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北深处有一处无人的伊甸——可可西里,蒙语叫她“美丽的少女”,又被誉为“世界第三极”和青藏高原珍稀野生动物基因库,是世界上原始生态环境保存最完美的地区之一,也是藏羚羊、野牦牛、藏野驴、白唇鹿、棕熊等珍稀野生动物栖息繁衍的圣地。在这片最接近天空的净土之上,你可以充分感受大自然最原始的生命力。
可可西里是中国建成面积最大,海拔最高,野生动物资源最为丰富的自然保护区之一,230多种野生动物在这里繁衍生息,也是中国境内一线学习高原极地生态保护知识的最好去处。
这里有一群可爱可敬的人,日日夜夜守护着这片纯净而脆弱的高原,克服着极地气候和有限的生活条件,这就是可可西里各个保护站的工作人员。高原漫长的雪季,他们顶着刺骨的寒冷救助野生动物;雨季来临,他们在沼泽泥潭中跋涉巡山…日复一日行走在孤独的无人区,用全部精力来守护这片净土,他们很多人不知道自己家人住过几次院,孩子已经上大学,但清楚地记得自己巡过多少次山,救助过多少藏羚羊。
1、住宿:7天6晚住宿,D1/D2/D3/D4/D6住格尔木,当地酒店,干净整洁,二人一间,独立卫浴,生活方便;D5住大柴旦星空营地酒店(具体房型视当时预定情况而定)。2、饮食:D1晚餐自理,D2-D6一日三餐,D7早餐,早餐为鸡蛋、稀饭、牛奶、小菜等;午餐和晚餐安排团餐,体验藏餐牦牛肉、糌粑、酥油茶、青稞炒面、等藏族美食。格尔木和保护站行程期间饮食条件会相对简单。
(1)按要求完成项目后,会获得当地组织颁发的义工证书,可丰富个人简历;(2)获得前沿环保公益实践经历和多文化交流体验;(3)结交志同道合的高校小伙伴,拓展优秀社交圈。
1)身体健康,无严重高原反应,无任何急慢性病和中大型手术史,体力良好,吃苦耐劳;2)先到先得,以审核报名表信息为主(无特殊情况没有面试);3)需年满18周岁,无学校地域限制,欢迎各地学生报名。
2)支付项目定金;
3)报名表审核,接收项目确认邮件,支付项目尾款;
5)行前准备,启程前往。
1)能用于日常沟通的基础英语口语;
2)吃苦耐劳,有责任心,能认真完成工作安排;
3)先到先得,以审核报名表信息为主(无特殊情况没有面试);
4)无年龄限制,未成年需签署家长同意书;
5)无学校地域限制,欢迎各地学生报名。
无年龄限制,大部分独立出行的参与者在16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参与者需要签署家长同意书(16周岁以下不可以参加的活动有泰国清迈,泰国普吉岛)。其他项目建议在家长陪同下参与(没到16周岁独立性很强,家长也同意单独出行的话可以具体咨询安排),陪同的家长参与活动与否都可以,具体资费标准另行咨询。
君行要求所有参与者都具备基础的英语口语水平。大部分项目面对低年龄层的孩子,无需非常专业的英语基础,会基本英语,耐心、主动、肯积极表达更为重要。
若英语基础实在薄弱,推荐选择的项目有:斯里兰卡大象/海龟保育项目,斯里兰卡文化乐游项目,巴厘岛海龟保育项目,巴厘岛文化体验项目,尼泊尔奇特旺大象保育项目,泰国普吉岛孤儿院项目。
此项目为出国活动,需要办理护照,护照一般在户口所在地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处办理,不能代办,所需材料视具体情况而定,一般需要护照尺寸照片,身份证和户口本即可,如为学生、未成年或者非本地户籍办理护照所需手续请咨询当地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处,正常需要15个工作日;请确保护照在项目结束返程时有6个月有效期,如有效期不足会被拒绝出境。
所有项目国家签证需参与者自行办理。办理方法如下:
马尔代夫签证为落地签,无需提前准备任何手续和费用。
巴厘岛为免签,无需提前准备任何手续和费用。
持中国护照前往泰国可以落地签,在泰国海关填写一张表格,需要准备一张2寸白底彩色照片,1500泰铢现金和往返机票信息打印件,即可获得停留期限15天的落地签证;提前办理好旅游签证可以入境30天,请办理个人旅游签证,可以在携程或淘宝搜索商家代办。
持中国护照前往斯里兰卡可以落地签,需要35美金(2016年12月),但是为了避免中国海关和机场地勤人员可能不让出境的情况,现建议所有的参与者都提前办理斯里兰卡电子签证ETA;电子签证在斯里兰卡政府官网办理,网址为www.eta.gov.lk选择个人旅游签证,旅行目的为旅游,在斯里兰卡的地址填写Colombo即可(此项其实是随便填写),按要求填写完毕提交后,需要用AmericanExpress,Visa或Master信用卡支付,如没有可以找人代付,费用为30美金(2015年12月);但在中国大陆地区,这个网站最底部的验证码经常刷不出来,需要“翻墙”才可以正常使用,所以建议在“淘宝”或“携程”等网站找公司代办就好;电子签证是一封邮件,申请之后正常情况下24小时就会收到回复。
尼泊尔对中国公民落地签,需要提前准备一张2寸白底彩色照片即可,最多可以入境90天。
菲律宾签证需提前至少两周办理,所需材料:1.有效期半年以上的护照原件;2.身份证复印件;3.两张2寸白底彩色照片;4.经济材料以下材料三选一:英文在职证明原件、本人国际信用卡(visa/master均可)复印件,或2万人民币的银行存款证明;4.签证申请表。在“淘宝”或“携程”等网站办理可简化部分手续。
澳大利亚签证需提前至少15个工作日办理,所需材料:1.护照原件及复印件;2.签证申请表;3.两张2寸白底彩色照片;4.户口本全家全内容彩色复印件;5.身份证正反面彩色复印件印在一张A4纸上;6.银行对账单(需要5万流水余额或存款证明,理财证明等);7.在职证明。在“淘宝”或“携程”等网站办理可简化部分手续。
目前的项目国家签证都是落地签或非常容易办理的电子签证,君行会提供免费指导;参与者在项目结束返程时,护照要有6个月有效期,请提前准备。
请先和购票平台或者航空公司确认一下机票为联程航班还是分段航班。
联程航班在中转地不需要签证,下了飞机不用过海关,正常也不用取行李直接去下一个登机口等下一班飞机即可。
君行从参与者报名开始,给予多方面支持,让义工在出发之前准备妥当;一降落在项目国家,就有专人接机,消除义工异地旅行的不安;在义工之家或是酒店,所有义工集中住宿,统一管理,安全可靠;项目服务地点都是经过严格筛选的学校,孤儿院和寺庙等正规机构,确保义工们在安全的环境下工作;在项目当地还有专人24小时陪同,解决各种突发状况;君行成立至今出行过万人无一安全事故发生。
在各个项目地都有专门的项目负责人,如果有些意外情况需要协助都可以随时找他们,也可以随时联系我们帮忙沟通。
我们选的项目地点和住宿地点附近基本都有药店或者医院,如果有需要都可以便利的前往。但一般出国旅游也会建议携带常用药品,常出现的问题不外乎感冒,发烧,肠胃不适,上火症状,轻微擦伤等,带一些常用药也可以应付大部分的情况了。
当然世界上没有任何地点是绝对安全的,义工们要积累旅行安全常识,提高安全意识,在国外时不单独走夜路,不晚归,随时注意财物和人身安全,做一个成熟、能够对自己负责的旅行者。
父母不放心的原因一般有以下几点:
1.对目的地国家不了解,甚至对部分国家的国情有误解。
选择每一个项目地时,安全稳定都是君行项目的首要考量。现有的项目地均为社会发展成熟、旅游业发达的国家和地区,每年都有大批量的游客在当地旅游观光。
2.对义工旅行这类活动,以及对义工机构缺乏信任。
君行是内地唯一拥有出境资质的义工旅行机构L-BJ-CJ100008,也是内地最早、最资深、最具规模的义工旅行机构之一,已经有过万人参与君行的各项义工旅行项目。正规实体公司运营,报名项目均有正规合同,所有项目日程安排明确合理,专业工作人员从报名至项目结束全程服务。
3.对孩子本身不放心。
4.认为网上的信息不可靠。
根据过往义工的真实反馈,取得可靠的一手信息。君行是目前拥有最多真实可查项目反馈的义工机构,可以在君行的公众号或者新浪微博上,看到上千名过往义工的真实图文、视频反馈。
注:若家长还是无法理解和支持,我们一般会邀请家长陪同孩子一起参加项目,家长可以选择陪同前往,不参加具体的义工日程。
申请海外院校,尤其是美国的学校,都会希望看到学生有一些义工经历,它反映学生的爱心、奉献精神和团队精神等,简历上有国际义工经历会让人眼前一亮,从而申请加分。
一般来说可以的,在行前两周前会整理同期出行伙伴的航班信息,会和提前抵达的参与者单独确认如何安排。
旅行信息可以随时向君行咨询,如有有需要协助安排当地团队也都会提供帮助。
以往的参与者会选择与同期义工结伴游览,既可节省费用又比较安全。可在加入项目群后和其他义工伙伴一起讨论,或者到当地之后再做计划也来得及。不需要提前订好酒店和用车。
【支付定金后】如参与者主动退出项目或因为个人原因取消申请,所交付的定金100元不予退还,所交定金可保留两年使用。如参与者没有通过项目审核,或是因为君行的安排失当无法成行,参与者会收到定金的全额退款。
【如果您参加的是国际义工类项目】
【支付尾款后】如需退出项目,于行前7天前均可无条件退还尾款(既为全款减去定金100元),在行前7天内及项目开始后,如需退出项目,不予退还任何费用。在参与者支付项目费用尾款后,如最后因为君行的安排失当,导致项目无法成行,君行应退还参与者全额定金和项目费用尾款。
【如果您参加的是体验类项目】
【支付尾款后】如需退出项目,于出发前30天申请,扣除定金100元外剩余费用全额退还。于出发前29天至15天提出退出申请,扣除定金100元剩余项目费半额退还。于出发前14天内提出退出申请,项目费用不予退还。在参与者支付项目费用尾款后,如最后因为君行的安排失当,导致项目无法成行,君行应退还参与者全额定金和项目费用尾款。
君行旅游服务合同
(官网)
版本日期:2018年3月
使用说明
1.君行国际义工旅行网www.ociva.org(以下简称“君行网”)的义工类和体验类项目,是由北京君行悦途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旅行社”)提供具体的旅游服务,旅行社的业务经营许可证编号:L-BJ-CJ100008。
2.本合同系电子合同,由旅行社与参加项目的旅游者(以下简称“旅游者”)签署。
4.旅游者在君行网根据系统提示支付全部旅游费用后,本合同生效,旅行社与旅游者以此作为执行依据。
第一章术语和定义
第一条本合同术语和定义
1.本合同所指旅游服务,系指旅游者自行前往和离开旅游目的地,由旅行社向旅游者提供义工活动、文化体验、住宿、餐饮等两项(含)以上服务的旅游形式。
2.旅游费用,指旅游者支付给旅行社,用于购买本合同约定的旅游服务的费用。
4.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但不限于因自然原因和社会原因引起的各类事件,如自然灾害、战争、恐怖活动、动乱、骚乱、罢工、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政府行为。
5.意外事件(已尽合理注意义务仍不能避免的事件),指因旅行社、履行辅助人故意或者过失以外的客观因素引发的事件,包括但不限于重大礼宾活动导致的交通堵塞,飞机、火车、班轮、城际客运班车等公共客运交通工具延误或者取消,景点临时不开放。
6.必要的费用,指旅行社履行合同已经发生的费用以及向履行辅助人支付且不可退还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义工活动、文化体验等参加费用(含预订金)、酒店住宿费用(含预订金)、旅游汽车的人均车租费用。
7.旅行社损失,指旅行社为履行合同已经发生的必要的费用,以及旅行社为开展该项业务而实际发生的人工成本、办公成本、管理费用等必要耗费。
8.旅游者投保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指旅游者自己购买或者通过旅行社、航空机票代理点、景区等保险代理机构购买的以旅行期间自身的生命、身体或者有关利益为保险标的的短期保险,包括但不限于航空意外险、旅游意外险、紧急救援险、特殊项目意外险。
第二章合同的订立
第二条订立合同
旅游者应当认真阅读本合同条款和君行网上关于所报名项目的全部内容,在理解并接受本合同条款及项目全部内容后,根据系统提示点击报名订立本合同。
由旅游者的代理人或代表人订立合同的,代理人或代表人须确保获得相应代理和代表权限,能够代表所有旅游者对合同约定的认可,并须要将本合同条款及项目全部内容如实完整告知被代理人或被代表人,所有旅游者均应当按照本合同约定和项目全部内容行使权利并履行义务。
第三章合同双方的权利义务
第三条旅行社的权利
2.旅游者订立合同时在70周岁以上、或18周岁以下、或处于妊娠期、或有身体残障等情况,以及非中国国籍或为港澳台人士的,应在订立本合同时告知旅行社,并按照旅行社的要求签署有关文件。
3.旅游者为育龄女性的,旅游者在订立本合同前须确认本人出行期间(指签署合同后至旅行结束的期间)不处于妊娠期,如因处于妊娠期要求解除或变更合同的,应按照本合同中旅游者解除或变更合同的约定承担有关责任。
5.按照合同约定向旅游者收取全额旅游费用。
6.遇紧急情况时,可以采取安全防范措施和紧急避险措施并要求旅游者配合。
7.拒绝旅游者提出的超出合同约定的不合理要求。
第四条旅行社的义务
1.按照合同约定的内容和标准为旅游者提供服务,不擅自变更旅游安排,不降低服务标准。
2.向当地具有良好信誉的供应商订购产品和服务。
3.旅行社通过向旅游者发放《出行通知》等方式,如实告知具体旅游安排和有关具体事项。
4.在旅游行程中,旅游者人身、财产权益受到损害时,应给予合理必要的救助措施。
5.积极协调处理旅游行程中的纠纷,采取适当措施防止损失扩大。
6.依法对旅游者个人信息保密。
7.提示旅游者投保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第五条旅游者的权利
2.有权自主选择旅游产品和服务。
3.人格尊严、民族风俗习惯和宗教信仰得到尊重。
4.在人身、财产安全遇有危险时,有权请求救助和保护;人身、财产受到侵害的,有权依法获得赔偿。
5.在合法权益受到损害时向有关部门投诉或者要求旅行社协助索赔或赔偿。
6.《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和有关法律、法规赋予旅游者的其他各项权利。
第六条旅游者的义务
2.需要旅行社办理签证等出入境手续的,应向旅行社提交能有效使用的个人证件,包括但不限于因私护照以及旅行社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
自办签证应当确保所持签证在旅游活动期间有效;持中国因私护照以外旅行证件的旅游者,应自查出入境手续是否完备;如旅游者因工作性质或所在单位要求,需要办理有关出入境备案或报批手续的,旅游者应确保已办理完毕相应手续;如因此影响旅游的,由旅游者承担全部责任和损失。
3.旅游目的地为境内的,旅游者在旅游过程中应随身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年满16周岁的公民均应办理身份证件并携带)。旅游目的地为境外的,旅游者应保证旅行结束时护照等证件仍有六个月以上的有效期。
4.按照合同约定支付旅游费用。
5.遵守我国和旅游目的地国家(地区)的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遵守旅游目的地国家(地区)的公共秩序和社会公德,尊重当地的风俗习惯,文化传统和宗教信仰,爱护旅游资源,保护生态环境;不携带违禁物品出、入境;不参与色情、赌博和涉毒活动;携带需要申报物品出入海关的,应当遵守我国或目的地国家或地区海关管理规定,依法进行申报、纳税;不在境外滞留不归。
6.对国家应对重大突发事件暂时限制旅游活动的措施以及有关部门、机构或者旅游经营者采取的安全防范和应急处置措施予以配合。否则造成旅行社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7.妥善保管自己的行李物品,随身携带现金、有价证券、贵重物品,不在行李中夹带。
8.在旅游活动中或者在解决纠纷时,应采取适当措施防止损失扩大,不损害当地居民的合法权益,不干扰他人的旅游活动,不损害旅游经营者和旅游从业人员的合法权益,不采取拒绝上、下机(车、船)、拖延行程等不当行为扩大损失,否则应就扩大的损失承担相应的责任。
9.应当在自己能够控制风险的范围内选择活动项目,遵守旅游活动中的安全警示规定,对自己的安全负责。由于旅游者的过错,使旅行社、履行辅助人、旅游从业人员或者其他旅游者遭受损害的,旅游者应赔偿损失。
第四章合同的变更与转让
第七条合同的变更
2.旅游出发前遇到不可抗力或者意外事件,影响旅游的,双方经协商可以解除合同或者延期出行。解除合同的,按照本合同第十一条处理;延期出行的,增加的费用由旅游者承担,减少的费用退还旅游者。
3.旅游过程中遇到不可抗力或意外事件,影响旅游的,按以下方式处理:
(1)合同不能完全履行的,旅行社经向旅游者做出说明,旅游者同意变更的,可以在合理范围内变更合同,因此增加的费用由旅游者承担,减少的费用退还旅游者。
(2)危及旅游者人身、财产安全的,旅行社应当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因此支出的费用,由旅行社与旅游者分担。
第八条合同的转让
因义工活动等项目对于旅游者的身份、资格等有特殊要求,所以旅行社有权拒绝旅游者在旅游行程开始前将本合同中自身的权利义务转让给第三人。
第五章合同的解除
第九条旅行社解除合同
1.旅游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旅行社可以解除合同:
(1)患有传染病等疾病,可能危害其他旅游者健康和安全的;
(2)携带危害公共安全的物品且不同意交有关部门处理的;
(3)从事违法或者违反社会公德的活动的;
(4)从事严重影响其他旅游者权益的活动,且不听劝阻、不能制止的;
(5)法律规定的影响合同履行的其他情形。
旅行社因上述情形解除合同的,应当及时通知旅游者。行程开始前解除的,旅行社扣除必要费用或旅行社损失后,将余款退还旅游者;行程中解除的,不予退还任何旅游费用。
2.旅行社认为不适宜履行合同的,可解除合同,除本合同另有约定外,违约责任仅以退还旅游者已支付的全部费用为限。
第十条旅游者解除合同
1.在行程开始前解除合同的:
义工类项目(四川大熊猫、澳大利亚、冰岛、摩洛哥、加拿大、马来西亚项目除外):
(1)旅游者在旅游行程开始7日前(不含第7日)提出解除合同的,旅游社扣除必要费用(即预订金100元)后将旅游费用退还给旅游者。旅游者所交100元预订金,可在君行网保留两年使用,自旅游者支付日起算。保留期内,如旅游者没有通过项目审核,或是因为旅行社的原因无法成行,旅游者到期会收到预订金的全额退款。
(2)旅游者在旅游行程开始前7日以内(含第7日)提出解除合同的,旅游者同意旅行社不予退还任何旅游费用。
体验类项目、义工类项目(包括四川大熊猫、澳大利亚、冰岛、摩洛哥、加拿大、马来西亚项目):
(1)旅游者在旅游行程开始45日前(不含第45日)提出解除合同的,旅游社扣除必要费用(即预订金100元)后将旅游费用退还给旅游者。旅游者所交100元预订金,可在君行网保留两年使用,自旅游者支付日起算。保留期内,如旅游者没有通过项目审核,或是因为旅行社的原因无法成行,旅游者到期会收到预订金的全额退款。
(2)旅游者在旅游行程开始前30日(含第30日)至45日以内(含第45日)提出解除合同的,旅行社扣除必要费用(即预订金100元及项目费用半额)后将旅游费用退还给旅游者。
(3)旅游者在旅游行程开始前30日内(不含第30日)提出解除合同的,旅游者同意旅行社不予退还任何旅游费用。
2.在行程中解除合同的:
旅游者在旅游行程中提出解除合同的,旅游者同意旅行社不予退还任何旅游费用。
视为旅游者行程中解除合同的情形包括但不限于:旅游者未经旅行社书面同意擅自离开项目;旅游者向旅行社书面申请退出项目;旅游者拒不参加旅游行程且经旅行社要求之后仍不予参加的。
3.旅游者和旅行社协商确认,如按上述约定扣除必要费用后仍不足以赔偿旅行社损失的,旅行社可按照实际损失予以扣除,但最高不得超过旅游者实际缴纳的旅游费用。
第十一条因不可抗力或者意外事件解除合同
因不可抗力或者意外事件,影响旅游活动,合同不能继续履行的,旅行社和旅游者均可以解除合同;合同不能完全履行,旅游者不同意变更的,可以解除合同。合同解除的,旅行社应当在扣除已向履行辅助人支付且不可退还的费用等必要费用后,将余款退还旅游者。
第六章其他责任
第十二条旅行社仅对所提供的旅游服务承担相应的责任,除本合同中约定的由旅行社向旅游者提供的服务事项外,旅游行程以外的其他事项均由旅游者自行办理和安排:如购买往返机票(车票)、办理签证(委托旅行社办理除外)、以外国语填写目的地国家和地区的出入境卡、办理出入境手续、办理登机及行李托运、办理酒店入住手续、紧急事件的现场处理等。
第十三条由于第三方侵权行为,或因旅游者与第三方之间的合同关系(如保险合同关系、客运合同关系、买卖合同关系)等不可归责于旅行社的原因导致旅游者人身、财产权益受到损害的,旅行社不承担责任;按照相应法律规定和合同约定,由旅游者与第三方自行解决。
第十四条旅游者委托旅行社办理签证等业务的,旅行社收取的费用中包含签证办理费和旅行社服务费。但是否发放签证,是否准予出入境,系有关国家和地区的主权或行政权,个别使领馆等机构可能会致电旅游者抽查或要求面谈,旅游者对此应有相应准备并给与配合。因旅游者提供的办理签证的材料存在问题或其他非旅行社原因导致拒签、缓签、拒绝入境或出境的,旅行社不承担责任。旅游者因此无法出行的,按照旅游者行前解约处理。如给旅行社造成损失的,旅游者还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六条入境免签或落地签的国家或地区,旅游者应向出入境管理机关的工作人员出示返程机票,因旅游者未携带而产生的损失由旅游者自行承担。
第十八条旅行社对旅游者自行办理的旅游证照、签证、交通票证、酒店住宿等事项不承担责任,由此导致的有关问题和损失,由旅游者自行解决。
第十九条由于旅游者自身原因导致本合同不能履行或者不能按照约定履行,或造成旅游者人身伤害、财产损失的,旅行社不承担责任。
第二十条旅游者在自行安排活动期间遭受人身损害、财产损失的,由旅游者自行承担,旅行社不承担任何责任。
自行安排活动期间包括:旅游者正式入住项目指定住宿设施之前的个人活动期间;旅游者不参加项目行程的活动期间;每日行程开始前、结束后旅游者的个人活动期间;旅游者暂时离开或提前结束项目的个人活动期间;项目行程中规定可以自由活动的期间。
第七章通知
第二十三条旅游者、旅行社应保证以上通讯方式畅通、有效。任何一方依据本合同约定需要发出的通知或其他告知事宜,如以上述联系方式告知对方联系人,即视为该方已履行告知义务。如一方变更本合同指定的联系人和联系方式的,应提前三日通知对方,否则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和责任。
第八章争议的解决方式
第二十五条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亦可向旅行社所在地旅游质监执法机构、消费者协会、有关调解组织等部门或者机构申请调解。协商或者调解不成的,可依法向旅行社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九章其他约定事项
第二十六条未尽事宜,经旅游者和旅行社双方协商一致,以补充协议形式确认,并作为本合同组成部分。
第二十七条与本合同有关的《出行通知》等文件,均为本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章合同效力
第二十八条本合同为电子文本,自旅游者交付全部旅游费用后生效。
商务合作:marketing@ociva.org
新浪微博:君行国际义工旅行
公司地址:北京:北京市朝阳区朝阳北路龙湖长楹天街未来室大厦703室;
上海:上海市静安区南京西路580号仲益大厦1271室;
杭州:杭州市下城区中国杭州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北楼307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