备注:护照上如尚有日本有效签证需要重新申请的,需要申请注销该有效签证。申请材料不要钉订书针或别回形针。
签证要求及费用:
一、短期签证。代办费:上海200元/人/国家;;使(领)馆费用:正常(单次)签证费¥150.00,正常(多次)签证费¥300.00
签证须知:
1.护照原件。2.材料按签证要求顺序排放(申请材料不要钉订书针或别回形针。领馆需要扫描材料)。3.日本领馆要求材料按照会名单顺序排放,并将表格放至最上面(如申请多次签证还需提供多次申请书,并在材料袋上注明)。4.对于个案,也有可能在受理签证后要求补充其他材料。5.持因公护照过境日本,转机出机场须办理过境签证。6.申请进入日本国境的外国人在接受入境审查时,必须接受指纹采集和面部摄像,并接受入境审查官的审查。有义务提供个人识别信息的外国人士,如拒绝提供指纹或面部照片,将不被准许入境,并被命令离开日本。除以下人员可免除外,所有进入日本国境的外国人士均为提供对象。(1)特别永住者。(2)未满16岁的人员。(3)持“外交”或“公务”签证类别进入日本的人员。(4)由日本国家行政机关首脑邀请的人员。(5)按日本法务省规定,参照符合(3)、(4)之规定的人员。
签证材料清单:
1、签证表
2、照片
6个月内白色背景彩色照片(4.5cm*3.5cm)。
3、邀请函
(1)用从邀请方发出的邀请函(可以使用复印件),日文版格式,要有出访人姓名、性别、出生日期、工作单位和职务的出访人员名单。(2)邀请函包括招聘理由书、滞在行程表等。(3)团组中有持外交、公务护照者时,只需提供滞在行程表。
4、其它
申请短期商务多次签证时,需要另行提供招聘理由书(数次),多次签证申请理由书、多次签证申请确认书(每人一份)、日程表上需要注明多次行程(首次行程详细填写)。
二、过境签证。代办费:上海200元/人/国家;;使(领)馆费用:正常签证费¥35.00
3、签证页
第三国签证页
4、机票订单
覆盖全程的机票订单
5、日程表
覆盖全部行程的日程表
三、长期签证。代办费:上海200元/人/国家;;使(领)馆费用:正常签证费¥150.00
1、在留资格认定许可证明书
在日停留超过3个月以上需提供在留资格认定许可证明书原件或电子件(在留资格复印件申请签证时,请提交清晰的复印件。特别是右上角的数字字母领馆要输入电脑,签证出签会反映在签证页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