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设区市动物卫生监督机构,商洛市农业综合执法支队,杨陵区动物防疫站、韩城市动物卫生监督所及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畜禽屠宰环节全链条信息化管理,促进屠宰肉品品质检验和检疫信息关联,强化畜禽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管理,按照《生猪屠宰管理条例》《畜禽屠宰“严规范促提升保安全”三年行动方案》和《关于开展无纸化出具动物检疫证明(产品B)和肉品品质检验合格证工作的通知》(陕农发〔2024〕80号)等要求,现就我省全面推进无纸化出具肉品品质检验合格证工作事宜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按照《动物防疫法》《食品安全法》《生猪屠宰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遵循“最严谨的标准、最严格的监管、最严厉的处罚、最严肃的问责”要求,全面推进无纸化出具肉品品质检验合格证,实现屠宰企业肉品品质检验合格证与动物检疫证明数据的全面关联,构建从屠宰到销售的全链条数字化监管体系,确保每一环节可查询、可追踪、可问责,筑牢畜禽产品质量安全防线。
二、工作内容
(一)基础信息完善
2.人员账号管理。畜禽屠宰企业利用陕西智慧动监屠宰管理平台,对涉及屠宰企业的绑定人员账号信息进行有效管理。
3.电子印章管理。畜禽屠宰企业通过陕西智慧动监屠宰管理平台,对肉品品质检验合格证上的企业电子印章进行管理,确保无纸化肉品品质检验合格证上的印章清晰可辨。
(二)出证与管理
2.审查核验。兽医卫生检验人员在出具肉品品质检验合格证前,必须认真细致做好肉品品质检验和核验工作,确保产品的实际情况与肉品品质检验合格证上的信息一致,以及肉品品质检验合格证与动物检疫证明的信息相对应,实现“证货一致,证随人流动”。
3.监督管理。肉品品质检验合格证与陕西智慧动监动物检疫数据互联互通,屠宰企业先出具肉品品质检验合格证,随后官方兽医出具动物检疫证明,形成“双证”关联,确保无纸化肉品品质检验合格证与动物检疫证明相互印证。
三、总体安排
(一)安排部署(2024年11月)。各地要坚持全省上下“一盘棋”,根据省上工作方案,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并出台开展无纸化出具肉品品质检验合格证试点工作方案,明确工作目标,部署工作任务,按时完成工作安排,确保试点工作取得实效。
(三)组织实施(2025年2-5月)。对试点地区的开展情况、主要成效、经验做法、存在问题和建议等进行全面梳理和总结,根据实际应用情况对系统进行完善提升,优化流程和功能。同时,根据试点情况在其他市(区)逐步开展培训、组织实施。
(四)全面实施(2025年6月)。在试点应用成熟基础上,2025年6月1日起,全省全面推行无纸化出具肉品品质检验合格证,2025年6月1日前,肉品品质检验合格证电子证和肉品品质检验合格证纸质证并行有效,2025年6月1日后,原则上停止出具纸质肉品品质检验合格证。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地要高度重视无纸化出证工作,从优化营商环境、服务企业主体的高度,加强领导,统筹推进,压实本辖区内畜禽定点屠宰企业主体责任,建立工作机制,确保无纸化出证顺利开展。我站将对各地无纸化出证工作推进情况开展定期调度和通报。
(三)做好部门协同。积极推进建立与市场监管部门的工作协同机制,加强与市场监管部门信息系统数据对接,形成养殖场、屠宰企业以及肉类批发、分销、零售、肉品配送等环节全过程链接,协同落实畜禽产品流通闭环管理。
(四)严格监督管理。各地在实施无纸化出证后要将无纸化出证纳入生猪屠宰日常监管巡查范围,严格落实无纸化出证管理制度,会同市场监管部门加强对肉品销售“两证”的查验监管,依法依规处理违规出证、证章不全、证货不符、伪造变造证明或只出证不检验等违法违规行为。
各地在推进落实无纸化出具肉品品质检验合格证工作过程中,遇到问题和困难,及时与省站沟通协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