探望在澳门定居、长期居住、就学或者就业的亲属。
*“亲属”是指配偶,父母或者配偶的父母,子女或者子女的配偶,兄弟姐妹,(外)祖父母、(外)孙子女。
申请人的配偶、未满18周岁子女可随同申请。
办理窗口预约入口
在深圳办理探亲签注需要事先预约出入境大厅窗口
预约流程
进入预约入口——点击【出入境业务】——深圳户籍的选择【深圳户籍】;非深户选择【非深圳户籍】
选择【办理往来港澳通行证探亲签注】
办证类型处,选择【往来港澳通行证】——申请类型选择【通行证和签注】——办证类别选择【持证再次签注】——前往地选择澳门
1、港澳通行证
仅限登记备案国家工作人员及军人申请时才提交。
3、广东省出入境证件数字相片采集回执
持我省签发的有效《往来港澳通行证》申请签注或持有效《往来港澳通行证》且在我省申请过签注再次在我市申请签注的无须提交。
4、军人身份证明
5、监护人委托书
7、本市高等院校在学证明
8、定居国外证明
9、委托人出具的委托书
10、被探望亲属在香港或者在澳门的定居证明
11、就业、就学证明
12、被探望亲属在香港或者在澳门长期居住证明
办理地点一、罗湖公安分局出入境管理大队
办理地点:深圳市罗湖区经二路48号
交通指引:地铁:莲塘口岸站;公交车:罗湖体育馆1公交站
二、福田公安分局出入境办证大厅
办理地点:深圳市福田区福强路3028号沙咀大厦
交通指引:公交车站:沙尾站、沙嘴路口站;地铁:上沙站、沙尾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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