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镇卫生院就医,起付线为100元,报销比例为90%,县级定点医院就医,起付线为200元,报销比例为82%,市级定点医院就医,起付线为500元,那么报销比例为65%,省级定点医院就医,起付线为700元,报销比例为55%;省外非定点医院就医,起付线为1000元,报销比例为45%。
1.就诊:首先,当城镇居民在医院或者其他医疗机构就诊时,需要出示自己的医保证件(如医保卡)以及有效的身份证明。
2.门诊/住院结算:在就诊结束后,医院会根据实际情况对患者进行门诊或住院结算,并开具相应的发票和收据等单据。
5.退款:最后,医保管理部门会将经过核定的医疗费用退还给城镇居民,退款方式可以选择银行卡、现金等多种形式。
找法网提醒您,参保人员在定点医疗机构、定点零售药店发生的下列项目费用纳入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报销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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