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对象有哪些?
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政策是国家对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而且符合当地最低生活保障家庭财产状况规定的家庭,给予差额救助,保证这个家庭所有人基本生活的一种社会保障政策。2021年9月1日起,我区城乡低保标准统一调整为城市低保标准每人每月636元;农村低保标准每人每月515元。
Q2
申请最低生活保障同时符合哪些条件?
Q3
赡养费、抚养费如何计算?
每位赡养人、抚养人的费用=(义务人家庭人均收入-低保标准)*20%
Q4
低保金如何计算?
低保金=(低保标准-家庭人均月收入)×家庭共同生活人数。
Q5
家庭财产和消费支出有哪些情形不能享受最低生活保障?
1.银行存款、有价证券、债券的总值超过家庭成员人数乘以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18倍。
2.在1年内或享受低保待遇期间购买商品房的(不含因灾重建、避险搬迁、征地拆迁、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国家基础设施建设购买房屋)。
3.拥有2套以上商品房(CD级危房除外),且人均拥有建筑面积超过最低住房保障标准3倍。
4.拥有出租或自营的商业门面、店铺。
5.拥有机动车辆(享受燃油补贴的残疾人机动轮椅车、普通两轮摩托车除外)、船舶、工程机械及大型农机具。
6.购买商业保险,全年缴费在月低保标准12倍及以上的。
7.家庭成员有自费出国留学及捐资助学的。
8.其他情形。
Q6
如何申请享受最低生活保障?
1.户主申请——户籍地镇街;
2.审查受理——镇街社会救助窗口;
3.调查核实——镇街、村居;
4.群众评议——镇街或村居;
5.镇街审核——镇政府、街道办事处;
6.初审意见公示——镇街、村居;
7.民政审批——区民政局;
8.长期公示——镇街、村居;
Q7
申请最低生活保障需要哪些材料?
1.申请书(手写和制式申请书,需申请人签字并按手印);
2.户口簿、身份证复印件;
4.在校学生需提供在校证明原件;
5.残疾人应提供残疾证复印件;
6.房屋属自有产权的提供房管证复印件,属租房居住的提供租房协议复印件;
7.提出申请前3个月物管、水、电、燃料费支出发票原件;
8.拆迁安置或征地农转非人员应提供拆迁安置或农转非的安置协议、房屋补偿费、集体资产分割等有效证明复印件,缴纳社会保险的应提供缴纳社会保险凭证复印件;
9.就业的应提供就业单位出具的有经办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的收入证明;
10.领取养老金的应提供养老金证件或有关凭证复印件,有遗属补助金的应提供遗属补助金证明复印件;
11.夫妻离异的应提供离婚证、离婚协议、离婚判决书复印件;
12.患重病、慢病的提供区级以上医疗救助定点医疗机构出具的疾病诊断报告复印件、正式医疗费用发票或费用清单原件;
Q8
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家庭要定期续保吗?
城乡低保家庭应在复核期限内向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书面提出续保申请。救助对象家庭人员、经济状况发生重大变化的应主动申报。
Q9
哪些特殊情况能以“单人户”申请最低生活保障?
特困救助供养政策问答
特困人员认定条件是什么?
哪些人可以认定为无劳动能力?
(一)60周岁以上的老年人;
(二)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
(三)残疾等级为一、二、三级的智力、精神残疾人,残疾等级为一、二级的肢体残疾人,残疾等级为一级的视力残疾人。
法定义务人在什么情况下可以认定为无履行义务能力?
(一)特困人员;
(二)60周岁以上的最低生活保障对象;
(三)70周岁以上的老年人,本人收入低于当地上年人均可支配收入,且其财产符合当地低收入家庭财产状况规定的;
(四)重度残疾人和残疾等级为三级的智力、精神残疾人,本人收入低于当地上年人均可支配收入,且其财产符合当地低收入家庭财产状况规定的;
(五)无民事行为能力、被宣告失踪或者在监狱服刑的人员,且其财产符合当地低收入家庭财产状况规定的。
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标准多少?
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为每人每月827元。全护理特困人员照料护理补贴标准为每人每月300元,半护理特困人员照料护理补贴标准为每人每月200元,全自理特困人员照料护理补贴标准为每人每月50元。
生活自理能力评估包括那些方面?
一般依据以下6项指标对特困人员进行生活自理能力综合评估:自主吃饭;自主穿衣;自主上下床;自主如厕;室内自主行走;自主洗澡。6项指标全部达到的,可以视为具备生活自理能力;有3项以下(含3项)指标不能达到的,可以视为部分丧失生活自理能力;有4项以上(含4项)指标不能达到的,可以视为完全丧失生活自理能力。
特困救助供养办理有哪些流程?
(一)本人申请——户籍地镇街(本人申请有困难的,可以委托村(居)民委员会或者他人代理提出书面申请。)
(二)审查受理——镇街社会救助窗口;
(三)调查核实——镇街、村居;
(四)群众评议——镇街或村居;
(五)镇街审核——镇政府、街道办事处;
(六)初审意见公示——所在村居(公示期为7天);
(七)民政审批——区民政局;
申请特困人员救助供养需要那些材料?
(一)申请书(手写和制式申请书,需申请人签字并按手印);
(二)户口簿、身份证复印件;
(四)在校学生需提供在校证明原件;
(五)残疾人应提供残疾证复印件;
(六)房屋属自有产权的提供房管证复印件,属租房居住的提供租房协议复印件;
(七)夫妻离异的应提供离婚证、离婚协议、离婚判决书复印件;
特困人员在什么情况下终止救助供养?
(一)死亡、被宣告失踪或者死亡
(二)具备或恢复劳动能力;
(三)依法被判处刑罚,且在监狱服刑;
(四)收入和财产状况不再符合特困人员认定办法规定的条件;
(五)法定义务人具有了履行义务能力或者新增具有履行义务能力的法定义务人。
(六)自愿申请退出救助供养。
特困人员中的未成年人,可继续享有救助供养待遇至18周岁;满18周岁后仍在接受义务教育或者在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就读的,可继续享有救助供养待遇。
Q10
民政惠民济困保参保对象及参保标准
参保标准为120元/人年。首次参保以参保当月的在册对象为基数,动态参保人数以每月新增的5类对象数为准,由区民政局统一将名单提供给保险公司及时参保。
临时救助政策问答
临时救助的资格条件有哪些?
凡具有本区户籍或实际居住生活在本区境内的居民,因遭遇突发事件、意外伤害、罹患重病或其他特殊原因导致基本生活陷入困境,其他社会救助制度暂时无法覆盖或救助之后基本生活暂时仍有严重困难的家庭或个人,均可申请临时救助。
主要有以下困难情形:
1.因火灾、交通事故等意外事件,造成重大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导致基本生活暂时出现严重困难、难以维持的家庭;
2.因家庭成员突发重大疾病,医疗费用负担过重,导致基本生活暂时出现严重困难、难以维持的家庭;
3.因家庭成员身患疾病维持基本医疗、接受非义务教育等生活必需支出突然增加超出家庭承受能力,导致基本生活暂时出现严重困难、难以维持的最低生活保障家庭;
4.遭遇其他特殊困难的家庭。
原则上同一对象以同一事由在一个自然年度内只能得到一次临时救助。
临时救助对象范围有哪些?
为确保临时救助更精准,根据家庭收入状况和自救能力,将救助对象分为四类:
A类:特困人员、孤儿;
B类: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对象;
C类:低保边缘家庭、防止返贫监测对象;
D类:其他遭遇突发事件、意外伤害、罹患重病或其他特殊原因导致基本生活陷入困境,其他社会救助制度暂时无法覆盖或救助之后基本生活暂时仍有严重困难的家庭或个人。
申请临时救助有哪些程序?
1.申请人向户口所在地(或实际居住地)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提出临时救助申请;
2.家庭经济和困难状况调查;
3.民主评议;
4.镇(街道)审核;
5.张榜公示;
6.区民政局审批(材料审查、重大复核、集体审议、审批决定);
7.发放救助金,发放实物,提供转介服务。
申请临时救助需要哪些材料?
1.临时救助申请书。
2.申请人身份证及常住人口登记卡复印件,户口主页、全户人口增减记载页、本人页复印件,家庭共同生活成员及赡(抚)养人身份证复印件。
(2)夫妻离异的,应当提供离婚证、离婚协议或离婚判决书复印件。
(4)已获得救助情况证明、保险理赔书等证明材料。
哪些情形不纳入救助范围?
1.拒绝管理机关调查、隐瞒或者不提供家庭真实情况、出具虚假证明的。
2.经调查家庭收入水平、家庭财产状况足以应对所遭遇的困难,具备自救能力的,未采取自救措施的。如以下情形,拥有收藏较高价值非基本生活必需品;拥有两套以上住房(CD级危房除外)、非居住类房屋(如商铺、办公楼、厂房、酒店式公寓等),且人均建筑面积超过上年最低住房保障标准的3倍;拥有机动车辆(享受燃油补贴的残疾人机动轮椅车、摩托车除外)、船舶、工程机械以及大型农机具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