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源县教育局关于做好2023年春季东源县义务教育学校转学插班...
东源县各义务教育学校:为规范招生行为,严防大班额反弹,进一步提高群众转学工作的便利,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关于中小学生学籍管理的实施细则(试行)》(粤教基〔2014〕24号)《河源市教育局关于进一步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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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源县各义务教育学校:
为规范招生行为,严防大班额反弹,进一步提高群众转学工作的便利,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关于中小学生学籍管理的实施细则(试行)》(粤教基〔2014〕24号)《河源市教育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我市中小学招生工作管理的通知》(河教基〔2022〕63号)《东源县教育局关于做好2022年东源县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东教基〔2022〕90号)的文件要求,现将2023年春季东源县义务教育学校转学插班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严格按学籍管理规定执行
(一)中小学生因家庭迁移或其他正当理由,可办理转学。学籍管理实行“籍随人走”,学校不得接收未按规定办理转学手续的学生入学,不得接收未经教育行政部门批准转入的学生。转学均不得变更就读年级。
(二)小学六年级、初中三年级第二学期原则上不接收转学学生。
(一)提交学位申请
(二)审核申请材料
1.学校初审。1月10日—1月11日,学校管理员在招生平台审核转学插班证明材料。
(三)调剂安排学位
2月1日,县教育局根据东源县义务教育学校学生转出后实际富余学位,调剂安排插班生。
(四)学位派遣通知
三、乡镇中小学转学办理程序
四、工作要求
(四)及时办理转学手续。经审核同意转学的中小学生,学校应尽快通过电子学籍系统办理转学手续。开学两周内,学校应收齐学生的《广东省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转学申请表》及学生学籍基本信息表统一到基础教育股办理转学手续,通过电子学籍系统发起办理转学手续并核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