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法定代表人签署的《企业法人变更登记申请书》,企业加盖公章;2、《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企业加盖公章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本人签字;应标明具体委托事项、被委托人的权限、委托期限;3、《公司、企业法定代表人登记表》,本人签字,企业加盖公章;4、主管部门根据企业章程的规定和程序出具的原任法定代表人的免职证明、新任法定代表人的任职证明;任职证明应依照企业章程的规定明确任命职务;章程规定职务空缺、以副职代理法定代表人的,应在其任职证明中明确“章程规定职务空缺,由副职代理法定代表人”;5、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变更法定代表人必须报经批准的,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书复印件;6、《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公司法人代表变更条件:
1、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有企业所在地正式户口或临时户口;
3、具有管理企业的能力和有关的专业知识;
4、从事企业的生产经营管理活动;
5、产生的程序符合国家法律和企业章程的规定;
6、符合其他有关规定的文件。
公司法人代表变更流程
1、召开股东大会,经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股东通过,做出变更决议;2、自作出合并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3、由合并各方签订合并协议,并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4、申请变更登记;5、领取营业执照。
THE E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