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打印上述《中国签证在线填表确认页》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签证申请表》,并分别在确认页、签证申请表第7页相应位置签字并填写日期。未成年人应由其法定监护人(父母)任意一方代为签字。除表格外,申请人还应按照本须知第二、第三项准备其他材料。所有材料请用A4纸打印。
(四)申请人可委托他人代为送交签证材料,但使馆保留要求申请人或者其法定监护人来馆面谈的权利。使馆保留要求申请人来馆留取生物信息(指纹等)的权利。
二、基本申请材料及注意事项
(一)护照原件及护照个人信息页复印件:护照有效期在6个月以上、有至少2页空白签证页;
(二)签证申请表及确认页:打印完整、由申请人或申请人法定监护人(父母)任意一方签字的《中国签证在线填表确认页》及《中华人民共和国签证申请表》各1份;
(三)持第三国护照(非阿根廷护照)的签证申请人,须提交在阿合法居留证件,居留证件所示国籍等个人信息需与护照相符;护照上需有阿根廷合法入境章(如有)。若申请人入境阿根廷后更换过护照,需提交旧护照原件、个人信息页和入境章(如有)复印件;未与中国建交的国家公民请提前与使馆沟通;
(四)如您曾经是中国公民,首次持外国护照申请中国签证,须提供原中国护照原件及护照个人信息页复印件;如您曾获发中国签证并持新换发的外国护照申请签证,须提供原外国护照个人信息页、曾获发的中国签证及中国出入境章复印件(如新护照所记载的姓名与原护照不一致,还须提供有关官方出具的更改姓名的证明文件);
(五)如您的父母双方或一方是中国公民或曾经是中国公民,您本人出生在中国境外,首次申请中国签证时,需要提供您的出生证原件,以及您出生时父母所持中国护照及外国居留证件信息,以便进行国籍判定。
三、必要材料
除上述第二条所列基本申请材料外,请对照下表,根据所需签证种类准备好相应的必要性材料:
赴华签证材料一览表
签证种类
申请人范围
材料要求
Q1
因家庭团聚申请赴中国居留的中国公民的家庭成员(包括:配偶、父母、配偶的父母、子女、子女的配偶、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和具有中国永久居留资格的外国人的家庭成员
1、中国公民或具有中国永久居留资格的外国人出具的邀请函件,该邀请函须包含以下内容:
2、邀请人的中国身份证件(中国居民身份证或户口簿)复印件;或外国人护照及中国永久居留证复印件3、申请人与邀请人之间的家庭成员关系证明(结婚证、出生证、亲属关系公证,或公安机关出具的亲属关系证明等)原件和复印件。
温馨提示:
1、中国驻外使领馆出具的寄养委托公证原件及复印件(注:父母双方或一方在中国陪同儿童生活的,不属于寄养,可按家庭团聚办理签证)。2、被寄养儿童的出生纸,如国内机构需要,请向阿根廷主管机关申办Apostilla
3、被寄养儿童的父母双方的护照原件、复印件4、被寄养儿童出生时,父母双方或者一方为中国公民的,还应提供儿童出生时中国籍父母在境外定居证明(如阿根廷居留证等)的复印件
6、居住在中国境内的受托人的中国居民身份证复印件
Q2
赴中国短期(不超过180日)探亲的居住在中国境内的中国公民的亲属和具有中国永久居留资格的外国人的亲属
1、中国公民或具有中国永久居留资格的外国人出具的邀请函件。该邀请函须包含以下内容:
1)被邀请人个人信息:姓名、性别、出生日期等(需与申请人护照信息一致);
M
赴中国进行商业贸易活动、体育比赛或非体育类赛事的人员
根据中阿双边协议,驻阿根廷使馆为符合条件的阿根廷公民办理十年有效、多次入境的商务签证
L
赴中国旅游人员
根据中阿双边协议,驻阿根廷使馆为符合条件的阿根廷公民办理十年有效、多次入境的旅游签证
3、如系个人出具邀请函,还需提供邀请人中国居民身份证件(如中国居民身份证或户口簿)复印件。
F
赴中国从事交流、访问、考察等非商业活动的人员
S1
赴中国长期(超过180日)探亲的因工作、学习等事由在中国境内居留的外国人(主事由申请人)的配偶、父母、未满18周岁的子女、配偶的父母,以及因其他私人事务需要在中国境内居留的人员
1、长期探望已在中国境内居留的外国人,须提交:
1)邀请人的护照及居留证件复印件
2)邀请人出具的邀请函,该邀请函须包含以下内容:
(1)被邀请人个人信息:姓名、性别、出生日期等(需与申请人护照信息一致);
2)申请人与主事由申请人之间的关系证明(结婚证、出生证、亲属关系公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3)有关单位出具的情况说明。3、外国常驻记者的随任家属需提前向中国外交部新闻司提出申请,获得批准后再向相应的中国使领馆申请签证
S2
赴中国短期(不超过180日)探亲的因工作、学习等事由在中国境内停留居留的外国人的家庭成员(包括:配偶、父母、配偶的父母、子女、子女的配偶、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以及因其他私人事务需要在中国境内停留的人员
如系短期探亲,须提供:
Z
在中国境内工作的人员
1、短期工作(不超过90日)人员,需提供以下材料:
1)入境进行短期营业性演出,须提交:
(1)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的批准文书
(2)《外国人在中国短期工作证明》
2)到中国完成技术、科研、管理、指导等工作人员,进行试训的教练员和运动员,拍摄影片人员,参加时装表演人员,须提交《外国人工作许可通知(来华工作90日以下,含90日)》2、长期工作(超过90日)人员,需提供以下材料:《外国人工作许可通知(来华工作90日以上)》;或中国海洋石油总公司签发的《邀请信》;或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的《外国(地区)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登记证明》;或文化和旅游部出具的《外国文化中心聘任工作人员确认函》或《代表资格确认函》;赴华进行超过90日营业性演出人员,须提交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的批准文书
X1
在中国境内长期(超过180日)学习的人员
1、外籍高等院校学生
1)《外国留学人员来华确认表》(JW201或JW202表)原件或复印件
2)录取通知书复印件
2、外籍中小学生
《基础教育阶段教育机构接受外国来华学习人员确认表》原件或复印件
(注:因家庭团聚等事由在华长期居住的外籍中小学生,无需重新申办X1字签证。)
X2
在中国境内短期(不超过180日)学习的人员
1、录取通知书原件或复印件
2、《短期来华留学生信息表》(DQ表,如有)原件或复印件
G
经中国过境人员
赴目的地国家或地区的已确定日期的联程机(车、船)票复印件
C
执行乘务、航空、航运任务的国际列车乘务员、国际航空器机组人员、国际航行船舶的船员及船员随行家属和从事国际道路运输的汽车驾驶员
外国运输公司出具的担保函或中国境内有关单位出具的邀请函
R
中国需要的外国高层次人才和急需紧缺专门人才
《外国高端人才确认函》
J1
常驻(或居留超过180日)中国新闻机构的外国常驻记者
中国外交部新闻司签发的通知函
J2
赴中国进行短期(停留不超过180日)采访报道的外国记者、编辑、摄像等人员
D
赴中国永久居留的人员
中国公安部签发的《外国人在中国永久居留身份确认表》原件及复印件
特别提示:
(一)邀请函可以是传真件、复印件或打印件,但领事官员有权要求申请人提供邀请函原件;
(二)必要时,领事官员可根据情况要求申请人提供其他证明文件或补充材料,或要求申请人接受面谈;
(三)领事官员根据申请人的具体情况,决定是否颁发签证及签证的有效期、停留期限和入境次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