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根据无锡市委、市政府《关于进一步改革和加强城市管理工作意见》(锡委发[2007]36号)的统一部署,撤销原各区的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将执法队伍实行垂直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管理,相对集中行使行政执法职能,同时在集中管理事权的基础上,放了部分管理事权。
2012年,为进一步加强各区在城市管理工作中的属地责任,调整了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体制,将原垂直管理的行政执法队伍下移各区,各区设立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形成了目前的“两级政府、三级管理、四级网络”的城市管理体制。无锡市城管委及其办公室(以下简称“市城管办”)组织、协调指导各级开展城市管理工作,各区城管委及其办公室积极完成市城管委及其办公室下达的任务,争创无锡市“太湖杯”城管创优优胜城区。在这一体制下,无锡市开展城市管理工作实现了“统一领导、统一管理、统一标准、统一考核”工作要求,虽然有利于全面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确立的全市城市管理工作的总体目标和要求,但同时也导致各区城市管理工作难以形成各自的区域特色和个性化发展。另一方面,“太湖杯”城管创优考评注重“以块为主”忽视“条”与“块”的结合,“太湖杯”城管创优考评对象是各区政府,市政府职能部门未列入“太湖杯”城管创优考评,“条”与“块”在城市管理中的协同作用就缺乏紧密性。
城市管理工作主要涉及国土、规划、建设、公安、交通运输、工商、房管、城管等主要政府职能部门的职能工作,这就需要这些职能部门相互配合、协作,形成合力,才能加快实现城市管理工作的目标。
(一)健全市级监督指挥机构。由于目前无锡市城市管理涉及的各项工作分别由各职能部门承担管理责任,而数字化城管平台在信息采集、指挥派遣、案件处置和绩效考评等功能尚未发挥,承担市各职能部门之间的指挥、调度、监督功能的市城市管理监督指挥中心尚难发挥作用。因此,要尽快完成数字化城管平台建设,发挥其以考核评价为基础并涵盖信息采集、指挥派遣、案件处理功能等。
(二)完善城管创优考评体制。城市管理主要包含着对土地合法使用、依法建设,市政绿化的管护,市容市貌秩序、环境卫生保洁,环境保护、环境美化,交通秩序、交通运输,建设工地等的规范与管理,这些管理职能分别在市级相应的职能部门,各职能部门在城市管理工作中发挥的作用大小直接关系到全市城市管理工作成效,因此应建立对区级部门间的纵向工作评价体制,把各部门纵向评价的成绩按照评价分值的权重汇集成城市管理工作绩效,科学、公正、全面地反映各区城市管理成效,使考评更具公信力。
(三)完善管理责任检查体制。要改变目前职能部门重审批许可、轻跟踪管理的现象,严格按照“谁审批谁管理”“谁收益谁管理”的原则,加强审批许可的全程跟踪管理,防止发生“一批了之”和批后不抄告基层,但把管理责任落到基层的现象,一方面市职能部门要加强对审批许可项目的跟踪管理,另一方面要把审批许可情况抄告基层,发挥属地管理作用,切实履行对审批许可项目的监管责任,杜绝应申请人未按审批许可要求实施,形成违规违法案件被查处。同时要防止因行政处罚相对集中行使后,出现以处罚代替管理的现象,更要防止行政处罚权被相对集中行使,把本部门的管理职能自行弱化,依靠执法部门通过执法查处措施实现管理的情况发生。
(四)完善激励创新的体制。要对各区在城市管理中的创新举措形成激励体制,各区根据各自的特色,有重点地对能体现本区域风貌的城市管理工作,在人力、财力、物力上进行了重点投入,并取得了较好的效果,对这些特色创新工作不仅要在荣誉上体现激励,还应在资金扶持上给予鼓励,调动各区的创新工作积极性。
目前,无锡市主要通过市城管办(市城管局)组织开展的“太湖杯”城管创优考评的措施,调动各区在城市管理工作中的积极性。近10年来的“太湖杯”城管创优考评,让各区明确了市容市貌管理工作的要求、责任、标准,改善了各区的市容环境面貌。但是目前这种一杯统揽、责任目标相对单一、条块分割的机制,已难适应城市化建设的步伐。群众也不再是只追求生活环境市容有序、环境卫生整洁,而是随着生活由小康转向现代,追求更高层次的环境美化、安全、时尚休闲的学习生活和工作环境。对此,无锡市城市管理机制应当进一步完善。
(一)建立群众参与的评议机制。各区的城市环境改善,一方面要经过政府多年的建设成果积累和不间断的管理成效延续,另一方面要有广大群众的维护爱护。因此对一个区的城市环境的评判最有发言权的是居住和往来于这一区域内的群众,最能客观公正作出评判的也是这些群众。这是因为他们能经常看到、遇到、感受到环境的优劣变化,而不是单纯的根据每年完成的指标情况来评判某一区域的城市管理工作成效。通过群众评议,吸收群众的评议意见,能更好地更真实在反映区域的城市管理工作成效。
日本是一个城市化率极高的国家,在城市行政管理领域大致可分为3个系统:地方自治政府系统、企业系统、社会组织系统。3个系统的组织很多直接使用“城市管理”这一名称,如地方自治政府设有城市管理课;企业方面如“××城市管理有限公司”;社会组织主要以自治会、行业协会等形式出现开展活动。
(一)地方自治政府城市管理机构主要职责
(二)城市管理的部分职能由企业承担
日本有一部分城市管理的职能是由企业来承担的,也因此不少公司的名称就取其“××城市管理有限公司”,比如新城市管理股份公司、中央城市管理股份公司、西宫城市管理股份公司等等。这些企业虽然以城市管理为名,但主要业务大多为大楼、商铺、停车场等的物业管理;也有部分企业同时经营住宅和土地买卖,参与规划和管理,比如西宫城市管理股份公司的业务范围是停车场的经营与管理、店铺的租赁管理、市场调查,以及西宫医疗联盟委托的管理工作、保险业务等。而城市管理服务股份公司的业务除大楼管理外还承担空气环境测定、水质测定、病虫害处理、区域保安等职能。
(三)社会组织的功能
二、日本城市管理的有关法律法规
(一)《建筑基准法》
《建筑基准法》是1950年5月颁布的法律,到2008年为止,50多年来先后修改了43次。
(二)违章搭建
(三)路边设摊
在日本,法律及行政管理中关系到3个方面,一个是《道路交通法》,一个是地方性行政制度,再有一个是食品卫生法方面的问题。这里主要介绍交通与地方行政制度。
在《道路交通法》第77条中指出,只要在不妨碍道路交通、遵守许可条件的情况下,对于不移动位置的、道路摊贩和排档或类似的小商贩的活动申请,道路所属警署是要予以许可的(考虑到公共利益和在交通许可的情况下,可以附加一定要求),如此既为摊贩解决了生计问题又不会影响公共利益。
(四)《轻犯罪法》
《轻犯罪法》明确规定,在公共场所无理取闹,严重危害社会秩序、乱扔东西伤及他人、不严格看管宠物对他人造成伤害、大声喧哗、不听公务员劝阻播放音乐、吹奏乐器等行为,即一般认定为城市不文明行为,违反者将被拘留罚款。
从《道路交通法》、《轻犯罪法》这些法律法规可以看出,日本在对待摊贩的做法上以疏导结合为主,即允许其在一个地方经营,但是明令要求遵纪守法以达到社会和谐共生的目的。
对于违章搭建如上所述,邻里之间产生纠纷后要有一方向市政府提出调停要求,对已产生的纠纷可由市政府出面进行调停,也可以申请法院进行调停或裁判。比如,广岛市设有建筑纠纷调停委员会,调停依据是上述《条例》。委员会由律师、建筑师以及经市长认可或委托者等10人组成,调停时可由3位委员组成小调停委员会。委员会调停及裁判所调停均无效时可以申请法院裁决,但是由此必然会产生裁决和损害赔偿等费用。
在城市道路设摊出现违法行为或问题时,市长要根据违法行为的轻重,给予经营者口头告知、书面提示及书面警告,一年内有过3次警告的要停止其继续经营。在停止或取消其占用许可时要听取所属警察署的意见。而对没有许可证、不听从移动位置安排,不遵守市长命令的摊贩要予以取缔。这一过程必须按照《行政手续法》,给予对方申辩的机会。为了有效维护公共秩序和排档经营者的权益,市长每年要举办一次对经营者的培训活动并颁发培训证书。
四、日本城市管理行政机制对我国城市管理工作的启示
综上所述,日本在城市管理中比较注重法律法规方面的建设,并将刚性的法律法规与柔性的人本主义相结合。本文认为,这种城市管理方法对我国的城市管理执法有以下几方面借鉴意义。
第二,城市管理要人性化执法。城市管理执法的对象往往是社会中的弱势群体。管理执法要以人为本,强调民主程序,不搞“突击式”执法活动。对于违法者,应以口头告知、书面提醒、书面警告为主,这样才能以理服人,以法服人,彰显执法的刚性,才能形成和谐的城市社会。
2007年,××*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以创建国家卫生城市为契机,大力推进城管执法体制改革,全力实施九大工程,加快环卫基础设施建设,不断优化发展环境,城乡管理水平不断提高,为全面、优质、高效完成市委、市政府赋予的各项工作任务和建设“两个最适宜”城市做出了新贡献。
一、主要工作完成情况
——如期完成创建国家卫生城市目标任务。切实发挥创卫组长单位作用,制定了《××*市2007年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工作方案》,并按方案加大督办、检查和协调力度,同时大力开展市容市貌专项整治;建议成立了市领导分区包干制度,提请市政府成立了由各主管副市长和责任单位负责人包抓的13个专项整治小组,并多次邀请四套班子领导调研和视察创建工作;全年4次召开动员大会,通过组织开展爱国卫生月和创卫万人签名等活动,掀起全民创卫热潮;先后邀请5名专家对我市的创建工作进行专项指导,推动创建水平的全面提高;精心组织完成了全市创卫材料汇集、编制工作。分别通过了全国爱卫会的技术评估和考核鉴定。我市被全国爱卫会正式下文确定为“国家卫生城市”,成为××*第一个获此殊荣的省会城市。创卫成功后,根据市政府指示,制定了《××*市巩固和发展国家卫生城市创建成果,进一步完善长效机制建设,提高城市卫生管理水平的实施意见》及《××*市国家卫生城市管理考核办法(试行)》,并已报市政府研究审议。
——“市容”与“繁荣”的关系日趋和谐。在占道经营的管理上,探索出一条“以疏为主、疏堵结合”的治理经验,将全市街道划分为严管、控制和规范区域,在严管区严禁设置摊点摊区,控制区由统一招标设置、管理,规范区在不影响市容、交通秩序及市民生活的前提下,根据需要设置摊点。同时在市区内划定了一定的季节性、限时性摊区、摊点,鼓励创业,方便群众。对全市的各类占道摊点、摊区进行了集中整治和提高,取缔了艺术巷等××*个经营混乱的占道摊区,对××*巷等××*处占道摊区进行了搬迁改造和统一规范,在市场的整治中注重突出地方特色,尽量使摊点、摊区的设置看上去整齐划一、美观大方,切实提高了摊区设置档次,在美化环境的同时繁荣了市场。
——加强法制建设,提高依法行政水平。起草上报了《××*市养犬管理条例》,已通过××*人大批准,于今年××*起开始实施;《××*市餐厨垃圾处置和管理办法》也顺利通过,已以政府令的形式下发,《××*市修车、洗车行管理办法》也已上报市政府。
——顺利完成规费征缴任务。制定并上报了我市生活垃圾处理费征缴实施方案,进一步完善人员分组划片到各辖区实行分片包干的商业网点垃圾处理费征缴机制,与小区内下岗失业人员及4050人员签订协议,上门入户收取小区居民生活垃圾处理费。联合媒体,组织队员全方位、多形式地开展垃圾处理收费宣传工作,让广大市民了解收取垃圾处理费的意义、用途和方法,预计今年可征收生活垃圾处理费××*万元。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今年以来城市管理工作取得了有目共睹的成绩,为我市的发展做出了突出贡献,但也存在着一些问题与不足。一是几年来累计拖欠各类工程款××*多万元,不但影响了工作的正常开展,还损害了政府形象。二是城管执法环境较差,由于城市管理的对象大多是弱势群体,对象成份复杂,管理困难,同时社会参与程度不高,未能形成全社会齐抓共管的合力,给城管执法带来一定困难。三是现行的执法体制与当前城市管理所面临的形势任务还存在一定的差距,在调动各区的积极性,充分发挥基层管理作用方面存在不足,不利于重心下移。四是队伍管理上与市委、市政府的要求和群众的期望还有差距,整体服务水平不高,未能促使工作实现跨越式发展。
三、2008年工作安排
(二)加强长效管理,巩固国家级卫生城市创建成果。围绕创建国家卫生城市的成果,完善设施建设,强化长效管理,提高创建水平。一是全面落实“创卫”措施,加强重点部位的治理,消除卫生死角。二是建立长效监督检查机制,制定考核实施细则,巩固“创卫”成果。三是加强教育宣传,引导公众积极参与,动员社会一切力量爱惜和守护“创卫”成果。
(三)更加妥善地处理好“市容”与“繁荣”的关系,促进城市和谐发展。认真落实××*的指示精神,在占道经营的管理上进一步解放思想,转变管理理念,坚持管而不死、活而不乱的原则,坚持以疏为主、堵疏结合的治理方法,充分考虑群众的需求和发展的需要,不断提高摊区和摊点的设置水平,准确理解和认识“市容”和“繁荣”的辩证关系,做到利用矛盾、解决矛盾,切实发挥城市管理工作在城市经济发展中的主力军作用,使市容环境和经济发展永远朝着相互促进的方向发展。
正文:
互助县位于青海省东北部,是一个刚刚起步的、具有民族特色的现代化城市。县城威远镇据省城西宁32公里,建成区面积7.6平方公里,人口8.46万,初步形成了“一心三带四轴六片区”的城市新框架。城市道路总长45.26公里,形成“三纵五横七出口”的城市道路网络体系。城区供水管网69公里,自来水普及率达94%。城市绿化覆盖面积2.31平方公里,绿化覆盖率达30.4%,现有城市生活垃圾填埋场1座,生活污水处理长1座。城市功能逐步完善,人居环境优美,城市面貌改善,城市品位显著提升。
城市建设和管理是一个城市发展的基础和首要任务,城市建设主要包括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完善城市功能和提高城市品位三个方面;而城市管理则是一项社会性系统工程,是城市软环境的建设,是城市的形象、政府的形象,也是城市市民的形象。只有秩序的繁荣才是真正的繁荣,而创造一个优美舒适的生产生活环境也是广大人民群众所渴望的。
互助县是一个刚刚发展起来的、新型的、具有民族特色的县级城市,其经济形态相对单一,文化形态有特色、空间形态初步形成,城市的规划及发展要有创新,还要可持续发展,这就对城市的管理工作提高了要求。
一、现阶段城市管理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随着西部大开发的不断深入,在加快旅游城市化发展的新形势下,城市管理工作尽管日益得到政府重视而有所改善,但依然存在许多不容忽视、亟待解决的问题。
(一)县城规划和基础设施严重滞后
城市形象的塑造,关键是规划,如何使规划思路和群体建筑风格,适应城市建设管理和发展需要,应该是城市规划管理部门当务之急解决的问题。在追求确定的经济目标时,往往难以顾及合理的规划、建设的质量,致使城市道路、绿化、市政基础配套设施严重滞后,最终增加城市管理的难度,也影响管理的质量。
(二)科学的管理机制难以形成
由于目前城市管理体制未理顺,条块关系不协调,法制不健全等原因,城市管理难以形成合力,难以形成共同负责,共同参与管理的制约机制,城市管理仍处于行政管理与依法管理并存,人治与法制相连,执法与抗法同在的复杂矛盾冲突中,严重阻碍了城市管理走上科学、长效的管理轨道,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不适应”:
一是管理观念上的不适应。“重建设轻管”的观念还未真正扭转过来,城市管理还未摆脱传统管理的模式和框框,造成环境脏、乱、差的状况。
二是管理体制上不适应。城市管理体制条块纵横交错,政出多门,各自为政,说起来齐抓共管,实际是相互扯皮推诿,削弱了管理权威,使城市整体功能难以得到发挥,事权、财权过于集中在“条条”,城管部门责大权小,难以起到协调作用。
四是管理手段上的不适应。有法不能依,违法抗法现象时有发生,行政执法缺乏必备的约束力和强制性,违章建筑、无牌门店的查处需要公安、城建、工商部门的大力支持,联合执法才能顺利开展。
(三)市民的文明素质亟待提高
城市化和城市现代化要求市民必须具备好的社会公德意识、卫生意识、环境意识,由于社会人口流动加快,城市人口动态性强,构成日益复杂,这部分人群多以个人经济利益为追逐的根本出发点。当加强城市管理与个人的私利出现矛盾时,城市文明往往便被抛在一边,各种旧有观念和不良习惯也就自觉不自觉地带进了城市空间,由于受到经费、体制等因素的影响,城市文明的宣传教育机制难以形成。
因此,城市管理“以人为本”的方向虽然明确,但真正实施起来往往举步维艰。
(四)规范管理和长效管理相对薄弱
在城市管理观念上,管理意识滞后,跟不上市场经济的发展,在城市管理体制上,政出多门,多头管理,职能交叉,相互扯皮,在城市管理机制上,存在统筹协调不够,职责不清,职能不到位,督促检查不力和措施不落实的情况。因此也就表现出规范管理、长效管理则相对较弱。
二、加强城市管理的对策
城市管理正因为具有动态性、复杂性、群体性的基本特点,所以必须从宏观的角度来分析,高起点地提出解决城市管理反复性大、涉及面广的有效措施。
(一)树立以人为本的意识,提高城市管理水平
城市管理的本质就是要在城市范围内处理好人、自然、社会的关系。因此,从哲学的高度对这一本质进行认识是非常必要的,城市,人的城市,人为的城市,为人的城市。人建设城市并不是目标,是为了人的社会生活,城市必须为人服务,为城市的社会生活、社会活动服务,把城市规划好、建设好、管理好,就是为了最好的实现城市的价值,使人、自然、社会在城市这个空间里得以协调发展。因此,只有树立以人为本的城市管理意识,才能提高城市管理水平。
(二)坚定不移贯彻可持续发展战略
可持续发展是城市建设的基本原则。要坚持经济建设与环境建设的同步发展,反对用牺牲环境的办法去发展经济,绝不走先发展、后治理的老路;要改善环境卫生状况,加强环卫基础建设,有效清扫、收集、处理生活垃圾,改进不良卫生习惯,创造良好的卫生环境;要大力开展城市绿化,扩展城市的绿色空间,还城市以自然。
(三)坚持依法行政,强化城市管理,走法制化的道路
目前,我县城市管理的法规、规章还是比较系统的,可以满足城市管理的基本需求。但从城市管理的法治化,仍要在严格执法和依法行政下功夫。一是要加强宣传和教育,通过各种方式、广泛宣传城市管理的政策法规,让城市管理政策法规家喻户晓,人人自觉规范自己的行为,二是要强化执法力度,尤其对一些重点难点问题,依照有关的法律法规,加大处罚力度,使之不敢轻易触犯条例和规章;三是要规范管理,通过制定严格的管理制度,以制度管理人、约束人,并加强执法人员业务培训,严格按《处罚法》规范和约束执法行为,做到管有依据、罚有力度、惩有程序。
(四)注重城市功能的完善
一、建立完善“两级政府、三级管理、四级网络”的城市管理体制。
建立现代城市管理体制,是经济社会发展、城市文明进步的必然要求。就我市而言,只有全面推进改革,逐步形成市区衔接、部门协调、权责对应、执法有力的城市管理体制,才能消除由于处罚权新体制与管理权、审批权老体制并存而产生的种种矛盾和弊端,使城市管理运行顺畅、高效。按照“城市管理重心下移”的理念,实行“二级政府、三级管理、四级网络”格局,从组织机构、考核机制、队伍配置等方面着手,进一步完善了城市管理体制机制,逐步形成以“条”宏观管理、指导、监督、协调、审批、检查,“块”直接负责,全民参与的管理模式。如在违法建设查处工作中,我们可以这么运作,积极构建三级网络管理体制: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巡查、发现和考核;各街镇组建城管办;村一级聘用协管员,做到了村里一有违法建设苗头,协管员及时发现和报告给镇,镇就能及时靠上做工作,使违法建设消除在萌芽状态;同时区还与有关部门、各街镇签订目标责任书,把全年控制目标细化分解,落实到街镇、园区,同时实行部门、街镇、村级联合巡查,每个村成立一个制止违法建设办公室、社区设立制止违法建设专职人员,并给村(居)配一名行政执法联络员,从而建立了从上到下的管理网络体系。
二、要顺应现代城市发展趋势,实行“大城管”管理体制。
以实行综合执法为突破口,进行城市管理体制的改革,是一种发展趋势,也是改革的方向。目前,深圳、宁波等市城市管理局,统管城市市政、园林绿化、市容环卫等综合管理和执法工作。这种“大城管”的综合管理体制,从根本上解决了机构重叠、职能交叉、扯皮推诿、效率低下的弊端。我市应结合自身实际,着手把整个城市管理体制的综合改革提上议事日程,优化整合职能,最终走向“大城管”管理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