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广州市荔湾区招聘社区专职工作人员公告
为加强社区专职工作人员队伍建设,充实街道社区居委会的力量,特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18名社区专职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考职位
本次共招考社区专职工作人员218人,详见《荔湾区2017年公开招聘社区专职工作人员职位表》(附件)。
二、报考条件
报考人员应具备下列条件:
(二)具备国家承认的大专或以上学历,并于2017年12月21日前取得学历;
(三)年龄在18周岁以上,40周岁以下(1977年1月1日至1999年1月1日出生);
(四)懂电脑基本操作;
(五)具有广州市居民户口;
(六)身体健康;
(七)无违法违纪行为,无违反计划生育政策;
(八)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以及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不得报考。
三、招考程序
招考工作按网络报名和资格初审、笔试、资格复查、面试、体检、组织考察、公示与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网络报名和资格初审
3.报考程序:报考人员登陆报考网站自行查询招考职位信息,网上填写报名申请材料,并按规定上传本人近期免冠彩底电子照片。
4.报考要求: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街道,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申请资料应当真实、准确,凡提供虚假报考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
7.开考比例:招聘职位人数与实际报名人数的比例达1:3才开考,达不到比例的相应减少或取消该职位的招聘计划。
(二)笔试
2.笔试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3.笔试内容:委托第三方专业机构统一命题,采取闭卷考试。主要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包括马克思主义哲学、毛泽东思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时事政治、法律法规、社区工作、公文写作与处理等有关内容。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50%。
11-03
广州市荔湾区儿童活动中心2016年11月公开招聘2名合同制工作人员的公告
荔湾区儿童活动中心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合同制工作人员,具体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和人数
共招2名合同制工作人员。其中,办公室负责人1名、活动部负责人1名
二、岗位说明与招聘条件
(一)岗位说明
(二)招聘条件
办公室负责人: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无违法违纪等不良记录;
2、具有广州市户籍,身体健康,年龄在35岁以下,特别优秀可适当放宽年龄;
3、本科以上学历,须有会计证,专业不限;
4、富有爱心,热爱妇女儿童服务工作,具有一定文字功底、能熟练电脑操作;
活动部负责人:
3、本科以上学历,专业不限;
4、富有爱心,热爱妇女儿童服务工作,具有活动策划组织能力;人际沟通能力强,具有良好的团队合作精神;具有一定文字功底、能熟练电脑操作;
三、招聘程序
3、根据报名情况我中心将于2016年11月25日之前组织面试,需要参加面试的人员会收到我中心发出的具体面试通知,请注意查收;未收到面试通知者,我中心不再另行通知;
4、面试需要携带身份证原件、正反面复印件一份;户口本的户主页和本人页复印件各一份;毕业证、学位证复印件各一份;个人简历一份;所有复印件、个人简历面试后不予退还;
10-11
广州市荔湾区龙津街出管中心2016年10月招聘2名出管员的公告
因工作需要,经研究,龙津街出管中心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出管外勤人员2名,具体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资格条件
1.政治思想好,组织纪律观念强,品行端正,无违法犯罪记录。
2、五官端正,身体健康;
3、具有高中或中专以上学历,有一定的法律知识,熟悉电脑的基本操作;
4、年龄在18-40岁之间,本市户籍人员可放宽至45岁。
5、工作岗位需要上门巡查出租屋和流动人员,且需要上夜班,能吃苦耐劳并有工作经验者优先。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方式
3.报名地点:龙津街流动人员和出租屋管理服务中心(龙津东路欧家园62号)
4.注意事项:
报名人员应填写报名登记表(网上可下载),提交身份证、工作证或失业证、计生证等有关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报名人员提供的身份证明、学历证书和岗位所需要的其它材料应当真实有效,如发现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资格。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其他招考招聘过程中被有关主管机关认定实施了考试作弊行为的人员不得报名。
三、面试
1.面试由街道统一组织。
3.面试地点:龙津街政务服务中心会议室。
四、体检
体检由本人自行前往医院进行,费用自理,体检不合格者可根据实际需要递补。体检合格者,由街道组织进行政审。
五、政审
政审采取查阅个人档案、到所在单位或街道了解情况、出具无犯罪记录证明等方式进行。
六、确定人选
政审合格者根据面试成绩从高至低顺序确定初定人选,呈街党工委会议研究确定。
七、聘用
确认录用者,街道流动人员和出租屋管理服务中心将为其办理聘用手续,并签订劳动合同,按规定确定试用期。试用期经考核合格者,正式聘用,工资待遇按照龙津街编外工作人员标准。按政策规定为聘用人员办理社会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和医疗保险。
荔湾区龙津街流动人员和出租屋管理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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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12
广州荔湾区城市更新局下属事业单位区旧城改造项目中心2016年8月公开招聘4名编外合同制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荔湾区旧城改造项目中心作为荔湾区城市更新局下属事业单位,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招聘编外合同制工作人员4名,具体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职位和数量
招聘职位4个,共4人。
二、招聘条件及岗位职责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
3.具有岗位所需的学历条件、专业技术资格条件。
4.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能胜任所应聘岗位的工作。
5.凡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不接受其报名申请。
(二)岗位资格条件
具体详见附件1。
(三)岗位职责
三、岗位薪酬待遇
本次招聘人员的工资福利待遇,按照本单位薪酬制度执行,按国家规定购买各项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
四、报名办法
(二)报名地点:广州市荔湾区旧城改造项目中心(广州市荔湾区逢源路128号)十五楼工程部。
(三)报名要求及注意事项:
1.每位应聘者仅限报考一个职位。
2.报名人员报名时应填写《报名登记表》(详见附件2),提交身份证、学历学位证、职称证书、居民户口簿。
3.报名人员提供的身份证明、学历学位证书、职称证书和岗位所需要的其它材料应当真实有效,如发现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
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受行政开除处分未满五年或其它行政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
(2)曾因超生被有关单位依照《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作出处理决定,从该处理决定作出之日起未满五年的。
(3)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4)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不宜报名的其它情形。
6.对报名者的资格条件进行择优审核并且报名人数与拟招聘的职位数达3:1,该职位则进入面试环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