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民航局的最新规定,旅客携带充电宝需遵守以下要求:
1、充电宝额定能量不超过100Wh(瓦特小时)的,可以直接携带登机。
2、额定能量超过100Wh但不超过160Wh的充电宝,需提前向航空公司报备并获得批准后方可携带登机。
3、每人最多携带两个充电宝,且必须放在随身携带的行李中,不得放在托运行李中。
4、充电宝禁止在托运行李中单独运输,以免发生安全事故。
在飞行过程中,旅客使用充电宝需遵守以下要求:
1、充电宝必须全程随身携带,不得放在行李架或座位下的货物区域。
2、充电宝不得在飞机上启动或充电,以免对飞机电子设备造成干扰。
3、旅客在飞行过程中使用充电宝时,必须确保其处于关闭状态,避免意外触发。
民航对充电宝的最新规定旨在确保航空安全,减少因充电宝引发的安全隐患,这一规定的实施,对于保障旅客和机组人员的生命安全具有重要意义,规范充电宝的使用和管理,也有助于维护航空秩序,保障航班正常运行。
2、在购买充电宝时,请选购正规品牌、质量可靠的产品,以确保安全。
3、携带充电宝时,需将其放在随身携带的行李中,并避免与其他金属物品接触,以免发生短路等安全隐患。
4、在飞行过程中,请遵守机组人员的指示,确保充电宝的使用安全。
5、如遇到任何问题或疑虑,请及时咨询航空公司或机场工作人员,以获得详细的解答和指导。
随着科技的进步和民航事业的不断发展,未来民航局还将继续加强对充电宝等便携式电源设备的管理和监管,我们期待在保障航空安全的前提下,能够进一步便利旅客的出行,为旅客提供更加优质的服务,我们也呼吁广大旅客积极参与航空安全建设,共同为民航事业的繁荣发展贡献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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