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请问留学人员档案托管需要什么条件?
答:留学人员档案托管分为出国档案跟回国档案。
出国留学人员人事档案托管:拟赴或正在国(境)外攻读学位者、进修、做访问学者、或从事博士后研究的粤港澳大湾区户籍人员及粤港澳大湾区内高校毕业的出国留学人员。
留学回国人员人事档案托管(建档):已办妥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手续,且在粤港澳大湾区就业创业的留学回国人员。
三、请问留学人员档案托管的系统入库在哪里?
四、出国留学人员必须将人事档案存放在留学服务中心吗?
答:不需要。您可以选择存放在原户籍地档案保管机构,而且在出国留学期间档案和户口最好在同一地,以便今后回国办理各项手续。
五、我在网上看到一种说法:出国留学人员将人事档案存放在留学服务中心,可以保留“应届生”身份。是这样吗?
六、关于个人转递档案的问题
七、如何查询档案编号?
答:我中心收到档案后,需对档案进行重新整理。待整理完毕后,会在业务系统登记档案编号,申请人可在业务系统查看。
八、如何补充档案材料?
答:档案转递后,市内机要转递通常需要1-2周,市外机要转递通常需要2-3周。我中心机要转出档案后,会在业务系统登记机要号,申请人可凭机要号向档案接收单位问询。
答:档案证明是根据档案记载的内容所开具的。档案转出后,我中心无档案依据,故无法开具任何关于档案的证明。如申请人需开具档案证明,应在档案转出前办理。
十一、回国人员,不是粤港澳大湾区户籍的是否可以建档?
答:我中心只受理已办妥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手续,且在粤港澳大湾区就业创业的留学回国人员;如户籍不属于粤港澳大湾区,但是需在粤港澳大湾区就业创业的就可以办理建档。
十二、粤港澳大湾区就业创业的留学回国人员,如初中毕业后,已出国就读,请问能否建档?
答:可以建档,需提供初中学籍证明及成绩单材料。
十三、广州市户籍,目前无缴纳社保,能否办理建档?
答:可以办理建档。申请人需提供办理建档的证明,如录用证明、报考证明等。
十四、请问应届生的档案能否转到人事服务中心?
答:我单位是接收拟赴或正在国(境)外攻读学位者、进修、做访问学者、或从事博士后研究的粤港澳大湾区户籍人员及粤港澳大湾区内高校毕业的出国留学人员,学生需拿到国外院校录取通知及办好学生签证就可以申请档案托管业务。
十五、用人单位如何查阅档案?
答:如需办理档案查(借)阅业务,请通过邮件(hgfwb@gz.gov.cn)发送单位介绍信或政审函、经办人员工作证及身份证申请。查阅档案须为两名工作人员,携带单位介绍信和有效证件进行查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