日本待够10年;对于日本人或者日本永住权持有者的配偶,在日本待够3年,并持有3年期签证等。
2)准备好申请材料:网上下载申请表,或到入管局领表;填好;取得各种需要的证明材料(参见上文)。
3)亲自到入管局去,递交申请材料,提出申请。(如果请律师等代为申请的话,可能本人不需亲自到入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