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口市基本医疗保险异地就医直接结算流程一次看明白!

一、城镇职工参保人员普通门诊费用异地就医直接结算

全国所有省份均已开通普通门诊费用跨省直接结算服务。我市参保职工持本人医保电子凭证或社保卡,在周口市以外的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定点医药机构门诊就诊或定点药店购药,无需办理异地就医备案,可使用个人账户余额直接结算。

二、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异地长期居住备案办理

(一)异地长期居住主要包括三类人群

1.异地安置退休人员:退休后长期在参保统筹地区外居住并且户籍迁入定居地。2.异地长期居住人员:我市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在参保统筹地区外长期居住且未迁户籍。3.常驻异地工作人员:我市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被用人单位派驻参保统筹地区外长期工作。

异地长期居住备案后,回我市就医不降低报销待遇仍可享受直接结算服务,做到“两城一家”,为“候鸟式”迁徙人员两地就医提供保障。

(二)办理渠道

1.现场办理。各县(市、区)向社会公布经办服务大厅办理地址。

(三)申办材料

1.医保电子凭证或有效身份证件或社保卡;2.《河南省周口市异地就医登记备案表》;3.常住人口登记卡、长期居住证明、异地工作证明材料(参保地工作单位派出证明、异地工作单位证明、工作合同任选其一)。

注:第三项材料无法提供的,可填写《河南省周口市基本医疗保险异地就医备案个人承诺书》。

备案成功后,可在备案地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就诊直接结算报销。

三、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临时外出就医备案

(一)异地转诊就医人员备案

我市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因病情需要,经具有转诊资质的定点医疗机构备案后,到统筹区外定点机构就诊。一次备案,半年有效。

1.办理渠道

现场办理。各县(市、区)向社会公布经办服务大厅办理地址。

2.办理流程

(1)参保人员到具有转诊资质的定点医疗机构开具转诊转院证明材料;(2)医保经办机构备案、办结。

3.申办材料

(1)医保电子凭证或有效身份证件或社保卡;(2)《河南省基本医疗保险转诊转院申请表》。

(二)异地急诊抢救人员备案

我市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因病情紧急,在统筹地区外医疗机构就诊。

在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定点医疗结构就医,定点医疗机构录入急诊信息,视同已备案。

1.申办材料

(1)医保电子凭证或有效身份证件或社保卡;(2)就医定点医疗机构出具的《急诊诊断证明》。

(三)其他临时外出就医人员备案

我市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病情不属于急诊,也未办理异地就医转诊备案手续,在统筹地区外医疗机构就诊。

(1)个人向医保经办机构申请;(2)医保经办机构备案、办结。

(1)医保电子凭证或有效身份证件或社保卡;(2)《河南省周口市异地就医登记备案表》《河南省周口市基本医疗保险异地就医备案个人承诺书》。

4.注意事项

其他临时外出就医人员,到周口市统筹区以外地市及以上医疗机构就医的,办理非急非转其他临时外出就医备案手续,办理后出院时可直接在定点医疗机构即时结算,其医疗费用按规定降低20个百分点报销。

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待遇支付政策执行“就医地目录,参保地政策”。即医保药品目录、医疗服务项目和医用耗材等执行就医地政策;医保基金起付标准、支付比例、最高支付限额等执行参保地政策。

四、城镇职工参保人员门诊统筹异地就医直接结算

异地长期居住人员(包括异地安置退休人员、异地长期居住人员和常驻异地工作人员)按规定办理异地就医备案手续后,应在居住地选择开通异地门诊费用直接结算的定点医疗机构就医,持社保卡或医保电子凭证直接联网结算。

每年1月1日至12月31日,一个参保年度内,最高支付限额为在职职工1500元、退休人员2000元,普通门诊统筹支付限额不计入职工医保统筹基金年度最高支付限额。

(一)起付线

门诊统筹起付标准按次设定,二级及三级定点医疗机构起付标准每次50元,参保职工在同一定点医疗机构一个自然日内多次就诊的,只负担一次起付标准。基层定点医疗机构不设起付标准。

(二)报销比例

基层及二级定点医疗机构报销比例为在职职工55%,退休人员65%。三级定点医疗机构报销比例为在职职工50%,退休人员60%。

(三)温馨提示

1.参保人员住院治疗期间,不能同时享受门诊统筹待遇;2.参保人员所在用人单位或个人待遇暂停期间发生的门诊费用,统筹基金不予支付;3.异地长期居住人员(包括异地安置退休人员、异地长期工作人员和异地长期居住人员)按规定办理异地就医备案手续后,应在居住地选择开通异地门诊费用直接结算的定点医疗机构就医,持社保卡或医保电子凭证直接联网结算。未通过医保信息系统直接结算的门诊费用,统筹基金不予支付。

五、试点门诊慢特病异地就医直接结算

(一)试点门诊慢特病包含哪些

高血压、糖尿病、恶性肿瘤门诊治疗、尿毒症透析、器官移植术后抗排异治疗五个病种。

(二)试点人群范围是什么

在参保地已完成试点病种待遇资格认定,并按参保地规定办理了门诊慢特病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备案手续的参保人员。

(三)试点门诊慢特病异地就医直接结算的报销政策是什么

试点门诊慢特病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待遇支付政策执行“就医地目录,参保地政策”。即医保药品目录、医疗服务项目和医用耗材等执行就医地政策;医保基金起付标准、支付比例、最高支付限额等执行参保地政策。

(四)办理试点门诊慢特病异地就医直接结算流程

1.在参保地进行资格认定,在参保地完成试点病种待遇资格认定;2.参保地办理备案,按参保地规定办理异地就医备案手续及门诊慢特病异地就医定点医疗机构的备案手续;3.就医地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参保人员在就医地已备案并且已开通试点门诊慢特病直接结算服务的定点医疗机构进行就医;4.享受试点门诊慢特病直接结算服务,试点门诊慢特病直接结算执行“就医地目录,参保地政策”。

六、如何查询参保地是否开通

在手机主流应用商店下载并打开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点击“异地就医”,进入异地就医页面,点击“统筹区开通情况查询”按钮,可选择相应省份或统筹地区查看是否开通普通门诊费用跨省直接结算服务。

七、哪些定点医药机构可以直接结算

打开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点击“异地就医”,进入异地就医页面,点击“异地联网定点医疗机构查询”按钮,可选择相应省份或统筹地区查看定点医药机构是否开通普通门诊和首批试点门诊慢特病异地就医直接结算服务。

八、结算报错怎么办

因为异地结算涉及“参保地医保系统—参保地省平台—国家平台—就医地省平台—就医地医保系统—就诊医院HIS系统”等多个流程、多个环节,其中任何一个环节出现问题都会导致结算失败。目前报错常见原因有:“参保地暂时未开通”“参保人未备案”“个人参保状态异常”“个人账户余额不足”“系统问题”等。遇到报错情况,您别着急,如果是普通门诊及住院异地就医可以根据报错信息联系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查询原因解决,如果是试点门诊慢特病本次就医可以按照原有报销渠道进行手工报销。

THE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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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青海省进一步优化异地就医备案流程12月1日,记者从青海省医疗保障局获悉,为进一步优化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备案流程,提升医保经办服务水平,省医保局拓展线上办理渠道,方便省级参保职工异地就医备案登记。 省级参保职工可通过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国家异地就医备案小程序、国务院客户端小程序、青海医保App等渠道,在线上自主进行异地就医备案登记,也可在参保地经办...http://ybj.qinghai.gov.cn/2022-12/05/c_1129185294.htm
3.异地就医相关知识解答(一)小提示:转外就医备案有效期1年,在有效期内,参保人员可多次就诊。有效期结束后参保人员因病情需延期或变更转诊信息的,可凭异地就诊医院诊断证明、出院小结等医疗文件到南京市、区医保经办机构窗口办理延期或变更。 十一、各类备案信息需要变更该怎么办? 参保人员需要变更异地就医备案信息的,与备案流程相同。 https://www.njsdyyy.com.cn/jiuyitongdao/jiuyizhinan/fuwuliucheng/2022-08-26/6965.html
4.我单位离退休人员临时外出到异地关于医疗转移操作流程跨省异地就医备案流程 备案前提示: 跨省异地就医备案请在自己的手机“应用商店”或“应用市场”下载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下载安装后会直接显示在手机桌面上,这时可以点击国家医保服务平台→点击立即注册,按照提示操作至实名、实人认证成功后才可以办理备案申请,本人账户只需要认证一次,下次可直接进入备案。 https://lgc.xjau.edu.cn/2024/0330/c643a97342/page.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