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报讯(记者刘洋)因为公共交通对宠物乘车有严格限制,于是苏女士选择用顺风车托运自己的小狗。然而,在运送过程中,小狗跑丢,苏女士为此起诉顺风车平台进行索赔。新京报记者今日(11月27日)从北京市三中院获悉,二审法院认为平台对该纠纷处理不当,终审判决平台赔偿苏女士3000元。
小狗丢失,司机、乘客各执一词
审理中,关于泰迪犬是如何丢失的,双方各执一词,各自也没有证据证明自己的说法。苏女士称,“自己用全封闭的箱子将狗装进去,箱子很大很硬,防摔防震。”而平台公司称,“狗把箱子咬破了,跑到后备厢吃肉,司机没注意就跑掉了。”
关于平台公司是否应该担责,平台公司认为,其在顺风车业务里只负责“合乘信息撮合”,法律地位类似于居间人而非承运人。此外,被告公司还认为,《某顺风车合乘公约》明确要求平台用户秉承“本人合乘”原则,禁止“代人叫车”“物品托运”等行为,苏女士的行为已严重违反了平台规则,其行为后果应由本人承担。
法院判决:平台公司应该赔偿损失
一审法院认为,根据案件查明的事实,苏女士通过平台公司旗下的“某出行”平台预约了一辆从唐山到通州的顺风车,运输泰迪犬一只,后泰迪犬丢失,平台公司应承担承运人责任。
平台公司不服,上诉认为苏女士的行为严重违反平台规则,其行为后果应由本人承担。
THE E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