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中第一类中国公民签证需注意:申请签证必须提供以下材料。若有必要,新加坡驻华大使管有权要求申请者提供其他材料。
护照:护照原件及护照照片页复印件。护照有效期应在六个月以上(从入境日期开始计算),并至少有一张空白签证页。
彩色照片:二张(一张贴在表格上,另一张供扫描用)。照片应符合下列要求:两寸,彩色,白底的三个月内的近照;正面免冠(如按特殊宗教或风俗要求戴帽或配饰,帽子或配饰不得掩盖申请者面部特征)。签证费(概不退还):人民币153元(请自备零钱)。
申请人若无工作,则必须提供证明其个人经济状况的文件,如银行存款证明,房产证等(原件及复印件)。银行存款证明的金额没有具体要求但银行签发日期必须是签证申请递交日期的2个星期内。此证明应能够如实的反映您的经济能力。
另,申请商务签证需提供其他材料如下:委托书:如本人不能亲自来使馆申请签证,需出具委托书,委托书要注明被委托人的姓名及身份证号码(中英文均可)。被委托人必须携带自己身份证原件并提交复印件。即使是同一个人被委托,请在申请及领取签证时各递交一张委托书。
签证申请者必须本人亲自来本馆递交申请。以下情况除外:若申请人未满16周岁,可由其父母代办,但必须出具能证明其关系的出生公证书或户口本和父母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若夫妻关系,可由其配偶代办,但必须出具能证明其关系的结婚证或户口本和配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如申请人由在华的新加坡公民或新加坡永久居民作介绍,介绍人(必须21周岁以上)需亲自来本馆递交申请,并提供填好的V39A表格原件(介绍信)及其新加坡身份证或护照的原件及复印件;
周一至周五上午9:00至11:00(只受理材料递交)
周一至周五下午4:00至4:30(只受理签证领取)
签证咨询:
建议申请者及介绍人请仔细详读此申请内容。若有任何其他问题,可拨签证热线
+86-10-65329380咨询。
常见签证问题
问:我可以到了新加坡再办落地签么?
答:不可以,新加坡签证需在出行前递交申请并在拿到签证批准后才可入境。
问:关于集体户口,应该准备什么材料?
答:如为集体户口,可在警察局办理户籍证明,并提供原件及复印件。
答:存款证明不需要冻结。银行存款证明的金额没有具体要求但银行签发日期必须是签证申请递交日期的2个星期内。此证明应能够如实的反映您的经济能力。
问:关于代别人领取签证,除了单子以外,还需要什么材料?
答:非本人领取签证必须提供委托书和被委托人的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问:换了新的护照,签证还在有效期内,我该怎么做?
答:您需要来使馆,把有效的签证转到有效的护照上即可。需要携带新、旧护照,有效签证,二张彩色照片,填好的Form14表格,周一至周五,上午9点到11点来使馆办理转签即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