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在柬埔寨中国公民和企业面临的主要安全问题
当前国际安全形势错综复杂,任何国家都面临许多安全问题,柬埔寨也不例外,我在海外公民和企业面临的安全问题如下:
(一)发生地区骚乱。如去年初,在金边及周边地区发生的示威集会和游行,最终发展成暴力冲突。
(二)个别中资企业内部发生的罢工和示威游行。
(三)抢劫、盗窃和绑架等治安案件。近一年,在金边、暹粒等城市,摩托车抢劫呈上升趋势;今年前4个月,使馆接报4起在柬的中国不法分子针对从事娱乐及特殊服务人员的绑架敲诈勒索案,使被绑架人蒙受人身伤害和财产损失。
(四)车祸、溺水、疾病、工伤、火灾等导致的意外事故,甚至死亡。
(五)暴雨、水灾、地震、海啸等自然灾害。
(六)因违反所在国法律法规和风俗习惯受到的法律追究和惩罚。
(七)因在国外工作、学习等造成的心理压力、精神紧张导致的不良后果。
针对上述安全问题,中国大使馆于去年10月编写了《柬埔寨中国公民安全防范知识手册》,手册中详细介绍了各类安全防范知识和常识,希望大家学习借鉴。该《手册》可到中国大使馆领事部索取或登陆中国驻柬埔寨使馆网站领事服务项下寻找下载。
二、在柬如何有效应对抢劫、偷盗等社会治安问题问题
抢劫,特别是骑摩托车抢劫和一些偷盗行为是柬埔寨目前最严重的社会治安问题之一。不仅造成受害者财产损失、护照等重要证件遗失,严重者还要造成人身伤亡。以前骑摩托车抢劫主要发生在金边,但近一年看,在旅游胜地暹粒和西哈努克港也频繁发生,主要针对旅客的抢劫和偷盗活动越来越多。现柬政府高度重视保护外国旅客和投资者安全工作,柬内政部、国家警察总署已专门制定了有关保护外国旅客和投资者安全计划和工作部署,以有效保护外国旅客和投资者在柬埔寨期间的安全。但加强自我安全保护,避免遭遇盗抢的不幸还是十分必要的。
目前摩托车抢劫的目标多样化,无论步行还是乘车,游客还是当地居民,都有可能成为抢劫对象。所以不给抢匪提供抢劫便利就是有效避免抢劫的良方。主要预防措施如下:
(二)路上行走或逛街时,要尽量选择远离摩托车的人行道行走,没人行道的要把挎包放在胸前或车道外侧。
(三)路上行走最好选择与机动车逆行方向外侧行走,这样可随时注意和避让对面行驶车辆,有情况能及时躲闪。如选择与机动车顺方向行走时,应经常回头观望,遇有情况及时躲避。
(四)在乘坐嘟嘟车(敞棚摩托车)外出时,要选择有保护栏或遮挡帘的嘟嘟车乘坐,并注意把包放在内侧,尽量不要在扶手外侧打手机,照相、查看信息等,避免给抢匪可乘之机。
(五)开车外出时,下车后要把车门锁好后方可离开,避免盗贼抢匪拉开车门偷盗抢劫。
(六)住在酒店外出时,最好将不需要携带的贵重物品、现金、护照等证件放在房间里的保险柜内或其他安全地方。
概括如下:
现金护照妥保管,
包包手机放心上,
路边远离摩托车,
靠边逆行易躲闪,
嘟嘟摩托防护栏,
时刻留心保平安。
三、如何应对在柬发生中国护照丢失或被盗抢事件
无论您中国护照被抢、被盗还是丢失,您都应该马上向当地警察部门报案,并索要报案报告,以便您向当地移民局申请出境签证时备用,同时向就近的中国驻当地使领馆申请补发护照或旅行证,以供回国使用。在柬埔寨发生的当事人应该到中国驻柬埔寨大使馆领事部申请。申请材料包括:填写《申请表》、三张护照用照片(背景为白色)、遗失护照书面说明、护照复印件、报警报告及在柬工作单位证明信(申请补发护照者)。
可申请补发护照人员:持中国护照在柬埔寨长期居住、工作、学习的中国公民,因护照被盗抢、丢失等原因遗失护照者可申请补发中国护照(持公务护照或公务普通护照的中资机构人员申请补发护照,需凭原国内发照机关的函电办理)。申请补发护照需15个工作日。
可申请旅行证人员:持中国护照在柬埔寨短期考察、访问、旅游的中国公民,因护照遗失或被盗抢、丢失等原因遗失护照的,可申请旅行证回国。申请旅行证视国内核查回复情况而定,一般需2-3天。
拿到使馆补发的证件和出具的证明信后,还要到柬埔寨移民总署办理相应签证,然后才可在机场办理出境手续。
四、如何预防意外人身伤亡事件发生
交通事故是柬埔寨目前最大的安全问题之一。据柬运输部公布,2014年柬埔寨全国陆路交通事故意外死亡人数为2226人,造成事故的主要原因是超速驾驶、酒后驾车及不遵守交通规则等。柬埔寨交通比较混乱,路上车多人杂,再加上大多数街道、马路两边没有人行道等等,稍不注意就会造成交通事故。我公民因交通事故死亡中,有骑摩托车或坐摩托车人,不戴安全头盔、骑车逆行、超速行驶等原因造成的;有开长途车,在路面不好且弯路多的地段超速行驶造成翻车事故造成的;还有在乘坐嘟嘟车时不幸遭遇抢劫被拽下造成重伤后死亡的等等。
预防交通安全并不是难事,只要熟记并遵守下列几句话就能有效预防交通事故的发生:
骑坐摩托路上行,遵守交规戴头盔。
开车坐车外出时,时刻系好安全带。
车况要好刹车灵,绝不超速不逆行。
路边行走人行道,安全牢记在心中。
另外游泳溺水身亡事件也是完全可以避免的,上述5起溺水死亡者都是游客。其中1人是在西哈努克市海滨游泳时,因游泳过深过远,在退潮时无力游回导致死亡。其他4人均是在暹粒所住酒店游泳池内不慎溺水身亡,共同的特点都是在晚上九十点钟以后,在泳池游泳时突发事故造成的。为保证我公民人身安全,中国使馆多次提醒我公民:
在海滨游泳时,切勿游泳过深过远,一定要在安全区域内游泳;无论是在海滨还是游泳池游泳,切勿在身体不适或饮酒后游泳,切勿在晚上泳池关闭后游泳。
五、中国企业海外风险及其应对
在海外的企业安全风险归纳起来主要是:人身安全风险、财产安全风险、经营运作安全风险。
我们从死亡原因的情况看,因公、火灾、凶杀及部分因病死亡的事件,很多是因为企业管理不善、安防意识薄弱、安防措施不足等原因造成企业安全事故。如企业加强管理,包括员工的录用,及如何适应当地人的风俗习惯、人格特点使用当地雇员,同时根据当地和企业内部情况制定严格的安全防范措施,提供万无一失的安全施工保障和环境,是完全可以杜绝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事故发生的。预防海外企业安全风险的发生还要从以下方面入手:
(一)坚持守法经营、融入当地社会、提倡诚实守信、履行社会责任。
(三)充分利用当地安保公司、保险公司、当地和国际组织资源,加强企业园区内安全保护防范措施,储备必要的应急急救药品及安防工具,制定并完善本企业的“应急安全防范预案”。
六、柬埔寨多发的安全风险及其预防
(二)购物风险。如我游客在柬购买珠宝、沉香等贵重商品时,由于缺乏专业知识及商家的欺诈行为购得假货;如有的商店采取不正当方式,在使用银行卡消费时额外收取费用。所以在购物时要留心假冒商品和欺诈行为,避免风险发生。
(四)居留风险。居留期间要有有效护照、有效签证、到当地外国人管理部门进行登记,在柬工作人员还要办理工作许可证明等。如果没有上述证件,一经柬有关部门发现,将被罚款,情节严重者将被监禁或驱逐出境。今年前4个月,已有5名中国公民因没有护照被监禁并驱逐出境。
(五)遭绑架和人身控制的风险。今年前4个月,使馆已接报5起中国不法分子在柬绑架特殊服务行业的女子敲诈勒索事件,造成被绑架者人身和财产损失。有3起因借高利贷参与赌博被非法扣留事件。所以提醒我在柬公民不要随意跟不了解的人士外出;不要进入赌场赌博。
(六)违反当地法律法规及风俗习惯的风险。去年至今,有多起因违反当地法律法规被警察移交柬法院处理的;有多起拒不服从柬警方检查被柬方警告的;有多起因身穿奇装异服或有特定意义文字的服装在吴哥游览照相时,被院内管理人员制止,甚至带至警局调查的。今年,已有三起外国人因在吴哥景点拍摄裸照被柬方监禁并驱逐出境。上述这些情况,很多是当事人不了解当地法律法规和实际情况,不了解当地风俗习惯和一些场所的禁忌所造成的。所以提醒我公民,在前往一个国家时,要多了解当地法律法规、社会情况和风俗习惯,多了解一些特定场所的禁忌并自觉遵守。
需要安全提醒的还有很多,比如不要去未开放地区或危险地段游玩;登高注意安全防护等等。只要我们时时刻刻绷紧安全这根弦,加强自我保护意识,就能有效避免安全事故发生。祝愿我们每一个公民都能够:高高兴兴出国去,平平安安回家来。
七、柬埔寨签证急居留政策规定
以下简要介绍柬埔寨签证和工作居留规定,有关详细情况,建议到柬有关部门进行了解。
(一)柬埔寨签证种类和申办方式
目前,柬埔寨签证分七种:外交签证(A签证):发给外交人员及其家属。公务签证(B签证):发给持公务护照且在柬执行公务的人员。礼遇签证(C签证):发给柬官方邀请来柬访问的人员。商务签证(E签证):发给来柬短期商务考察或长期投资、经商、劳务、学习和居留的人员。长期居留签证(K签证):发给持外国护照的柬裔人员。免费签证(G签证):发给12周岁以下的儿童(目前停止颁发)。旅游签证(T签证):发给来柬旅游的外国公民。
根据两国协议,中柬两国持外交和公务护照人员互免签证入境,停留期为30天。持普通护照和公务普通护照须申办签证入境。申办方式如下:
1、可到柬驻外使、领馆办理签证。目前,柬在北京设有使馆,在上海、广州、重庆、昆明、南宁和香港设有总领事馆。
3、可抵柬后办理落地签证。在柬航空和陆路国际口岸均可办理落地签证。具体要求:A、本人护照有效期6个月以上;B、在口岸办理落地签证处填写《签证申请表》(贴上一张近期护照用照片);C往返机票;D、如申请商务签证还需提供柬有关部门或公司邀请函。
上述三种方式申办的旅游签证和商务签证,签证有效期均为3个月一次有效,入境后停留期1个月。签证费用为:旅游签证30美元;商务签证35美元。持旅游签证入境后停留期只能再延长一个月,且不能更改签证种类。持商务签证入境后可申请停留期为半年或一年的商务签证,到期后还可再办理延期。(注:旅行社代办签证事宜)。如来柬进行商务活动或需长期居留的人员应选择申办商务签证。
(二)入出境手续
入境时须完整填写入、出境卡。入境卡由柬移民局官员留存,出境卡交旅客保存,待出境时查验收回。入境时移民局官员在护照和出境卡上加盖有停留期的印章,通常停留期为一个月,请注意查看,以免超过停留期被罚款。柬移民局规定,超过停留期后每天罚款5美元。
(三)工作居留
根据柬埔寨《劳工法》和《移民法》规定,持商务签证在柬工作的外国人均要向柬劳工部或各省劳工局申办《外国人工作许可证》和《外国人就业证》(有特殊协议的除外)。
《外国人工作许可证》和《外国人就业证》有效期为一年,可按规定延期。
柬移民署和劳工部有权对在柬工作的外国人依法检查,发现没有办理《外国人工作许可证》和《外国人就业证》或没有按时延期上述两证在柬工作的外国人将处以罚款、监禁或驱逐出境。
根据《移民法》规定,外国人在柬居留应及时到当地警察部门进行登记。
(四)特别提醒。没有护照或护照有效期已过以及柬埔寨签证过期等人员仍居留在柬埔寨为非法居留,一经柬有关部门发现,将被监禁、罚款并驱逐出境。所以提醒我在柬公民:护照遗失后或护照到期后应尽快到中国使馆申请补、换发护照;注意柬签证延期。
八、领事保护及其与领事协助和领事服务的区别
领事保护是指中国政府和中国驻外外交、领事机构维护海外中国公民和机构安全及正当权益的工作。领事保护的实施主体是中国政府及其派驻国外的驻外使领馆。中国目前有260多个驻外使领馆,他们都是实施领事保护的主体。领事保护的方式主要是通过外交途径向驻在国当局提出交涉、表达关切或转达当事人诉求,敦促其依法、公正、及时、妥善地处理。领事保护的法律依据,主要包括公认的国际法原则、有关国际公约、双边条约或协定以及中国和驻在国的有关法律法规。领事保护的内容是中国公民、法人在海外的合法权益,主要包括:人身安全、财产安全、必要的人道主义待遇,以及与我国驻当地使领馆保持正常联系的权利等。公民要求获得超出所在国国民待遇或因从事非法活动造成的法律后果等,不属于领事保护合法权益的范围。
在实践中,领事保护一般针对海外中国公民安全和合法权益受到严重威胁或侵害的情况,如驻在国发生政局动荡、自然灾害、重大事故等危及海外中国公民的安全和合法权益;领事协助一般针对中国公民因客观原因或者自身原因陷入困境的情况,如海外中国公民因疏忽大意丢失财物等造成的暂时经济困难;领事服务一般指为海外中国公民提供的证件办理、民事登记等服务,如换/补发旅行证件、办理公证/认证、婚姻登记等。
九、如何寻求领事保护
凡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法》具有中国国籍者,都可以请求获得中国政府的领事保护。也就是说,只要您是中国公民,无论是大陆居民,还是香港、澳门和台湾同胞,无论是定居国外的华侨,还是临时出国的旅行者,无论是在国外学习的留学生,还是务工人员,都是领事保护的对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法》规定,中国不承认中国公民具有双重国籍。定居国外的中国公民,凡自愿加入或取得外国国籍者,即自动丧失中国国籍,因而不再享有中国驻外使领馆领事保护的权利。
如果您的合法权益在所在国受到侵害,或遭遇不测需要救助,您可以就近联系中国驻外使领馆,反映情况和有关要求。使领馆将在工作职责范围内向您提供领事保护。如您的行为违法,或因自身行为不当导致您及他人陷入危险境地,或您滥用领事保护,使领馆有权对提供给您的领事保护做出限制。
权利和义务不可分离。对海外中国公民而言,每位公民都有寻求和获得领事保护的权利,但也应承担相应义务和法律责任。主要应注意以下几方面:
(1)应对个人的出行选择、人身安全、资金安全和在海外的行为承担自身责任,应严格遵守当地和中国的有关法律法规;
(2)应立足于当地救助。首先设法寻求所在国警方或司法部门的保护与协助以尽快摆脱困境,如上述部门不作为或者有不公正行为,再寻求使领馆介入并实施领事保护和协助;
(4)要求中国驻外使领馆实施领事保护时,必须提供真实信息,不能作虚假陈述;
(5)在主观上有接受领事保护的意愿。使领馆在实施领事保护时必须遵循当事人自愿原则,充分尊重当事人的意愿;
(6)诉求不应超出所在国国民待遇水平。使领馆在实施领事保护时不能帮助当事人获得比所在国国民更好的待遇;
(7)不能干扰外交部或驻外使领馆的正常办公秩序,应尊重外交、领事官员;
(9)使领馆提供的律师、翻译、医生名单仅供参考,并不必然保证其服务质量达到您的预期。您可另行选择其他律师、翻译和医生。
十、领事官员可以为我国海外公民做什么
根据职权范围,领事官员可以为我海外公民做的工作如下:
(一)如所在国发生重大突发事件时,可以为您撤离危险地区提供咨询和必要的协助。
(二)如您在外国服刑,或被拘留、逮捕,可以应您的请求或经您的同意进行探视。
(三)如您遭遇意外,可以协助您将事故或损伤情况通知国内亲属。
(四)如您遇到生计困难,可以协助您与国内亲属联系,请其协助解决费用问题。
(五)如您在所在国与他人发生民事纠纷,或涉及刑事案件,或突发疾病,可以应您的请求,协助提供当地律师、翻译和医生等名单供您参考,但并不保证其服务质量达到您的预期。
(六)如您需要寻找国外失踪或失联亲人,可以代为向所在国有关部门提出请求。
(七)可以根据中国法律法规,为在国外的中国公民颁发、换发、补发旅行证件并进行加注。
(八)可以根据中国法律法规,为遗失旅行证件或无证件的中国公民签发旅行证或回国证明。
(十)在与所在国法律法规不相抵触的情况下,为居住在驻在国的中国公民办理婚姻登记。
十一、领事官员不可以为我国海外公民做什么
由于驻外使领馆是派遣国在驻在国的外交代表机构,在驻在国没有行政和司法权力,也不能使用强制手段,且做任何事情都必须遵守有关国际法、国际公约、双边条约和协定以及所在国和中国法律。所以驻外使领馆不能代替个人主张其权利,只能通过外交途径督促驻在国依法、公正、公平处理有关案件。驻外使领馆积极协助当事人维护合法权益,但不能超越领事职务的权限。领事保护的作用是有限的,有些工作也是不可以做的。
领事官员不可为您做如下工作:
(一)不可以为您申办他国签证或办理签证延期。
(二)不可以为您在当地谋职或申办居留证、工作许可证。
(三)不可以替您提起诉讼,不可以替您调查海外犯罪或死亡案件。有关请求应由当事人向所在国当局提出。
(四)不可以干预所在国的司法程序或法律事务,不可以仲裁或解决您与他人的劳资争议、商业纠纷、刑事案件、子女抚养权纠纷或家庭事务。
(五)不可以帮助您在治疗、拘留或服刑期间获得比当地人更优的待遇。
(六)不可以为您提供导游、翻译等服务,或为您支付酒店、律师、翻译、医疗及旅行(机、船、车票)费用或任何其他费用。
(七)不可以将您留宿在使领馆内,或为您保管行李物品。
(八)不可以为您购买免税物品。
十二、中国外交部和驻外使领馆为领事保护和协助服务平台
(一)安全提醒短信(手机短信)
十三、上述领事服务平台服务功能及使用方式
在网络信息时代,大部分人都会利用互联网等现代化的信息手段了解各方面资讯,如您在前往某一个国家或地区之前,或者您已经在这个国家,只要你能充分利用上述领事服务平台,认真查阅了解目的地国家和地区的各类情况,特别是一些需要注意的问题,包括安全状况、气候情况、常见疾病及医疗卫生条件、出入境规定、风俗习惯、特殊场所(如佛塔、寺庙、教堂、博物馆等)的禁忌等等,您就能做好充分的出行准备,有效预防安全事故、疾病和不必要的事情发生。
同时,利用领事服务平台,也能查询领事证件申办问题,如申办换、补发旅行证件(护照、旅行证),申办公证认证,申办赴华入境签证等问题,及下载各类申请表等。
上述领事服务平台,从功能和使用方式上看分为四类:
(一)上网查阅类
涉及中国领事工作的所有内容基本都能在该网站上找到答案。查看申办各类证件须知及下载各种证件申请表;在“安全提醒”项内查看各地区安全提醒;在“了解目的地”项内查找目的地国家的国别情况,包括国家概况、入境居留、安全防范、交通出行、物价医疗、实用信息及当地有关部门联系方式等资讯。如,您在该网站“了解目的地”项内,在“亚洲”项内,选择“柬埔寨”登陆后就可查阅柬埔寨国别情况。
网站登陆方式两种:(1)利用网址登陆(2)如记不住网址,可在“百度”上键入“中国领事服务网”搜索后登陆。
登陆方式两种:(1)利用网址登陆(2)如记不住网址,可在“百度”上键入“中国驻柬埔寨使馆”搜索后登陆。
在使馆网站上,进入“领事服务”项内查找您需要了解的问题。中国驻柬埔寨使馆在使馆网站上开设了“领保宣传月”专栏,方便访问者查阅安全防范和领事保护与协助知识的宣传材料。
(二)信息接收类
(三)手机短信安全提醒接收类
十四、《海外中国公民文明指南》
(一)海外中国公民文明社交指南
相互尊重,真诚相待
宽容大度,严于律己
把握分寸,尊重差异
积极融入,心系祖国
(二)海外中国公民文明举止指南
讲究仪容仪表,注重个人修养
遵守公共秩序,尊重风俗习惯
爱护公共设施,遵守公共规定
维护环境卫生,讲究环保节约
奉行健康娱乐,勿参与黄赌毒
(三)海外中资企业机构文明指南
树立风险意识,明确安全成本
坚持守法经营,履行社会责任
提倡诚实守信,共建和谐世界
十五、驻柬埔寨使馆领事保护和协助的工作简介
我在柬已有近千家的大中小企业、每年近60万的游客。使馆领事保护与协助的任务繁重、责任重大。使馆领导高度重视领事保护和协助工作。重大领事保护案和突发事件,使馆要启动应急预案及大领保机制,全馆一盘棋,大使统一领导部署有关工作。日常领保案子,大使及主管领导也要督促主管部门及时处理,并随时了解处理进展情况,必要时利用外交资源,亲自做柬高层工作,全力维护我公民的合法权益。这次使馆联合当地四家华文媒体开展“安全防范和领事保护与协助宣传月”活动就是在布建国大使直接领导下进行。为了使我在柬公民更好地了解当地法律法规,自觉遵纪守法,加强自我保护,布大使分别会见柬埔寨劳工部部长和移民总署署长,促成了“柬埔寨法律法规讲座和咨询会”的成功举行。
使馆的领事保护和协助工作对领事官员提出了更高要求。要求领事官员树立”以人为本、外交为民”的执政理念;要有“热情耐心、服务至上”的工作态度;还要有“吃苦耐劳、勤于学习、不怕恐惧”的敬业精神。做好领事保护和协助工作是使馆的责任,同时也要求我公民和企业给予积极的配合和理解。
由于使馆在驻在国不具有司法权、执法权等任何强制权力,使馆的领事保护并不是万能的,且只能保护我在海外中国公民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