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B1/B2签证被美国外交部批准,一般来说会是一年多次往返(visa上会注明multiple)。这个一年是指从签证获准之日起后的365天,都是签证有效期。
在这个有效期内,你有权选择任何日子来美,也可以放弃这项权利。
多次往返理论上讲可以是今天飞来美国,明天飞回中国,第三天又飞来美国,......,直到签证过期。
对于B1/B2签证,停留期最长不超过183天。绝大多数情况下(人权上和道义上),会给到这个上限,即使是父母在同一个签证有效期内多次来美国。另外这个居留到期日理论上可以比签证到期日还晚。
例如父母在签证到期日前一天到达美国,也可以获得183天的居留权。
美国国土安全部的官员会将I-94出入境记录卡附在父母的护照上,离境时必须归还此卡。
三、关于美国签证有效期几个问题的错误认识:
答:错。美国国土安全部说了算。入境的时候会给你决定
2.拿到签证后3个月内必须来美国。
答:错。解释见全文。有一个3个月的规定,是指第一次学生签证(F-1)申请不允许在开学3个月之前递交。
3.我现在有一个之前公司为我申请的B1/B2签证,但是后来行程取消了。现在我想利用这个签证去美国,以旅游目的。停留期一般会给半年吧。
答:停留期一般会给半年的,但是这不是绝对的
答:这个情况多半就是看运气了,你如果能说服入境处的官员你是来旅游并且是深度游的话,那么也是没有问题的,原则上讲,只要在签证有效期内都是可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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