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国发[1978]104号)等文件规定,参保人员养老保险累计缴费年限(视同缴费年限+实际缴费年限)满15年,男年满60周岁;女个体年满55周岁,曾与企业签订劳动合同并以企业缴费比例缴费满2年的,也可以在50-55周岁之间申请办理退休。参加医疗保险累计缴费年限(视同缴费年限+实际缴费年限),男须满30年,女须满25年。
一、未建立职工档案的灵活就业人员
(一)所需材料
1、《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员退休审批表》1张;
2、《凤台县参加社会保险减员申请表》1张;
3、《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基本信息表》1张(本地居住人员,须居住地社区盖章;异地居住人员无需社区盖章);
4、身份证原件;
5、社会保障卡(需到相应银行激活金融功能)。
(二)流程(步骤)
1、审批。可提前2个月到社保股(县政府C楼727室)申请审批。审批后出具《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员退休审批表》1份。
2、欠费查询。本人携带社会保障卡或身份证在社保大厦三楼征缴办事大厅查询养老保险欠费情况。
3、清理欠费。退休人员应当缴费至退休当月,携带《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员退休审批表》到社保大厦三楼大厅办理减员转退休手续;有欠费的,当月补缴费后需返回至社保大厦三楼征缴大厅记账。
灵活就业人员办理退休到此即完成。
二、劳动事务代理所托管档案的人员或企业(单位)职工
2、《凤台县参保职工退休会审花名册》原件1份;
3、身份证、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1份;
4、《凤台县参加社会保险减员申请表》2份;
5、《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基本信息表》1份(本地居住人员须居住地社区盖章;异地居住人员无须社区盖章)。
6、社会保障卡(需到相应银行激活金融功能)。
1、申报、审批。参保企业(单位)或劳动事务代理所提前半年携带职工人事档案等材料向社保股申报退休,会审小组审批通过后由社保股下发《凤台县参保职工退休会审花名册》。
2、清理欠费。退休当月携带《会审花名册》到社保大厦三楼大厅征缴中心业务窗口办理在职转退休手续,各险种欠费及医疗年限补缴等同步清算。在税务传递实缴数据前,如需办理业务,补缴后,需携带缴费发票返回至社保大厦三楼大厅记账。
企业(单位)或劳动事务代理所办理退休到此即完成。
2、养老中心计发待遇后短信通知退休人员养老金计发情况。
4、退休办结的次月,可持本人社会保障卡或身份证到社保大厦3楼自助服务区自助柜员机查询或打印养老待遇、退休证明(代替原来的退休证)。
5、每月1-22日征缴信息中心、养老中心办理业务,节假日不顺延。
6、参保人员办理业务所需用表均可在下文附件中自行下载打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