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化出境审批、简化采购流程、经费实行包干制给科研人员“松绑”释放创新活力
上海理工大学光电学院刘一教授在瑞典和法国有长期合作的科研项目,今年5月底急需前往做实验。当时,《关于进一步深化科技体制机制改革增强科技创新中心策源能力的意见》(上海科改25条)出台已有时日,意见规定“特殊情况下,经所在单位和主管部门批准,科研人员可持普通护照出国”。如果办理因公护照签证,繁琐手续且不论,前后至少需一个月,刘一本人持有法国十年居住证,他向学校递交了持普通护照出国的申请。
优化科研人员出境审批,简化科研设备采购流程,科研项目经费实行包干制。上海科改25条落地后,很多科研人员有了一种“松绑”的感觉,获得感切实增强,从而更加专注于创新。
出国审批流程简化了,周期缩短了
为了让科研人员“走出去”更便捷,目前,已有22家市属高校与市外办完成了因公临时出国(境)审批系统对接,出国审批流程简化了,周期缩短了。
科改25条明确,对科研急需的设备、耗材,可不进行招投标程序,采用特事特办、随到随办的采购机制,缩短采购周期。
“科研工作具有不确定性,而以前的招投标不能满足个性化定制要求。原来的管理维度是恶人假设性,现在我们从干预者变为了服务员、监管员,通过制度规避风险,将管理内化到高效的服务中去,也释放了科研人员的创新活力。”上海交通大学科技项目管理中心主任韩海波说。
劳务费还可用于实验室房租
尽管只有寥寥几字————按照合同约定,正体现了对科研人员和教师团队的信任。上海大学很快出台了相应的横向科技项目管理办法,明确了教师是责任主体,所在院系是审核监督主体,既使得风险可控,又给了教师极大的信任和自由度。以往,有的横向项目完成后,遇到企业改制或更换领导等原因,开具不了完成证明,项目就无法如期结题。如今,对于这类问题,上海大学提供了一条通道,即在合同约定完成日期之后一年,只要企业没有提出异议,科研团队根据合同撰写完成报告,经学院、科技管理部门审核之后,也可以如期结题。过去,可以从60%的结余经费中提绩效发给团队负责人,或给研究生发劳务费。现在,这一比例提高到了86%,而且不再使用绩效这个概念,统一为劳务费,既可发给团队负责人也可发给研究生,还可用于实验室的房租、业务招待等。
增设第三方服务费,也就是中介费,是上海大学横向科技项目管理办法中的一个亮点。“目前我们正在试点签署三方合同,如果有教师团队或专业科技服务机构,帮着与企业牵线,学校将支付第三方服务费,最高可达合同到账金额的10%。”
经费“包干制”,用起来更灵活
中科院上海硅酸盐研究所项目负责人王博士试点科研项目经费包干制,已经一个多月了。“以前每一项开支都相对固定,而且材料费、人头费都有上限,有些重要的实验材料也不敢多买,有些重要的测试也不敢多做,现在没有了这些‘紧箍咒’,科研人员积极性更高了,也更有利于出成果。”王博士说。从今年7月1日起,他获得了上海市科委自然基金探索类项目三年20万元的资助,用以研究陶瓷金属复合涂层的导热性和力学性能。“我们用得最多的材料就是陶瓷的粉体,原来就算有钱也不敢多买,因为预算时材料费是有上限的,否则结题时财务审计也通不过。还有些测试,收费比较高,以前考虑到预算的构成,不敢轻易去做,现在没有了束缚,为了更进一步深刻理解某些科学问题,就可以大胆去做。现在项目经费总额依然不变,但可以自己统筹,用起来更加灵活自由了。”
上海科改25条明确,结合科研经费管理领域“放管服”改革工作,在基础研究领域,选择部分科研管理规范、科研成效显著、科研信用较好的高校和科研院所开展科研项目经费使用“包干制”改革试点。记者从市科委获悉,目前在基础领域“上海市自然科学基金”项目中,已有14家高校、科研院所和医院的20个项目开展科研项目经费使用“包干制”改革试点。
上海硅酸盐研究所所长助理、科技发展部部长闫继娜说,对于基础研究来说,不宜有过多限制,只要符合科研规律就可以。以往规定科研经费,可以用来发劳务费,现在开展科研经费包干制试点后,也可以用于固定人员人头费,众所周知人头费是最紧张的,这样自然受到科研人员的欢迎,也有利于成果的早日产出。科研项目经费包干制,目前选择的试点项目小而安全,后续还将会延伸到重大项目。(记者黄海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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