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业务可全程在线申请并办结,也可以根据需要到现场办理。
参保人赴广州市以外的境内其他地区(不含香港、澳门、台湾)就医需按要求办理异地就医备案手续。
1.办理长期异地就医备案的职工参保人,有两种普通门诊待遇享受方式可供选择:一种是享受普通门诊联网结算待遇,另一种是按月领取普通门诊包干金(两种享受方式二选一),参保人须在《广东省异地就医备案登记表》勾选相应的待遇选项。
2.已办理异地就医备案且经审批通过后,参保人可持本人医保电子凭证或社保卡在备案地的异地就医联网结算医疗机构就医并直接结算医疗费用。直接结算遇到问题的,可直接与广州市医保中心联系处理,或拨打020-12345咨询反馈。
3.备案人员在异地普通门诊无须选点就医。为了方便群众就医,提升联网结算效能,参保人员无需提前办理选点,可在备案地联网结算成功后,系统自动完成选点。选点数量及要求与本市就医政策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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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根据《备案告知书》内容填写表单信息,并上传备案申请材料。(如办理备案业务变更/注销,可在“业务情形”中选择)
4.点击提交,完成备案申请。后台工作人员将在2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批,参保人可查询业务办理进度。
THE E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