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具有海口市户籍或持有海口市居住证,因家庭住址迁移、法定监护人跨县(市、区)工作调动或因身体、心理等特殊原因需要转学。
转学办理流程及日程安排
1.提出转学申请:1月29日9时至2月2日12时
2.材料审核:2月4日前
学校审核申请人提交的转学材料。对符合转学条件的,报教育部门统筹。
3.统筹学位:2月6日至8日
教育部门按照转学原则进行统筹。
4.办理转学手续:2月10日前
转学原则
1.因转学学位十分紧张,受理转学申请不等同于可以接收转入,申请人应合理预期。
2.按照国家和我省有关规定,小学班额应控制在45人以内、中学班额应控制在50人以内。各学段起始年级第一学期、毕业年级第二学期原则上不予转学。
3.有空余学位的学校可接收符合转学条件的学生转入;无空余学位的学校不办理转入,申请人可继续在原学校就读,原则上不受理海口市内学校间转学。本市户籍且尚未使用我市义务教育阶段学位的,由教育部门在全市范围内统筹安排学位。
问题答疑
问
申请转学有什么条件要求?
怎样向学校申请转学?
申请后,怎样查询转学结果?
如果学校无空余学位不能接收,怎么办?
因转学插班学位十分紧张,转学插班申请无法保证全部接收转入。学校受理转学申请不等同于接收转入,请申请人合理预期。如果学校无空余学位不能接收的,申请人可继续在原学校就读,原则上不受理海口市内学校间转学。本市户籍且尚未使用我市义务教育阶段学位的,由教育部门在全市范围内统筹安排学位。
THE E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