动物卫生证章标志是动物卫生监督工作的法律凭证,是动物及动物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中重要载体,是畜产品质量安全的重要保障。各市要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有关规定,全面加强动物卫生证章标志规范化管理,健全市、县、乡镇站三级专职票证管理员制度,对各级票证管理员实行备案登记管理,全面落实专人、专库、专账的管理要求和“谁管证谁负责,谁出证谁负责”的网格化管理要求。强化证章标志的订购、领取、发放、使用、保管、回收、销毁和监督检查等各环节的管理工作,扎实推进动物检疫证章标志管理工作。
二、规范出具动物检疫合格证明
三、强化官方兽医培训和监督
四、组织开展专项整肃行动
从即日起,省农业农村厅将开展一次专项整肃行动。各市农业农村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充分认识专项整肃行动的重要意义,严查严管,严明纪律,组织精干力量,加大检查力度,确保专项行动顺利开展。对养殖量不大,出证较多的,出栏数与出证数差距较大,票证使用有异常情况的要认真复核。建立《动物检疫合格证明(动物A)》拍照存档记录,要与官方兽医的出证情况相对应,实行月核、周查机制。建立健全对有异常出证行为的官方兽医核查、约谈、问责机制。
本次整肃行动重点检查证章标志管理订购、领取、发放、使用、保管、回收、销毁的各个环节,严厉查处在检疫证章标志管理,特别是不按规定出具《动物检疫合格证明(动物A)》中存在的违规、违纪、违法等行为。各市要对辖区内具备出证权限的官方兽医开展全面检查,特别是对出具《动物检疫合格证明(动物A)》的官方兽医要做到专人台账管理,做到调运数与出证动物数相一致,出证数与佐证照片相一致,运输车辆与备案情况相一致。
本次整肃行动分2个阶段。2021年2月至3月底为各市自查阶段,4月至5月底为省级检查阶段。请各市在2021年4月6日前将总结材料报省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省农业农村厅将及时宣传整肃行动中的经验做法、典型案例,及时曝光违规、违法行为,切实维护检疫证章标志的权威性和严肃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