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如何才能写好一篇进修申请表,这就需要搜集整理更多的资料和文献,欢迎阅读由公务员之家整理的十篇范文,供你借鉴。
据悉,从今年的5月1日开始到现在,已经有110多名回国留学生申领浙A车牌,而且这个数字还在持续增加。
当然,领取号牌也是有一定的限制条件的。首先,申请人必须符合杭州的指标申请条件。比如,名下没有登记在本市的小客车;名下未持有效指标或不具有更新指标申请资格;2年内没有发生逾期未使用以摇号方式取得的增量指标的行为等。除此之外,还必须持有《杭州市留学回国人员工作证》。持有《浙江省留学回国人员工作证》的留学人员,即便在杭工作,也不可享受该政策。
首先,在澳洲结束了你的所有课程后,均需要去中国驻澳洲大使馆开一份《留学人员归国证明》。开此份证明需要准备的材料有:
1、以攻读学位为目的的留学生,在申请办理《留学回国人员证明》时,须提供以下材料:
A、护照照片页复印件;
B、签证复印件或在澳居住证复印件;
C、学校录取通知书或注册证明复印件;
D、学生证复印件;
E、成绩单复印件;
F、学位证复印件;
G、回国机票复印件或电子机票打印件或中国入境章复印件;
H、已付足澳洲邮资或贴足澳洲邮票的中号回邮信封一个,并在收信人处写上您的详细通信地址和邮政编码(如届时已回国,可写国内地址),在寄信人处写上教育处地址。
J、在澳留学人员办理回国证明申请表(见附件)
以上材料的复印件均需经律师、太平绅士(JP)、警-察局或所在学校学生管理部门进行公证;入学通知书或机票如为电子版,直接打印即可,无须公证。
2、以访问进修为目的的访问学者,在申请办理《留学回国人员证明》时,须提供以下材料:
B、签证复印件;
C、访问进修单位邀请信复印件;
D、完成访问进修任务的留学单位证明信原件;
E、回国机票复印件或电子机票打印件或中国入境章复印件;
F、已付足澳洲邮资或贴足澳洲邮票的回邮信封一个,并在收信人处写上您的详细通信地址和邮政编码(如届时已回国,可写国内地址)。在寄信人处写上教育处地址。
G、在澳留学人员办理回国证明申请表(见附件)
那办好《留学人员归国证明》后,如果你是在国内发展的话,有些公司希望你能提供国外文凭的认证,那得去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办理,需要准备的材料就比开归国证明简单的多了,只需要准备如下材料:
一张二寸彩色证件照片;
在国外获得的所有源语言学位证书或高等教育文凭正本原件及复印件;
需认证学位的完整、官方正式成绩单原件及复印件;国外研究学位获得者,需提供学校开具的官方证明信原件及复印件,证明信内容涉及学习起止日期,研究方向,所授予学位等信息;
需认证的国外证书和成绩单(研究证明)的中文翻译件原件(须经正规翻译机构(公司)进行翻译,个人翻译无效);
1、应是在我使、领馆登记注册的留学人员;未登记注册人员请及时补办登记手续,填写《在澳留学及学后工作人员登记表》,并提供护照、签证和学生证(或工作证)复印件。
2、凡在澳留学或进修访问6个月以上的留学人员均可申请办理《留学回国人员证明》。
4、以进修、访问为目的留学人员,请提供澳进修单位出具的证明信原件以及经过公证的本人护照、签证、澳进修单位邀请函、工作证(或临时出入证)和回国机票复印件。
5、请交纳申请费5澳元,可采用澳元纸钞现金或MoneyOrder(可在邮局购买)形式,MoneyOrder的收款人请写:EmbassyofP.R.China。
6、请附上已付邮资的回邮信封一个,并注明您的详细通信地址和邮政编码(如届时已回国,可写国内地址)。
持学生签证回国后委托办理悉尼留学回国人员证明
1.回国机票复印件或居住证明;
2.护照签证复印件公证;
3.完成信或者学位证书的复印件公证;
4.“来澳(新南威尔士州)中国留学人员登记表”(从中国驻悉尼总领馆教育组网站上下载或在教育组填写);
5.委托书
材料需要
首先要登记,下一个登记表,让你朋友按照表上填写给现场网上登记
然后才是办证明
写一封委托书给你朋友
1)你的回国机票,如果没有当地公安出局居住证明
2)completionletterorcertificate,要复印件,原件要验看
3)护照和签证需要公证,因为他们看不到原件,要复印件
在县及县级以下医疗机构(主要是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执业的临床医师,从事基层医疗卫生服务工作,确因工作需要,经县级卫生行政部门考核批准,报设区的市级卫生行政部门备案,可申请同一类别至多三个专业作为执业范围进行注册。
三、在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中执业的临床医师,其执业范围为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专业。在医疗机构中执业的临床医师以妇产科专业作为执业范围进行注册的,其范围含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专业。
四、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取得全科医学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者,方可申请注册全科医学专业作为执业范围。
五、医师注册后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属于超范围执业:
(一)对病人实施紧急医疗救护的;
(二)临床医师依据《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规定》和《全科医师规范化培训试行办法》等,进行临床转科的;
(三)依据国家有关规定,经医疗、预防、保健机构批准的卫生支农、会诊、进修、学术交流、承担政府交办的任务和卫生行政部门批准的义诊等;
(四)省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情形。
六、医师注册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向原注册主管部门申请变更执业范围:
(一)取得注册执业范围以外、同一类别其他专业的高一层次的省级以上教育部门承认的学历,经所在执业机构同意,拟从事新的相应专业的;
(二)在省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指定的业务培训机构,接受同一类别其他专业的系统培训两年或者专业进修满两年或系统培训和专业进修合计满两年,并持有省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指定的业务考核机构出具的考核合格证明,经所在执业机构同意,拟从事所受培训专业的。
跨类别变更专业,必须取得相应类别的医师资格。
七、申请变更执业范围,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省级卫生行政部门统一印制的医师变更执业范围申请表;
(二)《医师资格证书》;
(三)《医师执业证书》;
(四)与拟变更的执业范围相应的高一层次毕业学历或者培训考核合格证明;
(五)聘用单位同意变更执业范围的证明;
(六)省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材料。
八、省级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临床、口腔、公共卫生类别医师其他专业应报卫生部备案,中医类别医师其他专业,应报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备案。
关于医师执业注册中执业范围的暂行规定》说明
一、制定《关于医师执业注册中执业范围的暂行规定》遵循的原则:
(一)既要依据《执业医师法》加强对医师队伍科学化、规范化管理,又要实事求是地充分考虑我国目前医师队伍的现状、医学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分类和有关医疗、预防、保健机构诊疗科目的规定,做好衔接工作;
(二)该范围是执业医师和执业助理医师资格准入后的基本执业范围,设定执业范围的专业宜粗不宜细,有些更细的专业分类可以随着专科医师制度的完善予以解决。
(一)内科专业含老年医学专业、传染病专业;
(二)外科专业含运动医学专业、麻醉专业;
(三)妇产科专业含妇女保健专业;
(四)儿科专业含儿童保健专业;
(五)精神卫生专业含精神病专业、心理卫生专业;
(六)医学影像专业含核医学专业;
(八)职业病专业含放射病专业。
三、专业名称注释:
(一)预防保健专业是指执业范围为社区保健、计划免疫、健康教育等;
(二)特种医学与军事医学专业是指执业范围为航天医学、航空医学、般海医学、潜水医学、野战外科学、军队各类预防和防护学科等;
(三)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专业具体执业范围应按照国务院有关规定执行。
四、医师注册中医专业或中西医结合专业、蒙医专业、藏医专业、维医专业、傣医专业等作为执业范围,从事医疗气功活动,必须依据《医疗气功管理暂行规定》(卫生部令第12号)取得《医疗气功技能合格证书》。
五、《医师执业证书》“执业范围”项填写要求:
(一)医师申请执业注册,本人对执业范围的要求可在《医师执业注册申请审核表》表2“其他要说明的问题”栏填写。执业机构、执业机构主管部门和卫生行政部门在审批核准《医师执业注册申请审核表》时,应将核准的执业范围填写在表3“拟聘用的科目”和表4“聘用的科目”栏内,“聘用的科目”也应同时填写;
(二)医师申请变更执业范围注册,本人对执业范围的要求可在《医师变更执业注册申请审核表》表2“其他要说明的问题”栏填写。执业机构、执业机构主管部门和卫生行政部门在审批核准《医师变更执业注册申请审核表》时,应将核准变更的执业范围填写在表4“拟聘用的科目”和表5“聘用的科目”栏内,“聘用的科目”也应同时填写;
(三)医师申请重新执业注册,本人对执业范围的要求可在《医师重新执业注册申请审核表》表3“其他要说明的问题”栏填写。执业机构、执业机构主管部门和卫生行政部门在审批核准《医师重新执业注册申请审核表》时,应将核准的执业范围填写在表4“拟聘用的科目”和表5“聘用的科目”栏内,“聘用的科目”也应同时填写;
一、科研
1、立题管理
2、计划管理
一旦经上级有关部门批准同意立项,即立入院内科研计划实施专项管理,以保证工作顺利进行,课题负责人全面负责计划的实施、经费使用、定期汇报课题执行情况,总结验收等工作,在研究的各个阶段,课题负责人要做好实验研究原始资料的收集、整理,经常进行检查、评估、分析。每年10月底前,由课题负责人填写《科研课题进展情况检查表》报报卫生局。凡课题计划实施中需要更改研究内容、更换课题负责人、中止计划实施、延长年限的,由课题负责人提交书面报告,经医院和市卫生局审查签署意见,报送课题下达部门审批。课题研究结束3个月内,课题负责人撰写总结报告,内容包括课题完成、未完成或超出研究内容情况;研究结果的学术意义和应用价值;对课题深入研究的设想;经费决算情况。并附发表或未发表的全部研究论文。报送市卫生局,作为再次申请课题和申请成果鉴定的依据之一。
3、经费和成果管理
课题经费按项目独立建帐,专款专用,专项核算,在分管领导审批后课题负责人有权在规定范围内支配经费的使用。科技成果管理包括成果申报、鉴定、评审、登记、归档、上报、奖励、推大应用、技术市场等内容的一套完整管理制度,按规定善始善终,做好各项工作。
###市卫生局优秀新技术项目的申报参照执行。
二、人才培养
1、外出专科和专题进修
2、远程教育和院内外专家讲座
3、住院医师继续教育
4、在职学历教育
在不影响工作的前提下,鼓励医务人员,尤其是护理人员,参加成人业余学历教育,按医院有关文件精神对脱产研究生学历教育的对象签置有关合同,并报人事科备案。非脱产研究生的学习按医院规定办理.
6、按照大学医学院校的实纲编制实习生轮转表,对各院校实习生进入实习前进行岗位培训,审核进修生进修申请表,按规定通知
财务科对进修实习生收费,定期召开进修实习生会议,定期检查进修实习生宿舍安全、卫生情况,经常检查进修实习生的工作、实习情况,定期组织进修实习生的文体活动,按学校要求,对实习生进行出科的考试考核,签署进修实习鉴定意见等。7、定期组织医院“三基”训练考试,负责命题、阅卷、登分、反馈意见,会同医务科、其他各科室做好其他考务工作。
8、注重医学重点人才的培训,重点人才的培养对象,应为热爱祖国,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强烈的事业心,40岁以下具有本科学历和中级以上职称的业务骨干。
三、专科建设
我院在专科建设方面出现了一些可喜的迹象,但在管理上要规范,科室应有制度计划,医院应与科室签定合同,并在考核中体现,要以形成明显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为目标。
一、来华留学生档案的内容
从学习阶段来看,来华留学生档案包括入学申请、在校学习、毕业离校三个阶段的档案。入学申请阶段的档案包括外国留学人员来华签证申请表(JW202表)、入学申请材料、录取通知书、护照复印件、签证复印件、留学生的居住信息和联系方式、健康证明材料、居留许可复印件。在校学习阶段的档案包括进修生的课程设置资料、教学安排资料、考试成绩、学习证明、学历生的培养方案、必修和选修课的具体信息以及相应的学分、学历和学位证书复印件,以及在校学习、生活期间形成的其它的材料,如获奖证书、参加某项活动后的证书、纪念品等。[4]留学生毕业档案包括毕业生就业档案、留学生校友档案等等。
二、来华留学生档案的作用
1.对留学生个人的作用。来华留学生档案是留学生在高校学习、生活、工作的最原始记录,可以起到证明其学习经历的作用。对于留学生个人来说,在其毕业离校后,无论是继续求学深造或者求职,其档案都会成为证明其资历的重要凭证。查询和认证是目前留学生档案最为频繁的一种利用方式。留学生在校表现、成绩查询、学位认证都需要通过档案这种原始的真实记录来完成。[5]
2.对高等学校的作用。一是提高留学生管理水平,通过及时收集、整理留学生档案,有利于全面掌握留学生的学习、生活和居留情况,根据留学生个人情况因材施教,实现人性化和科学化的管理。二是通过对留学生毕业档案、校友档案的管理,了解离校留学生的动态。通过建立来华留学生毕业生就业状况档案,了解毕业生就业状况,一方面能够完整地了解毕业生走向社会的反馈情况,另一方面又能够为学校提供专业需求状况,及时修正人才培养工作的偏差,也为学校及时调整专业起导向作用。详细的留学生档案可以为高校在留学生教学、科研计划,师资、留管干部培训计划,招生计划以及学校制定短期目标、长期规划、地区留学生管理政策、国际交流方面等提供有力的信息支持。[6]
三、来华留学生档案管理的现状
1.留学生档案管理制度。我国早在1989年就颁布了6号令《普通高等学校档案管理办法》,但是该办法规定的外事类档案主要包括“学校有关人员出席国际学校会议(含在国内举办的),出国考察、讲学、合作研究、进修及学校聘请的外籍、港澳专家与教师在教学、科研及其他有关活动中形成的文件材料;授予中、外学者、著名社会活动家名誉职务的有关材料等。”并没有明确提及留学生档案该如何管理。直到1994年国家教委颁发了《高等学校档案实体分类法》,留学生档案才有一个专门的类目代号WS15,作为一级类目“外事档案”的第五个二级类目。2008年教育部颁布的27号令《高等学校档案管理办法》确定外事类档案包含“学校开展校际交流、中外合作办学、境外办学及管理外国或者港澳台地区专家、教师、国际学生、港澳台学生等的材料”。在这些制度的指导下,我国的留学生档案管理工作开始走入正轨。
2.留学生档案管理机构。由于各高校留学生规模不同,每个学校都会根据各自的实际情况指定一些机构管理留学生档案。有的高校由专门的留学生部负责留学生的招生和所有管理工作;有的高校由国际合作与交流处负责留学生招生和主要管理工作,把学历教育的具体工作放到相应的院系;有的高校由国际合作与交流处负责留学生招生,教务处或留学生部负责教学等等。可以看出在有的学校,不同类型的留学生档案由不同部门形成和保管。于是留学生档案出现了多头管理的现象。
四、加强来华留学生档案管理的对策
3.加强来华留学生电子档案管理。自从教育部2004年9月1日起在全国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各接受来华留学生的高等学校正式启用“全国来华留学生管理信息系统”以来,越来越多的留学生档案将以电子档案的形式存在,这为网络环境下开展留学生档案的利用工作奠定了基础。该系统涵盖了来华留学工作中招生、教学、生活服务和管理、留华毕业生工作等四个基础环节,具备日常管理、教育质量评估、留学生数据库、留华毕业生档案、留学生数据统计等功能。为适应网络环境下档案信息管理、利用的需要,还有必要开展留学生纸质档案的数子化工作。在数字化过程中,需要制定著录标准,建立高素质的著录队伍,加强著录组织工作,提高著录质量。
参考文献:
[1]DreherA,PoutvaaraP.ForeignStudentsandMigrationtotheUnitedStates.WorldDevelopment.2011.39(8).
[2]陆应飞.试论留管教师的基本素质.外国留学生工作研究2011(2).
[3]王芳周允旭陈亮.浅谈外国来华留学生档案信息的管理和存放.科技天地2010(8).
[4]李立冬.高校留学生档案工作刍议.外国留学生工作研究2010(2).
[5]尹珊珊.外国留学生档案管理存在的问题及改进策略.产业与科技论坛2011(3).
[6]刘哲郭宁.日本留学生档案数据的质量控制.黑龙江史志2010(22).
[7]王利伟.建立来华留学生档案追踪机制探析.兰台世界2011(4).
[8]黄廷义.做好留学生档案管理促进留学生教育发展.兰台世界2007(9).
1、加入哈学易通时,新员工须向人事部提供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书、流动人口计划生育证的原件及复印件,近期体检报告和免冠近照,并亲笔填报准确的个人资料。
2、当个人资料有以下更改或补充时,请员工于一个月内填写个人变更申请表,交给人事部,以确保与员工有关的各种权益:
(1)姓名;
(3)婚姻状况;
(4)出现事故或紧急情况时的联系人;
(5)培训结业或进修毕业。
3、下列岗位新入职员工需提供以下担保,并严格遵守签订的担保协议的内容:
(1)财务人员、司机、档案管理员等重要岗位需提供深户公务员担保;
(2)信息部人员等管理人员需提供深户担保。
(3)由公司内部引荐或推荐的新员工,除需提供上述资料外,还需提供引荐人或推荐人的担保书。
4、公司提倡正直诚实,并保留审查员工提供个人资料的权利,如有虚假,公司将立即终止对该员工的试用或解除劳动合同。
报到程序
5、接到录用通知后,新员工应在指定日期到人事部报到,如因故不能前往,应与有关人员取得联系,另行确定报到日期。报到程序包括:
(1)人事部办理报到登记手续,填写员工个人资料,并安排工作岗位,发放办公用品。
(2)与试用部门负责人见面,接受工作安排,并与负责人指定的入职引导人见面。
试用与转正
6、试用期一般为三个月,最长不超过6个月。此期间,如果员工感到公司实际状况、发展机会与预期有较大差距,或由于其他原因而决定离开,可提前七天提出辞职,并按规定办理离职手续;相应的,如果员工的工作无法达到要求,公司也会终止对其试用。
7、试用期满,试用人员可申请转正,由拟转正人员向所在部门提交转正报告,部门负责人对其试用期间的工作表现做出鉴定,提出提前、按时、延期或不予转正的意见,并填写《员工试用期满考评表》和《员工转正审批表》,提交人事部审批。经理以上人员需由总经理审核,集团总裁审批。
9、员工从公司离职后,重新再进入公司时,员工的司龄将从最近一次进入起计。
一、进修原则和达标要求
本着“促进学习、促进工作”,“提高学历层次,提高教学(管理)水平”两促进、两提高的原则,根据工作和岗位,确定不同的进修标准。
(一)教师进修标准
所有在岗50岁以下的教师,必须具备本科以上学历。
硕士学位、博士学位进修,要根据学科及专业确定比例:硕士学位原则控制在本学科教师的40%左右,博士学位原则控制在专职教师的10%以内。
参加硕士学位进修的人员,主要在本校工作2年以上骨干专业和学科的骨干专兼职教师中选拔;参加博士学位进修的人员,必须是在学校工作10年以上、本专业学科带头人和骨干教师。
(二)中层干部进修标准
-2-
教学口的中层干部,必须全部达到本科学历,教务处主任、教学部主任、主干专业的教研室主任必须达到硕士学位;行政后勤口中层正职必须达到本科学历,副职达到专科学历。
(三)教辅及管理人员进修标准
教辅及行政管理岗位上的人员必须具备专科以上学历。
凡年龄在50岁以下、学历未达标者,3年内必须达到规定学历标准。
二、学历(学位)进修
(一)教师进修
(二)行政后勤人员进修
实行不脱产自学或业余进修。
三、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
(一)对象
学校在职在岗的专业技术人员。
-3-
(三)形式
四、学习费用
(一)学费报销
1、进修博士学位人员的学费
经学校批准参加博士学位进修人员的学费,学校先预支全部学费的50%,其它学费由个人先行垫付,待学习结束取得相应学位后,按规定比例报销。
2、脱产进修硕士学位人员的学费
经学校批准参加硕士学位脱产(在职)进修者,由学校先预支第一年的学费,其它学年学费由个人垫付,学习结束取得相应的学位后,按规定比例报销。
3、业余进修人员的学费
经学校批准参加业余进修人员的学费,一律由本人垫支,学习结束后凭毕业证或结业证书按规定比例报销。
4、培训及学术活动费用
经学校同意参加各种培训和学术活动的费用按财务制度报销(需附文件、通知及审批手续)。
-4-
教职工参加各类学习的学费,根据参加工作年限,确定不同报销比例(见附表)。
(二)其它费用
1、车船费
在外地参加进修的人员,集中学习期间每半年报销1次往返就读院校的(寒暑假)车船费。集中学习结束后可加报1次参加论文答辩的车船费。
2、住宿费
住宿费实行定额包干,每人每年1000元以内据实报销,超过部分自费。在校住宿不满一年者,按月折算报销。
3、考前有关费用
凡参加考前培训的培训费和车船费,由个人自理,学校不予报销。
4、各种教材费、资料费
全部由个人负担,学校不予报销。
五、进修期间待遇
(一)脱产进修
从参加进修的当月起,不再享受校内岗位津贴和考质津贴。工作目标保证金和年度考核奖励按合格标准发放,其它工资福利不变,在校集中学习期间可以享受生活补助(寒暑假除外),补助标准为每天10元。
(二)论文答辩
-5-
(三)业余进修
(四)自费脱产进修
按照学校规定,办理有关手续。
六、服务年限
凡带工资参加进修并报销学费者,毕业后原则上五年内不得调离学校(组织调动者除外),否则必须向学校缴纳培训费和校内津贴奖金(每工作一年递减20%)。
七、本规定自二六年元月一日起执行,原规定同时废止。凡已参加脱产学习的人员的学费和有关待遇,按此规定执行。
-6-
附表1:
学费报销比例表
类别
层次
工作年限(比例)
20年以上
(%)
15—20年
10—15年
5—10年
5年以下
脱
产
博士
90
85
80
硕士
75
70
65
60
55
业
余
本科
专科
备
注
1、未取得博士学位但取得结业证者学费报销40%。
2、未取得硕士学位但取得结业证者学费报销30%。
3、专科、本科未取得毕业证者学费不予报销。
-7-
附表2:
教职工进修培训申请表
年月日
姓名
工作岗位
原学专业
从教专业
报考专业
形式
学制
院校
申
请
审
批
意
见
所在部门
人事部
财务部
主管校长
校长
1.1需求分析
1.1.1管理人员需求分析:管理人员要求能够管理本院的员工基本信息、著作、论文、科研项目及成果、科研奖励等日常工作,同时,管理课题的申报、审批、合同、检查、结题等管理,同时监控系统运行情况。
1.1.2科研人员的需求分析:普通科研人员只能浏览本人的科研信息、进行统计打印,个人的科研信息必须提交本部门审核入录。所有系统使用者还关心系统的界面是否有好,容易操作;是否能减轻日常科研活动的工作量;系统设计是否符合整个业务流程;是否方便查询历史数据等。
1.1.3维护人员的需求分析:一个可维护性好,适应性强的系统能够大大减轻维护人员的工作量。系统维护人员的需求包括数据备份、数据恢复、数据更新等不可或缺的维护功能。
1.2基于数字化医疗的科研管理系统功能分析:综合现行国内科研管理信息系统的功能及用户需求,提出基于数字化医疗的科研管理信息系统的功能模块。
1.2.1信息:主要用于政策性文件(如新闻、通知等)以及材料性文件(如项目申报表、项目开题报告表、结题报告表、专利申请表等文档的下载)。
1.2.4科研经费管理:科研经费子系统的主要功能有:经费基本信息、经费到账、经费使用、经费结转。
1.2.5科研成果管理:科研成果是高校科研工作的主要结果,包括著作管理、论文管理、专利与鉴定成果管理、获奖成果管、成果转化管理等。主要功能包括:科研人员出版的著作、发表的论文,科研项目的鉴定成果、成果获奖的情况及成果转化情况等。
1.2.6科研考评:科研考评为高校评定职称、竞聘岗位、岗位津贴定级、发放科研津贴和评先选优提供重要依据[2]。主要功能包括设置计算方式、设置奖励计算范围、计算科研工作量、考评结果查询。
1.2.7学术交流:学术交流是为了提高医院科研及学术水平,活跃院内学术氛围,建立和促进医院同国内外医院、科研机构及学术组织之间的学术关系,加强科研人员与国内外学者之间的交流。学术交流子系统主要功能:学术会议、受聘讲学、访问考察和进修学习。
1.2.8专著及论文管理子系统:主要记录科研工作人员发表的著作,在期刊、报纸、会议文集上发表的论文情况,包括作者、出版社名称、刊登期刊(报纸、会议文集)的名称、写作及发表日期、影响因子、索引收录情况等内容。
1.2.9情报检索子系统:情报检索子系统的功能包括人员信息检索、课题名称检索、著作信息检索、论文信息检索、获奖成果检索、学术会议检索等。
1.2.10统计分析子系统:为方便综合管理从不同角度,定期或不定期的进行综合统计分析。统计分析子系统的数据处理流程见图2。
2基于数字化医疗的医院科研管理信息系统设计
2.1系统架构设计:笔者提出的基于数字化医疗的科研管理信息系统架构为系统管理分系统、功能模块分系统和数据管理分系统三个部分,见图3。系统管理分系统负责整个科研管理信息系统的运维,保障科研人员正常使用。通常包括页面管理、权限管理、门户日志和安全维护等工作。功能模块分系统是主体,负责实现科研管理信息系统的各项基本功能,对管理信息系统所要完成的功能和所要解决的问题提供相应的解决方案。数据管理分系统为科研管理信息系统提供数据支持,同时负责管理数据库,如数据导入和导出、数据连接及备份等。
2.2系统开发设计:系统开发模式选择广泛使用的B/S模式,数据保存在服务器端。这种B/S结构实现流程如下,见图4。在客户端通过浏览器请求到web服务器,数据库通过开放数据接口(ODBC)允许web访问请求,得到查询的数据,动态生成HTML文件反馈给客户端的浏览器。web服务器和数据库服务器是本流程的核心,web服务器上安装系统运行程序。实现这个流程可以采用IIS、ASP、SQLServer的组合形式,这三者分别对应着web服务器、服务器上加装的脚本语言编译程序和数据库软件。系统开发人员负责的是web服务器上脚本语言的设计和数据库的构建。
3小结
1医院管理进修医生方法中存在的问题
笔者综合分析发现存在以下三个方面较为突出的问题。
1.1政治思想方面进修医生主要来自下级医院,政治思想素质参差不齐,加上某些医院对进修生政治思想要求不严,没有开展政治学习活动,片面要求进修医生写好病历,管理好病人,不发生医疗纠纷就行了。再者有些带教医生政治思想素质低,唯利是图,甚至服务态度差,责任心不强,结果给进修医生带来负面影响。
2解决对策
一、临床科室
(1)开医嘱、处方或进行治疗时,应查对病员姓名、性别、床号、住院号(门诊号)。
(3)清点药品时和使用药品前,要检查质量、标签、失效期和批号,如不符合要求,不得使用。
(4)给药前,注意询问有无过敏史;使用毒、麻、时要经过反复核对;静脉给药要注意有无变质,瓶口有无松动,裂缝;给多种药物
时,要注意配伍禁忌。
(5)输血前,需经两人查对无误后,方可输入;输血时须注意观察,保证安全。
二、手术室病人查对制度
(1)接病员时,要查对科别、床号、住院号、姓名、性别、诊断、手术名称及部位(左右)及其标志、术前用药等情况。
(2)手术人员手术前在次核对科别、住院号、姓名、性别、诊断、手术部位、麻醉方法及用药。
(3)有关人员要查无菌包内灭菌指标、手术器械是否齐全,各种用品类别、规格、质量是否符合要求。
(4)凡体腔或深部组织手术,要在缝合前由器械护士和巡回护士严格核对大纱垫、纱布、纱卷、器械数目是否与术前数目相符,核对无误后,
方可通知手术医师关闭手术切口,严防将异物遗漏体腔内。
三、药房查对制度
(1)配方前,查对科别、床号、住院号、姓名、性别、年龄、处方日期。
(2)配方时,查对处方的内容、药物剂量、含量、配伍禁忌。
(3)发药时,实行“四查一交代”:①查对药名、规格、剂量、含量用法与处方内容是否相符;②查对标签(药袋)与处方内容是否相符;③查药品包装是否完好、有无变质。
安瓿针剂有无裂痕、各种标志是否清楚、是否超过有效期;④查对姓名、年龄;⑤交代用法及注意事项。
四、输血科查对制度
(1)血型鉴定和交叉配血试验,两人工作时要“双查双签”,一人工作时要重做一次。
(2)发血时,要与取血人共同查对科别、病房、床号、住院号、姓名、性别、血型、交叉试验结果、血瓶号、采血日期、血液质量。
(3)发血后,受血者血液标本保留24小时,以备必要时查对。
五、检验科查对制度
(1)采取标本时,查对科别、床号、住院号、姓名、性别、年龄、检查目的。
(2)收集标本时,查对科别、床号、住院号、姓名、性别、联号、标本数量和质量。
(3)检验时,查对检验项目、化验单与标本是否相符。
(4)检验后,复核结果。
(5)发报告,查对科别、病房。
六、放射(CT)科查对制度
(1)检查时,查对科别、病房、姓名、年龄、片号、部位、目的。
(3)发报告时,查对检查项目诊断、姓名、科别、病房。
七、针灸科及理疗科查对制度
(1)各种治疗时,查对科别、病房、住院号、姓名、性别、年龄、部
(2)低频治疗时,查对极性、电流量、次数。
(3)高频治疗时,检查体表体内有金属异物。
(4)针刺治疗前,检查针的数量和质量,取针时,检查针数和有无断针。
八、供应室查对制度
(1)准备器械包时,查对品名、数量、质量、清洁度。
(2)发器械包时,查对名称、消毒日期。
(3)收器械包时,查对数量、质量、清洁处理情况。
九、特检科室(心电图、脑电图、超声波)查对制度
(1)检查时,查对科别、床号、住院号、姓名、性别、检查目的。
(2)诊断时,查对姓名、编号、临床诊断、检查结果。
(3)发报告时,复核科别、病房、住院号、床号、姓名、性别、年龄、检查项目、结果。
其他科室应根据上述要求精神,制定本科室工作查对制度。
病历书写制度
一、病历书写的一般要求:
(一)病历记录一律用钢笔(蓝或黑墨水)或圆珠笔书写,力求字迹清楚、用字规范、词名通顺、标点正确、书面整洁。如有药物过敏,须用红笔标明。病历不得涂改、补填、剪
贴、医生应签全名。
(二)各种症状、体征均须应用医学术语,不得使用俗语。
(三)病历一律用中文书写,疾病名称或个别名词尚无恰当译名者,可写外文原名。药物名称可应用中文、英文或拉丁文,诊断、手术应按照疾病和手术分类等名称填写。
(四)简化字应按国务院公布的“简化字总表”的规定书写。
(五)度量衡单位均用法定计量单位,书写时一律采用国际符号。
(七)病历的每页均应填写病人姓名、住院号和页码。各种检查单、记录单均应清楚填写姓名、性别、住院号及日期。
(八)中医病历应按照卫生部中医司的统一规定书写,要突出中医特色。
二、门诊病历书写要求:
(一)要简明扼要,患者的姓名、性别、生日(年龄)、职业、籍贯、工作单位或住址。主诉、现病史、既往史、各种阳性体征和阴性体征、诊断或印象及治疗处理意见等均需记
载于病历上,由医师签全名。
(二)初诊必须系统检查体格,时隔三个月以上复诊,应作全面体检,病情如有变化可随时进行全面检查并记录。
(三)重要检查化验结果应记入病历。
(四)每次诊疗完毕作出印象诊断,如与过去诊断相同亦应写上“同上”或“同前”。两次不能确诊应提请上级医师会诊或全科会诊,详细记载会诊内容及今后诊断计划,以便复
诊时参考。
(五)病历副页及各种化验单,检查单上的姓名、年龄、性别、日期及诊断用药,要逐项填写。年龄要写实足年龄,不准写“成”字。
(六)根据病情给病人开诊断证明书,病历上要记载主要内容,医师签全名,未经诊治病人,医师不得开诊断书。
(七)门诊患者需住院检查治疗时,由医师签写住院证,并在病历上写明住院的原因和初步诊断,记录力求详尽。
(八)门诊医师对转诊患者应负责填写转诊病历摘要。
三、急诊病历书写要求:
原则上与门诊病历相同,但应突出以下几点:
(二)必须记录体温、脉搏、呼吸和血压等有关生命指征。(三)危重疑难的病历应体现首诊负责制,应记录有关专业医师的会诊或转接等内容。
(四)对需要即刻抢救的病人,应先抢救后补写病历,或边抢救边观察记录,以不延误抢救为前提。
四、住院病历(完整病历)书写要求:
(一)住院病历由实习医师、试用期住院医师或无处方权的进修医师书写。
(二)对新入院患者必须写一份住院病历,内容包括姓名、性别、年龄、职业、籍贯、工作单位、住址、主诉、现病史、既往史、家族史、个人生活史、月经史、婚育史、体格检
查、化验检查、特殊检查、病历小结、鉴别诊断、诊断及治疗等,医师签全名。
(三)住院病历应尽可能于次晨上级医师查房前完成,最迟须在病人入院后24小时内完成。急症、危重病人可先书写详细的病程记录,待病情允许时再完成住院病历。须行紧急手
(四)实习医师书写住院病历前的询问病史和体格检查,应在住院医师指导下进行。
(五)住院病历必须由5年以上上级医师及时审阅,做必要的修改和补充。修改住院病历应用红墨水。修改后,修改者用红墨水签名。被修改六处以上者应重新抄写。
五、入院记录书写要求:
(一)入院记录是住院病历的缩影。要求原则上与住院病历相同,能反映疾病的全貌,但内容要重点突出,简明扼要。
(二)入院记录由住院医师或进修医师书写,一般应在病人入院后24个时内完成。
(三)对既往史及系统回顾、个人史、婚姻史、月经、生育史、家族史及体格检查中与本病无关的资料可适当简化,但与诊断及鉴别诊断有关的阳性及阴性资料必须具备。
六、再次入院病历和再次入院记录的书写要求:
(一)因旧病复发而再次住院的病人,由实习医师、试用期住院医师和无处方权的进修医师书写再次入院病历,住院医师书写再次入院记录。
(二)因新发疾病而再次住院,不能写再次入院病历和记录,应按住院病历和入院记录的要求及格式书写,可将过去的住院诊断列入既往史中。
(三)书写再次入院记录时,应将过去病历摘要以及上次出院后至本次入院前的病情与治疗经过,详细记录于病历中。对既往史、家族史等可从略.但如有新情况,应加以补充。
(四)病人再次入院后,医师应去病案室将上次入院记录调出,并置于再次入院记录之后。
(五)再次入院病历和再次入院记录的书写内容及格式同住院病历和入院记录。
七、表格式病历的书写要求与格式:
(一)表格式病历必须包含有住院病历要求的全部内容。
(二)实习医师、试用期住院医师仍按规定书写住院病历,表格病历由住院医师以上技术职称的医师填写。
(三)表格式病历入院记录的内容同入院记录的内容。
八、病历中其它记录的书写要求:
(一)病程记录:入院后的首次病程记录在病人入院后及时完成,由住院医师或值班医师完成,应包括主要临床症状和体征,实验室检查,诊断和诊断依据,初步诊疗计划,重危
病人观察病情变化的注意事项。病程记录应包括病情变化(症状、体征)、上级医师和科室内对病情的分析及诊疗意见,实验室检查和特殊检查结果的分析和判断,特殊治疗的效
果及反应,重要医嘱的更改及理由,各种会诊意见,对原诊断的修改和新诊断确立的依据。病程记录由经治医师记录,一般病人每l~2天记录一次.慢性患者可3天记录一次.重
危病人或病情突然恶化者应随时记录。
(二)手术患者的术前准备、术前讨论、手术记录、麻醉记录、术后总结,均应及时、详细地填入病程记录或另附手术记录单。
(三)凡移交患者的交班医师均需作出交班小结,接班医师写出接班记录,阶段小结由经治医师负责记录在病程记录内。
(四)凡决定转诊、转科或转院的患者,住院医师必须书写较为详细的转诊、转科、转院记录。转院记录最后由科主任审查签字,报医务科或业务副院长批准。
(五)出院记录和死亡记录应在当日完成,出院记录内容包括病历摘要及各项检查要点、住院期间的病情转变及治疗过程、效果、出院时情况、出院后处理方案和随诊计划,由经
,主治医师审查签字。凡做尸检的病例应有详细的尸检记录及病理诊断,死亡病例应有详细的死亡讨论。死亡讨论至少在一个月内完成并有记录。
(六)中医、中西医结合病历应包括中医、中西医结合诊断和治疗内容。
医师值班、交接班制度
二、各级值班医师每日准时到科室,接受各级医师交办的医疗工作。交接班时应巡视病室,了解急、危重病员和新入院病员的情况,并做好床边交接班。
三、各科室医师在下班前应将急、危重病员的病情和处理事项记入交接班本,并做好交接班工作。各级值班医师对危重病员应做好病程记录和医疗措施记录,并扼要记人值班日志
。
四、值班医师负责各项临时性医疗工作和病员临时情况的处理,对急诊入院病员及时检查书写病历、病程记录,危重病人当时完成病历、给予必要的医疗处理。
五、值班医师遇有疑难问题时,应请经治医师或上级医师处理。
值班护士说明去向,随叫随到。
七、值班医师一般不脱离日常工作,如因抢救病员等特殊情况,可根据情况给以适当补休。
八、每日晨,值班医师应将病员情况向主治医师或主任医师报告,并向经治医师交清危重病员及尚待处理的工作。
临床用血管理规定
一、申请输血
1、申请输血应由经治医师逐项填写《临床输血申请单》,由主治医师核准签字,连同受血者血样于预定输血日期前送交检验科。
2、决定输血治疗前,经治医师应向患者或其家属说明输同种异体血的不良反应和经血传播疾病的可能性,征得患者或家属的同意,并在《输血治疗同意书》上签字。《输血治疗同
意书》入病历。无家属签字的无自主意识患者的紧急输血,应报医务科或主管院长同意、备案,并记入病历。
二、配血
1、受血者配血试验的血标本必须是输血前3天之内的。
2、检验科要逐项核对输血申请单、受血者和供血者血样,复查受血者和供血者ABO血型(正、反定型),并常规检查患者Rh(D)血型(急诊抢救患者紧急输血时Rh(D)
检查可除外),正确无误时可进行交叉配血。
3、凡输注全血、浓缩红细胞、红细胞悬液、洗涤红细胞、冰冻红细胞、浓缩白细胞、手工分离浓缩血小板等患者,应进行交叉配血试验。机器单采浓缩血小板应ABO血型同型输
注。
4、凡遇有下列情况必须按《全国临床检验操作规程》有关规定作抗体筛选试验:交叉配血不合时;对有输血史、妊娠史或短期内需要接收多次输血者。
5、两人值班时,交叉配血试验由两人互相核对;一人值班时,操作完毕后自己复核,并填写配血试验结果。
三、发血
1、取血与发血的双方必须共同查对患者姓名、性别、病案号、门急诊/病室、床号、血型、血液有效期及配血试验结果,以及保存血的外观等,准确无误时,双方共同签字后方可
发出。
2、凡血袋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一律不得发出:
1).标签破损、字迹不清;
2).血袋有破损、漏血;
3).血液中有明显凝块;
4).血浆呈乳糜状或暗灰色;
5).血浆中有明显气泡、絮状物或粗大颗粒;
6).未摇动时血浆层与红细胞的界面不清或交界面上出现溶血;
7).红细胞层呈紫红色;
8).过期或其他须查证的情况。
3、血液发出后,受血者和供血者的血样保存于2-6℃冰箱,至少7天,以便对输血不良反应追查原因。
4、血液发出后不得退回。
四、输血
1、输血前由两名医护人员核对交叉配血报告单及血袋标签各项内容,检查血袋有无破损渗漏,血液颜色是否正常。准确无误方可输血。
2、输血时,由两名医护人员带病历共同到患者床旁核对患者姓名、性别、年龄、病案号、门急诊/病室、床号、血型等,确认与配血报告相符,再次核对血液后,用符合标准
的输血器进行输血。
3、取回的血应尽快输用,不得自行贮血。输用前将血袋内的成分轻轻混匀,避免剧烈震荡。血液内不得加入其他药物,如需稀释只能用静脉注射生理盐水。
4、输血前后用静脉注射生理盐水冲洗输血管道。连续输用不同供血者的血液时,前一袋血输尽后,用静脉注射生理盐水冲洗输血器,再接下一袋血继续输注。
5、输血过程中应先慢后快,再根据病情和年龄调整输注速度,并严密观察受血者有无输血不良反应,如出现异常情况应及时处理:
1).减慢或停止输血,用静脉注射生理盐水维持静脉通路;
2).立即通知值班医师和检验科值班人员,及时检查、治疗和抢救,并查找原因,做好记录。
6、疑为溶血性或细菌污染性输血反应,应立即停止输血,用静脉注射生理盐水维护静脉通路,及时报告上级医师,在积极治疗抢救的同时,做以下核对检查:
1).核对用血申请单、血袋标签、交叉配血试验记入;
2).核对受血者及供血者ABO血型、Rh(D)血型。用保存于冰箱中的受血者与供血者血样、新采集的受血者血样、血袋中血样,重测ABO血型、Rh(D)血型、
不规则抗体筛选及交叉配血试验(包括盐水相和非盐水相试验);
3).立即抽取受血者血液加肝素抗凝剂,分离血浆,观察血浆颜色,测定血浆游离血红蛋白含量;
鉴定;
5).如怀疑细菌污染性输血反应,抽取血袋中血液做细菌学检验;
6).尽早检测血常规、尿常规及尿血红蛋白;
7).必要时,溶血反应发生后5-7小时测血清胆红素含量。
6、输血完毕,医护人员对有输血反应的应逐项填写患者输血反应回报单,上报医务科。
7、输血完毕后,医护人员将输血记录单(交叉配血报告单)贴在病历中,并将血袋至少保存一天。
五、其他要求
1、检验科储血设备应保证完好,全血、红细胞、代浆血冷藏温度应当控制在2—6℃,血小板应当控制在20——24℃(6小时内输完),储血保管人员应当作好血液冷藏温度的24小
时监测记录。
2、凡患者血红蛋白低于100g/L和血细胞压积低于30的属输血适应症。
3、临床输血一次用血,备血量超过20__ml时要履行报批手续,需由科主任签名后报医务科批准(急诊用血除外,但事后应当按照以上要求补办手续)。
4、用血的医疗文书资料随病历保存
5、室应针对实际需要积极推进血液成分输血,成分输血率必须大于50。
会诊制度
一、门诊所诊视的病人,复诊三次尚不能确诊者,应请上级医师会诊或专科会诊;住院病人入院五天尚不能确诊者,科内应组织会诊讨论,十天不能确诊者,应进行扩大会诊(或
请专科会诊)或院内会诊,使病人得到及时诊断和治疗。
二、住院病人的会诊范围,应与本次住院治疗有关的病情,或者本次住院治疗中新发生的疾病或并发症。与本次住院治疗无关的慢性疾病,一般不列人住院病人的会诊范围。
三、病人会诊分为“急、普”二种性质的会诊。急会诊,应随请随到会诊;普通会诊要求在24小时内完成。
四、急会诊,被邀请科医师必须随请随到。急会诊时,被邀请科室主治、主任医师不在时,由总住院医师或二线班医师、值班医师立即前往会诊,会诊后应立即向主治医师或主任
、副主任医师汇报,不能处理者,应请上级医师再去会诊。
五、科内会诊,由经治医师或主治医师提出,科主任,主任、副主任医师召集有关人员参加。
六、科间会诊,由主治医师提出,经主任、副主任医师同意,经治医师填写会诊单,经主治医师以上的医师签字后送到被邀科室。被邀科室按“会诊性质”及时派主治医师以上相
应职称的医师去会诊,并写会诊记录。
八、请院外会诊,本院诊治有困难的疑难病例,需请院外会诊由科主任或主任医师提出,经医务科同意。会诊单经科主任或主任、副主任医师签字,送医务科登记盖章后发出。急
要时也可以送病人到院外会诊或寄病历材料请书面会诊。
九、科内、院内、院外的集体会诊,经治医师要详细介绍病情,做好会诊前的各种资料准备和会诊记录,会诊后主持人进行小结,并认真组织实施。
十、外出会诊,需经医务科同意、登记,急诊例外,会诊回来补报医务科。
医疗技术准入制度
为加强医疗技术管理,促进卫生科技进步,提高医疗服务质量,保障人民身体健康,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制度定本医疗技术准入
制度。
一、凡引进本院尚未开展的新技术、新项目,均应严格遵守本准入制度。
二、新医疗技术分为以下三类:
1、探索使用技术,指医疗机构引进或自主开发的在国内尚未使用的新技术。
2、限制度使用技术(高难、高新技术),指需要在限定范围和具备一定条件方可使用的技术难度大、技术要求高的医疗技术。
3、一般诊疗技术,指除国家或省卫生行政部门规定限制度使用外的常用诊疗项目,具体是指在国内已开展且基本成熟或完全成熟的医疗技术。
三、医院鼓励研究、开发和应用新的医疗技术,鼓励引进国内外先进医疗技术;禁止使用已明显落后或不再适用、需要淘汰或技术性、安全性、
有效性、经济性和社会伦理及法律等方面与保障公民健康不相适应的技术。
四、医院由医务科牵头成立医院新技术管理委员会(由医院主要专家组成)及科室医疗新技术管理小组(由科室主任及专家3-5人组成),全面负责新技术项目的理论和技术
具评估报告;对重大技术准入项目实施效果和社会影响评估,以及其他与技术准入有关的咨询工作。
五、严格规范医疗新技术的临床准入制度,凡引进本院尚未开展的新技术、新项目,首先须由所在科室进行可行性研究,在确认其安全性、有效性及包括伦理、道德方面评定
的基础上,本着实事求是的科学态度指导临床实践,同时要具备相应的技术条件、人员和设施,经科室集中讨论和科主任同意后,填写“新技术、新项目申请表”交医务科审核和
集体评估。
六、科室新开展一般诊疗技术项目只需填写“申请表”向医务科申请,在本院《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范围内的,由医务科组织审核和集体评估;新项目为本院《医疗机构执
业许可证》范围外的,由医务科向卫生局申报,由卫生局组织审核,医务科负责联络和催促执业登记。
七、申请开展探索使用、限制度使用技术必须提交以下有关材料:
1、医疗机构基本情况(包括床位数、科室设置、技术人员、设备和技术条件等)以及医疗机构合法性证明材料复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