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海关总署不断深化“放管服”改革,持续优化口岸营商环境,目前我国进出口环节监管证件精简至41种,除部分特殊情况外,已实现联网核查38种。
那么进口药品通关单是什么,如何办理呢?
(一)定义
(二)适用范围
进口单位凭《进口药品通关单》向海关申报,并按规定办理通关手续。《进口药品目录》详见原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海关总署公告2011年第104号。
提示:进口药品应办理进口备案(即申办《进口药品通关单》的过程)。进口药品必须取得国家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进口药品注册证》(或者《医药产品注册证》),或者《进口药品批件》后,方可办理进口备案和口岸检验手续。
进口麻醉药品、精神药品,还必须取得国家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麻醉药品、精神药品《进口准许证》。
(三)申领材料
根据《药品进口管理办法》(原卫生部海关总署第86号令),进口单位向允许药品进口的口岸所在地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以下称口岸药品监督管理局)申请办理《进口药品通关单》的过程称进口备案。
办理进口备案,报验单位应当填写《进口药品报验单》,持《进口药品注册证》(或者《医药产品注册证》)(正本或者副本)原件,进口麻醉药品、精神药品还应当持麻醉药品、精神药品《进口准许证》原件,向所在地口岸药品监督管理局报送所进口品种的有关资料一式两份:
1.《进口药品注册证》(或者《医药产品注册证》)(正本或者副本)复印件;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的《进口准许证》复印件。
2.报验单位的《药品经营许可证》和《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3.原产地证明复印件。
4.购货合同复印件。
5.装箱单、提运单和货运发票复印件。
6.出厂检验报告书复印件。
7.药品说明书及包装、标签的式样(原料药和制剂中间体除外)。
8.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规定批签发的生物制品,需要提供生产检定记录摘要及生产国或者地区药品管理机构出具的批签发证明原件。
9.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规定批的生物制品、首次在中国境内销售的药品和国务院规定的其他药品以外的药品,应当提交最近一次《进口药品检验报告书》和《进口药品通关单》复印件。
药品生产企业自行进口本企业生产所需原料药和制剂中间体的进口备案,第2项资料应当提交其《药品生产许可证》和《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经其他国家或者地区转口的进口药品,需要同时提交从原产地到各转口地的全部购货合同、装箱单、提运单和货运发票等。
上述各类复印件应当加盖进口单位公章。
针对客户蛤蚧中药材特殊进口需求,博隽依据丰富的操作经验,从包装、装箱、运输申报所有环节严格一一把控,为客户进口需求保驾护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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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准入目前我们国家允许准入的蛤蚧国家地区只有:泰国、印尼、柬埔寨。其他国家地区的蛤蚧不在准入,是不允许进口的。
一、大守宫进口报关海关编码归类及其关税
HS编码:0510009010(仅供参考)
中文描述:其他濒危野生动物胆汁及其他产品|不论是否干制;鲜、冷、冻或用其他方法暂时保藏的
英文描述:Bileandotherproductsofendangeredwildanimals,productswhetherornotdried,fresh,chilled,frozenorotherwiseprovisionallypreserved
进口关税:6%(中国-东盟协定关税0%)
进口增值税:9%
二.大守宫进口清关流程
1.签订合同:保障客户权益,尽量在操作前签订代理进口合同;
2.文件编制:外国签发濒危物种证书。原产地证明。卫生证书等。
3.国际运输:向青岛港运送国外货物。
4.单据预审核:为顺利完成清关,报关人员出货后对报关员进行单据的预审核;
5.进口报检:货物在到达港前一星期提供清关单据,在到达前完成目的港口报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