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中央社”7月30日报道称,台湾陆委会当日发出新闻稿称,依“台湾地区与大陆地区人民关系条例”(“两岸人民关系条例”)第33条规定,台湾人民不得担任中国大陆党务、军事、行政或具政治性机关(构)、团体的职务或为其成员;如违反规定,视身份为公务员或一般人民,将有刑事责任或行政罚锾。
陆委会并在新闻稿中声称,“近期中国大陆一味采取胁迫打压的负面作为,已伤害台湾人民感情,完全无助两岸关系发展。此刻唯有接受台湾一再提议的‘务实沟通对话’,才是真正化解分歧及促进两岸良性发展的正途。”
其实,这种针对性的“限制”对蔡当局而言已经不是什么新鲜事,就在本月6日,台湾行政部门为强化退离职公务员及军职人员登陆的管理规范,通过了陆委会提报修改“两岸人民关系条例”,规定退离职军公人员登陆许可管制年限,从原则3年,原服务机关得增减之,修正为管制年限至少3年,原服务机关只能增加、不能缩减。
大陆国台办主任张志军回应时指,对于这件事情我们的态度和感受是八个字,“欲加之罪,何患无辞”。
而国台办发言人马晓光早前也曾表示,1949年以来,尽管海峡两岸尚未统一,但大陆和台湾同属一个中国的事实从未改变,也不可能改变。在统一之前,在处理两岸关系事务中,特别是在两岸谈判中,坚持一个中国原则,就是坚持世界上只有一个中国,大陆和台湾同属一个中国,中国的主权和领土完整不容分割。至于两岸长期存在的政治分歧,我们一贯主张,可以在一个中国基础上,通过平等协商寻求解决之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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