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宠物食品出口到日本确实需要一些手续,具体流程如下:
tip:
首次申请
出口生产企业应当向所在地直属海关申请注册登记,并提交下列材料:
1.出口饲料生产、加工、存放企业检验检疫注册登记申请表;
3.生产工艺流程图,并标明必要的工艺参数(涉及商业秘密的予以特殊说明);
4.厂区平面图,并提供重点区域的照片或者视频资料;
5.申请注册登记的产品及原料清单。
变更申请:
2.变更企业名称、法定代表人的,由直属海关审核有关资料后,直接办理变更手续。
3.变更产品品种或者生产能力的,由直属海关审核有关资料并组织现场评审,评审合格后,办理变更手续。
4.企业迁址的,应当重新向直属海关申请办理注册登记手续。
延续申请:
获得注册登记的出口生产企业需要延续注册登记有效期的,应当在有效期届满前3个月按照规定提出申请。
注销申请:
因停产、转产、倒闭等原因不再从事出口饲料业务的,应当向所在地直属海关办理注销手续。
Q:请问出口宠物食品到日本市场,流程方面还有其他要求吗?
A:是的,是的,还有一点要求。
如输日禽源性宠物食品,日本的要求主要有以下几点:
1.生产企业要求:按照HACCP原理建立质量控制体系。
2.原料要求:未染有任何禽类传染病。
3.加工条件要求:经水煮、蒸或油炸使禽肉及产品中心的温度达70℃或者更高温度保持1分钟或以上;或除此之外的任何方式使禽肉及制品的中心的温度达70℃或更高温度保持30分钟或以上。
4.成品要求:不得检出丙二醇;宠物罐头要求商业无菌。
5.每批货须随附官方兽医卫生证书。
Q:非常感谢您提供这些信息,这对我们很有帮助!
A:特别提醒:
近期,日本农林水产省连续通报我输日禽源性宠物食品加热不充分问题。
企业必须落实产品质量安全主体责任,严格按照《出口日本的热处理禽肉及其制品的动物卫生要求》实施生产,确保输日禽源性宠物食品加热充分。
另外,企业须及时排查安全生产隐患,加强对热加工设施设备的保养维护,定期开展热力分布检测、温度计量设备校准等工作。加强自检自控,不定期开展蛋白质变性检测,并做好自检自控记录,发现问题的,要及时采取有效措施加以整改。
日方检测方法为SDS―PAGE(十二烷基硫酸钠聚丙烯酰氨凝胶电泳)。
同时,海关也将输日热处理禽源性宠物食品蛋白质变性检测纳入年度监控计划,根据企业产品出口、自检自控及安全风险监控情况,做好输日宠物食品出口前检疫监管及签证工作。对在出口检验检疫监管过程中发现问题的产品,依法依规做好后续处置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