准备报考2023年吉林省公务员考试的考生注意!关于吉林省2023年各级机关考录公务员的详细报考指南已经整理在下文了,吉林考生来看看吧!下面是出国留学网整理的“2023年度吉林省各级机关考试录用公务员报考指南”,供吉林考生参考阅读。
一、关于学历、专业
1.报考者是否可以用结业证、肄业证报考?
不可以。
2.在职或成人教育学历是否可以报考?
非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其他国民教育形式(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网络教育、夜大、电大等)毕业生和军队院校、党校等其他国家承认的在职或成人教育形式毕业生,在报名前取得毕业证书和职位要求的学位证书,符合职位要求资格条件的,可以报考。
3.报考者在查阅职位学历要求时,应注意什么问题?
若职位学历要求为“***以上学历”,则报考者学历层次不低于“***”要求。例如:学历要求为“大专以上学历”,则大专、本科、研究生学历层次的报考者均可以报考。
若职位学历要求为“高中(中专)以上学历或我省技师院校高级工和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且具有高级工及其以上职业资格证书的毕业生”,则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均可报考:(1)高中(中专)以上学历;(2)我省技师院校高级工;(3)我省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且具有高级工及其以上职业资格证书。
招考职位另有要求的,以职位设置的具体条件为准。
4.如何判定所学专业是否满足职位专业要求?
《专业指导目录》分为三个层次,其相互关系为:“学科门类”(2位代码)下设“专业类”(4位代码),“专业类”下设“具体专业”(6位代码)。
本次招考所设专业,包含“专业类”(4位代码)和“具体专业”(6位代码),不包含“学科门类”(2位代码,有特殊要求的职位除外)。如果职位限制了“专业类”,则该“专业类”下的所有“具体专业”均符合职位要求。如果职位限制了“具体专业”,则只有所限定的“具体专业”符合职位要求。若某职位研究生专业标注了6位专业代码,则此专业要求为二级学科的“具体专业”,非一级学科的“专业类”。
报考者应如实填写所学专业,除特殊说明外,所学专业以毕业证书上注明的专业为准。国(境)外院校所学专业以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专业为准。
5.双学位人员是否可以使用第二学位的专业进行报考?
职位条件中标注“允许以学位证所列专业报考”的可以使用第二学位的专业报考;职位条件中标注“不允许以学位证所列专业报考”的则不可以使用第二学位的专业报考。
6.专业条件与学历条件是如何对应的?
招考职位所设的专业条件与其所设的学历条件相互匹配。报考...
招考职位所设的专业条件与其所设的学历条件相互匹配。报考者可以使用已经获得的任意学历及其对应的专业进行报考,但报考者报考某职位所用专业对应的学历应不低于该职位设置的学历条件。例如:学历要求为本科及以上、专业要求为法学的职位,同时拥有非法学专业本科学历和法学专科学历的报考者不能报考该职位。
7.如何理解职位学历要求为“大专以上学历”,学位要求为“与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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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关于报考资格条件
1.非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其他国民教育形式的毕业生是否可以报考?
非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其他国民教育形式(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网络教育、夜大、电大等)毕业生取得毕业证后,符合职位要求的资格条件的,可以报考除法官助理、检察官助理以及面向“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和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门职位以外的职位。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等五部门关于进一步做好非全日制研究生就业工作的通知》(教研厅函〔2019〕1号)规定,由国家统一下达招生计划的非全日制研究生,与全日制研究生考试招生执行相同的政策和标准,培养质量坚持同一要求,学历学位证书具有同等法律地位和相同效力。此类人员同时符合法官助理、检察官助理以及面向“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和退役大学生士兵”职位要求的,也可报考。
2.2023年毕业的定向生、委培生是否可以报考?
2023年毕业的定向生、委培生原则上不得报考。如委培或定向单位同意其报考,应当由委培或定向单位出具同意报考证明,并经所在院校同意后方可报考。
3.怎样理解“学历”、“学位”要求?
报考者应具备与招考职位所要求专业一致的学历学位,用符合招考职位条件的学历专业报考,报考者所学专业按所获毕业证书上的专业名称为准。招考职位没有要求学位的,报考者是否取得学位不影响报考。学位种类不能作为报考专业的依据,学位证书所列的专业可报考下列42个县(市、区)的职位,无需提供该专业的毕业证书。
潮南区、潮阳区、金平区、南澳县、乐昌市、南雄市、仁化县、乳源县、始兴县、新丰县、连平县、和平县、龙川县、紫金县、五华县、兴宁市、海丰县、陆丰市、陆河县、江城区、阳春市、阳东区、阳西县、雷州市、廉江市、遂溪县、吴川市、徐闻县、化州市、德庆县、封开县、广宁县、怀集县、潮安区、饶平县、湘桥区、惠来县、揭东区、揭西县、榕城区、罗定市、郁南县。
法官助理、检察官助理部分职位要求“本科须为法学专业且获法学学士学位”的,报考者应取得法学专业的本科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
4.哪些人员可以报考“限应届毕业生报考”的职位?
(1)国家统一招生的2023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非在职),同时符合职位要求的其他条件,可以报考“限2023届高校毕业生报考”的职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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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想要报考公务员的朋友注意!关于2023年北京市考试录用公务员的详细报考指南出炉,完整的公务员报考指南如下,下面是出国留学网整理的“北京市各级机关2023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报考指南”,欢迎大家参考阅读。
一、关于报考条件
1.非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其他国民教育形式的毕业生是否可以报考?
非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其他国民教育形式(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网络教育、夜大、电大等)毕业生取得毕业证后,符合职位要求的资格条件的,可以报考。
2.2023年毕业的定向生、委培生是否可以报考?
2023年毕业的定向生、委培生原则上不得报考。
3.留学回国人员可以报考哪些职位?
留学回国人员可以根据自身情况报考符合条件的职位。其中,2022年1月1日至2023年7月31日期间取得国(境)外学位,未落实工作单位的留学回国人员,可以报考限应届毕业生报考职位。包括:具有北京市常住户口的留学回国人员;符合《北京市促进留学人员来京创业和工作暂行办法》规定的非北京市常住户口留学回国人员。
4.具有基层工作经历的应届毕业生,以何种身份报考?
具有基层工作经历的应届毕业生,只可按应届毕业生身份报考。
5.为什么在职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不能报考?
近年来,公务员公开遴选已经逐步制度化、规范化,畅通了基层公务员向上交流的渠道。因此公务员录用考试不再面向在职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
6.对艰苦边远地区基层职位实行了哪些倾斜政策?
根据《关于做好艰苦边远地区基层公务员考试录用工作的意见》、《关于做好我市艰苦边远地区基层公务员考试录用工作的实施意见》规定,对地处艰苦边远地区的街道、乡镇等基层职位,单独或者综合采取了适当降低学历要求、放宽专业限制、适当调整年龄条件、不限制工作年限和经历、单独划定笔试合格分数线等措施,降低进入门槛,同时,从中拿出一定数量的职位面向本市、本区户籍的人员招考。
对于通过降低进入门槛等倾斜政策录用的人员,应当在所报考区(系统)内艰苦边远地区机关最低服务5年(含试用期),未满5年的,不得交流(含公开遴选)到上级机关和非艰苦边远地区的机关,也不得交流到本市其他区和其他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机关(包括艰苦边远地区的机关)。另外,按照有关规定,新录用的乡镇公务员在乡镇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含试用期)。
7.《招考简章》中所要求的学历如何理解?
《招考简章》中所要求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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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帮助报考者了解招考政策、熟悉报名流程、提醒需要注意的有关事项,根据《福建省2023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实施方案》,福建省公务员主管部门专门组织编写了《福建省2023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报考指南》。本指南仅适用于本次招考,由省公务员主管部门负责解释。
1月9日(周一)9:00—1月13日(周五)17:00报名;
1月10日(周二)9:00—1月16日(周一)17:00报名资格审查、专业资格的申诉审核;
1月30日(周一)9:00—2月1日(周三)24:00确认参加笔试,完成参加笔试确认后,方可取得笔试资格;
2月1日(周五)24:00之后将无法修改考试地点;
2月22日(周三)9:00起开始下载打印准考证;
2月25日(周六)9:00—11:00《行政职业能力测验》;
2月25日(周六)14:00—16:30《申论》;
4月4日后公布笔试成绩;
4月中旬组织全省统一面试、4月底前完成体检;报考人民警察职位的,体检前按照职位要求先参加体能测评、心理测评。
报考要求
一、报考者应当具备的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在1987年1月9日至2005年1月8日期间出生),按照有关政策规定对年龄条件有特殊要求的,以招考职位公布的条件为准;
3.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6.具备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7.具有大学专科以上文化程度;
8.具备省级公务员主管部门规定的拟任职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
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不得报考或取消考录资格的情形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被开除公职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
6.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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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年龄如何界定?
2.持非普通高等教育学历、非全日制教育学历是否可以报考?
报考法官助理、检察官助理职位的,应具有普通高等院校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并获得学士以上学位。其他职位只要持国家承认的学历,符合职位要求的资格条件均可报考。
3.普通高等院校在读的非2023年应届毕业生是否可以报考?
普通高等院校在读的非2023年应届毕业生不得报考,亦不得以之前取得的学历报考。
4.2023年毕业的定向生、委培生是否可以报考?
5.专业条件如何把握?
6.所学专业在专业(学科)目录上查不到怎么办?
7.可否以辅修、第二学位的专业报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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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国留学网公务员报考指南频道讯:天津2015年考录公务员报考指南已发布,希望对您会有所帮助:
1、哪些人员可以报考公务员
凡是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第十一条规定、《2015年度天津市公开招考公务员公告》(以下简称《招考公告》)中所规定的报考条件和《2015年度天津市公开招考公务员简章》(以下简称《招考简章》)中规定的职位资格条件者,均可报考公务员。
2、哪些人员不能报考
此次招考公务员,下列人员不能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
(4)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
(5)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服务年限未满5年(含试用期)且所在单位不同意报考的;
(6)现役军人;
(7)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
(8)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9)具有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
此外,报考人员不得报考与招录机关公务员可能形成回避关系的职位。公务员法第六十八条规定:“公务员之间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不得在同一机关担任双方直接隶属于同一领导人员的职务或者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职务,也不得在其中一方担任领导职务的机关从事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和财务工作。”
3、第二学位或辅修专业符合职位要求的是否可以报考
对于取得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普通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学士及以上学位的报考人员,若在校期间取得第二学位、辅修证书的,可持第二学位或辅修专业的证书报考。
4、留学回国人员报考需要提供哪些材料
5、非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其他国民教育形式的毕业生是否可以报考
非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其他国民教育形式(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网络教育、夜大、电大等)毕业生取得毕业证后,符合职位要求的资格条件的,可以报考。
6、职位要求“中共党员”的,“中共预备党员”可否报考
可以报考。
7、哪些人员属于(或可视为)2015年应届毕业生
下文是关于海南省考录公务员2023年的报考指南,海南省参加2023年公务员考试的考生们来看看此报考指南吧!下面是出国留学网整理的“海南省2023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工作人员)报考指南”,供海南考生参考阅读。
一、关于报考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工作人员)的资格条件
1.哪些人员可以报考?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第十三条规定、《海南省2023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工作人员)公告》(以下简称《公告》)中所规定的报考条件以及职位资格条件者,均可报考。
2.哪些人员不能报考?
(1)现役军人;
(2)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3)在职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
(4)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5)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
(6)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7)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8)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9)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
(10)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在录用过程中,发现报考人员存在上述不得报考情形的,将取消其报考资格或者录用资格。
3.报考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工作人员)需回避哪些情形?
报考人员不得报考录用后即构成公务员法第七十四条第一款所列情形的职位,也不得报考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人员担任领导成员的用人单位的职位。
《公务员法》第七十四条第一款规定:“公务员之间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不得在同一机关双方直接隶属于同一领导人员的职位或者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职位工作,也不得在其中一方担任领导职务的机关从事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和财务工作”。
直系血亲关系,包括祖父母、外祖父母、父母、子女、孙子女、外孙子女;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包括伯叔姑舅姨、兄弟姐妹、堂兄弟姐妹、表兄弟姐妹、侄子女、甥子女;近姻亲关系,包括配偶的父母、配偶的兄弟姐妹及其配偶、子女的配偶及子女配偶的父母、三代以内旁系血亲的配偶。
上述所列亲属关系,包括法律规定的拟制血亲关系。
直接隶属,是指具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同一领导人员,包括同一级领导班子成员;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包括上一级正副职与下一级正副职之间的领导关系。
4.在试用期内的新录用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工作人员)属于在职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工作人员)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