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北京市中小学校学生学籍管理办法》及2023至2024学年度校历安排,本学年度第二学期期末朝阳区义务教育阶段转学工作安排如下:
注:为避免人员聚集,本次转学材料审核工作将全部在网上进行,请学生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按朝阳区义务教育阶段入学转学报名系统中的系统提示上传转学材料附件图片并提交审核;
二、转学办理对象:本学期期末办理转学的对象为现就读于一年级、二年级、三年级、四年级、五年级、七年级、八年级的学生。
三、转学条件:
1、本市户籍学生转学须具备:学生户籍随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市内迁移,新户籍所在地不在原就读学校服务范围。(须与学生在北京市中小学学籍管理云平台中登记的户籍所在地不一致)学生家庭实际居住地在市内变更,变更后的新居住地(凭学生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持有的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不在原就读学校服务范围。(须与学生在北京市中小学学籍管理云平台中登记的实际居住地不一致)
四、转学需提交的材料:(转学系统中上传原件图片)
1.由原学籍所在学校从学籍管理系统中打印的学生学籍信息单;
2.全家户口簿(学生本人页、户口本首页、户主页、父亲页、母亲页);
3.《出生医学证明》;
4.家庭实际居住地材料(凭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
6.其他证明材料。
五、转学办理流程:
(一)公办学校转学流程:
3.转学确认阶段:对于审核通过的学生,区级学籍管理部门将根据朝阳区中小学学校学位情况进行统筹分配。统筹分配接收学校将于2024年6月25日至26日联系学生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进行转学确认并核验学生转学材料原件,请学生家长保持手机畅通。
(二)民办学校转学流程:
2.区级复审阶段:初审通过后,各民办校于2024年6月19日将学生材料上报至区级学籍管理部门进行复审,区级学籍管理部门于6月21日将复审结果反馈各民办校。
六、其他注意事项:
1.根据《北京市中小学校学生学籍管理办法》规定,中小学起始年级的第一学期及毕业年级不予办理转入手续。
2.《北京市中小学校学生学籍管理办法》规定:转学须调转学生电子学籍档案,实行“籍随人走”。
3.请学生监护人在转学材料审核期间保持手机联系畅通。
5.朝阳区义务教育阶段转学报名咨询热线:85967525。--E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