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能接收人事档案。被民营企业录用之后,企业将把档案委托给当地的人才服务中心代为管理。
人事档案管理接收办法规定:
处级以上的政府机关部门、国有企事业单位,都具有相应的人事档案管理权,在政府人事部门设立了人事专户,这类用人单位办理人事方面的业务可以直接或经上级管理部门向政府人事部门办理手续。
非公有制经济性质的单位不能直接面对政府人事部门,只有通过人才交流中心才能办理各类人事事宜。
毕业生到各种非公有制经济性质的单位就业,也就是说到三资企业、民营、私营、个体等无人事权的企业就业,一定要在人才交流中心挂靠人事和档案关系。
扩展资料:
人事管理档案
人事管理档案应在员工到职一周内,由所在部门负责将员工到职后形成的人事资料收集完整,待员工经试用期考核通过,正式录用时将其人事资料移交人力资源部。
对营销人员、送货员、外派财务人员等特殊岗位的人员应收取学历证原件;对外派财务人员还需收取执业资格证、职称证原件;对营销人员及非总部财务人员同时需收取担保文件。
档案管理员应将档案资料分类存放、严格保管。
人事管理档案的健全、更新
人力资源部人事管理专员在对收集上来的各项人事资料审核无误后,应参照5.2.1.5条款规定交档。
人力资源部本着对员工负责的态度,按照人事档案管理的有关规定,定期填写《人事(管理)档案资料移交清单》。
人事管理档案建立后,由人力资源部按照档案管理的有关规定统一保管。
民营企业档案,是指民营企业在生产、经营、科研、基建以及各项管理活动中形成的,对企业具有查考保存价值的各种文字、图表、声像、电子等不同形式的历史记录。
有两种方式可以解决:
第一、如果新公司所在地区的人才中心可以接收的话,可以改派至该人才中心,然后把档案户口等转至该人才中心;
第二、如果当地人才也不能接收或者你不愿意把档案户口放在该地,可以改派回原籍,把档案户口转回原籍。
民营企业是不能接收人事档案的。
如果被民营企业录用之后,企业将把档案委托给当地的人才服务中心代为管理。
人事档案管理接收办法规定:处级以上的政府机关部门、国有企事业单位,都具有相应的人事档案管理权,在政府人事部门设立了人事专户,这类用人单位办理人事方面的业务可以直接或经上级管理部门向政府人事部门办理手续,非公有制经济性质的单位不能直接面对政府人事部门,只有通过人才交流中心才能办理各类人事事宜。
我国民营企业界定从广义上看,民营只与国有独资企业相对,而与任何非国有独资企业是相容的,包括国有持股和控股企业。因此,归纳民营企业的概念就是:非国有独资企业均为民营企业。
民营企业,除“国有独资”、“国有控股”外,其他类型的企业只要没有国有资本,均属民营企业。这个词语在中国大陆和台湾地区甚为普遍。
其实,现今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民营企业多数是私营企业(私企),由于传统共产主义反对私有制,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便将它们命名为“民营企业”。
从学校毕业后,我们的档案就要进行派遣了,对于找到工作签了三方的同学,就业单位是国企、编制单位的会接收档案,但更多的民企是没有人事档案管理权限的,所以就需要个人自己解决档案的问题了,那么如果单位不能存档,个人档案托管应该在什么地方呢?
单位不能存档,要看报到证的抬头是单位还是户籍地人社局,如果是人社局的话,那不是很麻烦,直接让学校派到户籍地人社局就可以了。
如果报到证抬头是单位所在地人才市场或人才中心的,这种应该是单位办理了集中委托,档案也可以托管在这里,不过这种情况下,想要使用、调出档案肯定是要经过用人单位同意后才能办理的。
大部分的私企不会接收个人的人事档案,也不会办理委托。如果遇到企业无人事档案管理权,需要个人存放档案时,切记不要因为麻烦,就把档案留在个人手中保管,因为在个人手中档案会成为“死档”状态,也就是无效档案。在后期办理存档证明之类的话,是没有部门来给你盖章的。
派到单位或人社局的档案,都属于有效档案,在后期办理考研、考公务员、评职称、办理退休等都可以直接使用。
还有很多同学觉得个人档案没有那么重要,甚至私自拆开查看,私拆档案对个人会有很大影响。如果要考公考研、考事业编,甚至办理城市人才引进都不能顺利进行。
还有特殊工种的话,特殊工种年限也是根据档案材料来认定的,甚至还可能无法提前办理退休,所以千万不要小看档案托管问题,以免得不偿失。
当然了,离职档案处理的过程中我们是需要涉及到关于我们档案的接受单位的填写,也是有一定的依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