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中小学入学政策出台按房产片区入学
记者昨日获悉,石家庄市教育局近日印发了《关于做好2016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就进一步做好全市2016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并提出了指导性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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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市户籍适龄儿童符合条件免试就近入学
根据教育部和省教育厅关于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的政策要求,石市将严格执行“划片招生,免试就近入学”政策。凡年满6周岁(2010年8月31日之前出生)的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少年均须按照各县(市)、区教育局划定的各学校招生片区,依据户籍及家庭实际住址,免试就近入学。
要求适龄儿童、少年户口随父母(或监护人),且户口、住址和父母的《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规划用途须为住宅)相一致。不符合该要求的,由县(市)、区教育局根据适龄儿童、少年家庭实际情况和各学校情况调剂安排入学。
今年招生政策进一步强调完善招生惠民政策,科学保障特殊群体的受教育权益。对于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工作,将继续按照市教育局等六部门有关规定执行,要求各县(市)、区教育局强化主体责任,促进非本地户籍学生教育与城市承载能力更加匹配,确保每一位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都能接受义务教育。
今年义务教育招生将实行计划管理,实现对招生入学工作的科学调控。由各县(市)、区教育局按照适龄人口数量、毕业生数量、办学规模和教育资源情况等科学编制小学、初中招生计划。各学校未经批准不得擅自调整招生计划。
今年石市继续明确提出,共有房产不作为义务教育阶段适龄儿童、少年就近入学的依据(父母的共有房产除外)。在往年严格规范招生行为若干要求的基础上,将严禁借课改实验、小初衔接等名义进行或变相进行非起始年级招生。
招生期间各级教育部门都有服务热线
各县(市)、区教育局将进一步做好公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片区的划定和调整工作,形成义务教育“招生地图”,并通过教育局官方网站、学校网站、主流媒体、学校公示栏等多种途径予以公布。
市、县两级教育行政部门将开通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政策便民服务热线,为群众解答疑问,做好招生咨询工作。市教育局及主城区教育局招生工作便民服务热线如下:
石家庄市教育局:86036697;长安区教育局:85995837
桥西区教育局:89653016;新华区教育局:87832435
裕华区教育局:86578978;高新区社会发展局:66571698
外来务工子女上小学
开通网上报名系统
今年,在主城区租房居住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小学入学将不用亲自到房管部门开具《无房证明》。教育行政部门将通过网上报名系统,统一向房管部门核对随迁子女家庭的无房信息,为广大进城务工人员省去了现场排队打印无房证明的麻烦。
各县(市)、区教育局,各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将进一步加强对随迁子女入学所需证明材料的审核工作,严格审核“五证”(户口证明、居住证、住房证明、务工或经商证明、儿童预防接种卡),坚持程序规范,对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不予办理入学登记。
(三)7月4日前组织学生填写《石家庄市2016年小学毕业生登记表》。
(四)7月18日前完成本地户籍小学招生工作。
(五)8月1日前完成初中招生工作。
(六)8月8日-9日,各区教育局处理招生遗留问题。
(八)9月1日,正式开学。
主城区办理小升初跨县域转学手续和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小升初报名地址如下:
长安区:和平东路小学(和平东路与谈中街交叉口南行80米路西)
桥西区:城角街小学(裕华西路与西二环交叉口北行60米路东)
新华区:新华区教育局院内(西焦北路18号,友谊北大街与新华路交叉口北行200米路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