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提交申请。提交申请时必须携带下列材料:
A、本人身份证。
B、填写完整的申请表原件。
C、符合要求的彩色照片一张。
带本人身份证或者户口簿、领取护照回执和160元工本费。凡在《回执》上标明取证日期3个月后没有领取证件的
北京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处将予以销毁。
海淀受理点:海淀区阜成路67号
朝阳受理点:朝阳区京广中心商务楼二层
二、申请材料:
(一)近期免冠照片一张以及填写完整的《中国公民因私出国(境)申请表》;
(二)居民身份证;在居民身份证领取、换领、补领期间,可以提交临时居民身份证;
(五)省级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报经公安部出入境管理机构批准,要求提交的其他材料。
THE E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