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同意广东苏卡达生态观赏有限公司出售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的行政许可决定(粤江林许准〔2024〕97号)
项目名称:
出售、购买、利用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及其制品审批
审批类别:
普通
许可内容:
经审查,你单位提出的出售、购买、利用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及其制品行政许可申请,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第二十八条的规定,作出如下决定:
一、同意你单位出售《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附录Ⅰ物种辐射陆龟(Astrochelysradiata)40只,附录Ⅱ物种苏卡达陆龟(Geochelonesulcata)50只、豹纹陆龟(Stigmochelyspardalis)315只给郑州呼啦哇生态养殖有限公司,用于观赏繁育。所出售的动物个体输出地为你司位于江门开平市月山镇北一三和村8号的自有养殖场。
二、请联系购买单位于2025年4月28日前向河南省野生动物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办理野生动物的购买手续,在获得批准后运出,逾期无效。按照国家和省的规定依法接受检验检疫。运输期间需采取安全可靠的防范措施,防止逃逸、扩散,并做好安全生产工作
THE E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