具有中国国籍、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普通护照,且属于下列情形之一者,可申请换发护照:
1、护照过期的;
2、护照有效期不足一年的;护照有效期剩余一年以上,但确因办理当地居留、签证延期、工作许可或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提前换发护照的;
3、护照签证页即将用完的(少于4个单页);
4、姓名或其他信息更改的;
5、容貌变化较大的。
【护照预约】
【所需材料】
2、申请人现持护照。有效期仍有1年以上需换照证明。如护照过期需提供国内亲属信息及联系方式。
【注意事项】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法》,我国不承认双重国籍。定居外国的中国公民,自愿加入或取得外国国籍的,即自动丧失中国国籍,而不得申请办理或继续持用中国护照。
2、护照换发期间,原护照会保留在使馆;换发新照后,原护照将被注销并退还申请人。
护照由国内制证中心统一制作,如材料齐全,从现场提交材料起一般10个工作日可取,恕无法办理加急件和特急件。
【取证和费用】
2、提交申请时不用交费,取证时交费。
3、费用:5科威特第纳尔(KD)。
4、取证时,请直接到2号窗口付费取证,目前只接受KNET银行卡转账支付,不接受现金。
THE E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