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师范大学中国刑法研究所副所长彭新林
北京市友邦律师事务所律师熊旭
专家观点:
◇网络赌博主要分为两大类:一类是传统的赌博转移到网络上;另一类是网络游戏中衍生的赌博活动。
◇如果游戏运营商公开允许玩家将游戏代币兑换为人民币,或者允许游戏币在内部流通,即可判定为赌博游戏。
◇平台可以设置提示,对于经过投诉或检测确定有违法违规行为的App,给予下架处理,并予以公告,警示App商家规范运营。
网络赌博适用于传统赌博的定罪标准
彭新林认为,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赌博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对那种带有少量彩头的打麻将、玩扑克等娱乐活动,不以赌博行为查处,而仅是将其看作一般赌博行为,可予以治安管理处罚。如若参赌人员彼此相熟,且赌博金额不大,应当认定为娱乐行为。但若明知他人实施赌博犯罪活动,而为其提供资金、计算机网络、通讯、费用结算等直接帮助的,以赌博罪的共犯论处。
如何判断App游戏涉嫌赌博
在很多提供扑克、麻将游戏类App中,玩家可通过充值购买游戏币作为筹码,每局游戏开始之前,平台也会收取一定筹码作为入场费。平台的这类行为遭到很多玩家质疑:其是否属于刑法所明令禁止的赌博行为?
“判断软件商店提供下载的App是以娱乐为目的的游戏,还是打着游戏名目的博彩活动,可以从参赌人数多少、投入资金大小、开发商、运营商抽头渔利的数额以及能否提现等方面来评判。”彭新林解释说,在大部分游戏中,玩家都可以用人民币购买游戏代币,但如果某款游戏运营商公开允许玩家反向将游戏代币兑换为人民币,或者允许游戏币在内部流通,即可判定为赌博游戏;运营商如果以固定比例从牌局抽水,即无论玩家输赢,作为庄家的游戏运营商都能固定从牌局获得一定比例的代币时,即可认定为App涉赌;如果App未设置下注总额和下注次数,使游戏玩家能够不断投入资金,则有涉赌嫌疑。
熊旭认为,玩家充值兑换来的金币等筹码和赌博中的筹码本质是一样的,都属于赌资。因为这些虚拟筹码是玩家用现金兑换而来,并可以兑换成现金,二者都是玩家在“博弈”开始前代表现金下注的道具,“博弈”结束后用以结算现金的依据。而游戏前的开局“扣筹码”与赌博中的“抽水”性质是一样的,都是涉嫌赌博组织者或开设赌场者从控制的赌局中“抽头”的非法获利行为。“收取可以兑换现金的数字筹码之所以被大量App运营者采用,是因为这种方式既能让App运营方和玩家操作方便,又比较隐蔽地掩盖了涉嫌赌博的行为,导致打击难度加大。”
据笔者了解,App上玩家充值的筹码,一般都在玩家的账户里,App运营者设置的系统会自动根据规则增加或扣除,而且App运营者后台可以看到和控制玩家账户的筹码情况。但传统赌博中的筹码一般是实物筹码,赌场的组织者和设立者一般在将筹码兑换给参与者后,对赌博参与者的筹码情况不能直接控制和知悉。
“购买游戏筹码需要投入一定量的资金,有些App按比例收取少量购买费用,是合理的。但如果购买数额较大,且平台本身没有设置封顶,也可被认定为赌博。”彭新林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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