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日本国一般发给15至90天一次入境签证
申请人本人须提供材料:
2.4.5cm*3.5cm彩色白底免冠近照(1张)
3.有效护照(原则上半年有效)(1份)
4.身份证(正反面)及户口簿(所有内容页)复印件(1份)
如无法提供有效居住证,可提供居住证受理回执或派出所盖章的居住证明
7.亲属关系公证书(验原件收复印件)
在日担保人提供材料:
2.记载有年总收入的纳税证明书记载有年收入的[纳税证明书]或[课税证明书]或附有税务署受理印章的[确定申告书控](若已通过国税电子申告、纳税系统【e-tax】办理税务申报手续,则可提交办理手续时领取的[受信通知]及[确定申告书])。(不可用源泉征收票代替)(原件)
3.担保人的身份证明资料(各记载事项内容不得有任何省略)
住民票(需标明所有家庭成员及其关系)(原件)
4.在职证明书(或会社登记簿藤本正本,营业许可证的复印件)
5.
在日亲属提供材料:
3.在日亲属的身份证明资料(担保人与邀请人非同一人时提供)
住民票(记载事项内需显示家庭成员间的关系/非日本籍人士记载事项中不可有『省略』)
有效的在留卡的正反面复印件(在日亲属为非日本籍)(复印件一份)
在职证明书或在学证明(在日亲属为留学生)
关于在日担保人和邀请人:
在日亲属为非日本籍时,必须提交在留卡。例如,身元保证人或者邀请人为日本人时,其中国人配偶作为签证申请人的日亲属必须提交在留卡(各记载事项内容不得有任何省略)。
2.大学教授为留学生的亲属作担保时
邀请人持“留学”在留资格在日居住,由所在学校的常任教授或准教授作身元保证人时,该教授或准教授在提交身元保证书及在职证明书后,住民票及有关收入的证明材料可免予提交。
3.国费留学生邀请亲属
4.身元保证人为非日籍时
外国人做身元保证人时,作为符合身元保证人资格的重要条件,原则上应持以下任何一种在留资格在日本工作,并且在留期间为“3年”。
a)“外交”、“公用”、“永住者”(注)被抚养者除外。
b)“教授”、“艺术”、“研究”、“宗教”、“报道”“投资/经营”、“法律/会计业务”、“医疗”、“研究”、“教育”、“技术”、“人文知识/国际业务”、“企业内转勤”、“技能”“日本人的配偶者等”、“永住者的配偶者等”、“定住者
联系方式:
福田业务部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江苏大厦A912-914邮政编码:518026
龙岗业务部
地址:深圳市龙岗区清林路海关大厦西座1404b邮政编码:518172
注意事项:
1.请申请人需带上身份证和户口簿(暂住人员还需提供居住证)原件
2.护照由持有人亲笔签名(尾页)
3.所有材料(除护照外)的有效期为三个月
4.个别案件提出申请后有可能需要追加资料
5.签证结果由日领馆决定(日领馆有权拒签材料齐全的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