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3年下半年全国英语等级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
全国英语等级考试(PublicEnglishTestSystem,PETS)是教育部考试中心设计并负责的全国性英语水平考试体系,是面向社会的、开放的、以全体公民为对象的非学历性考试,是测试应试者英语交际能力的水平考试。
一、考试等级、方式
1、全国英语等级考试2013年下半年开考一级、二级、三级、四级。
2、每一级别考试均包括笔试和口试两部分,笔试和口试分别进行,先笔试后口试。
级别
一级
9:00—10:30(90分钟)
8分钟/2人
二级
9:00—11:00(120分钟)
10分钟/2人
三级
四级
9:00—11:20(140分钟)
12分钟/2人
二、报考手续及有关规定
(一)从本次考试开始,考试报名统一实行网上报名与现场确认的办法:
(二)报名注意事项:
(三)已现场确认报名手续的考生不得退考或变更报考内容。考生在报名时应缴纳报名考试费,缺考者报名考试费一律不退。
四、关于PETS考试的作用:
在自学考试大专或本科的学历教育考试中,承认PETS-2和PETS-3的笔试合格成绩,并用于分别顶替自考英语(一)和英语(二)的学分,即可以相应的免考自学考试中的这两门课程。
1、可代替网络远程教育英语课程统考和自学考试的免考2、全国英语等级考试(PETS)2级笔试合格者,可以免考自学考试英语(一)。3、全国英语等级考试(PETS)3级笔试合格者,可以免考自学考试英语(二)【可免考英语(二)的考生同时可免考英语(一)】4、全国英语等级考试(PETS)3级笔试合格者可免考网络远程教育专升本的英语全国统考,5、可用于职称、公务员英语及专升本英语考试考试。6、可参与评定学位,可申请学士学位。7、根据中央电大电大教[2005]7号规定:获得全国英语等级考试(PETS)三级及以上级别证书的非英语专业本科生,可以免考教育部网络教育公共基础课“大学英语B”的考试,可免修免考教学计划中英语Ⅱ(1)、英语Ⅱ(2)课程,获得相应学分,并视为获得各学位最低要求课程成绩。
五、关于单项合格成绩保留
报考单项考试的考生必须出示前次考试已经获得的单项合格证书。一次考试中两项(笔试和口试)都合格的发放《PETS考试合格证书》。
六、合格证书
全国英语等级考试笔试满分100分,60分及格;口试满分5分,3分及格。在同一次考试或相邻两次考试中,相同级别的笔试和口试成绩均合格的考生,可获得国家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的《全国英语等级考试合格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