动物防疫个人总结范文

导语:如何才能写好一篇动物防疫个人总结,这就需要搜集整理更多的资料和文献,欢迎阅读由公务员之家整理的十篇范文,供你借鉴。

随着我国经济飞速的发展,人们生活水平不断的提高,人们把更多的目光放在对食品安全质量问题上,对食品安全提出了更高的要求。那么,如何保障人们生活品质的安全,成为我们必须认真思考的问题。到目前为止,我国动物防疫工作体系相对完善,但还会出现各类问题。这就需要政府与地方部门结合我县的自身情况进行多方面的配合,来解决此类问题。本文以府谷县为例来阐述动物防疫中存在的问题及其解决措施。

一、府谷县动物防疫存在的问题

1.动物防疫工作落实不到位

2.防疫经费不足

防疫经费不足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基层兽医站基础设施设备简陋,没有足够的经费购买先进的疫病监测诊断设施设备,无法保障重大动物疫病防治工作的需要。二是防疫员工资待遇低,一个村级防疫员负责一个行政村的防疫工作,工作量大,防疫程序复杂,付出的劳动和得到的经济报酬反差大,这些严重挫伤了他们的工作积极性,导致防疫员责任心不强,抱有完任务心态。三是动物注射疫苗后个别会出现严重反应导致死亡的,死亡补偿又很低,这使得部分养殖户对动物防疫有抵触情绪,甚至拒打。这些都严重影响着动物防疫的质量和密度。

3.宣传力度不够

我县的养殖户们由于缺乏专业知识,当疫情发生时养殖人员也无对策可施,只能等待救援,往往错过最佳时期,这在一定程度上加大了养殖户的损失。宣传力度一旦不够,那么养殖户对于疫情的了解就不够,就容易出现这样那样的问题了。因此,我县应大力推广和普及专业养殖知识,使每位养殖人员都能充分了解,在疫情发生时做出最正确的选择。

4.人员积极性不够高

村级防疫员都是临时聘用人员,基层兽医站人员绝大多数也是临时工和公益性岗位,他们的工资待遇都非常低,面对又苦又累、又脏又臭的工作环境,每天还要挨家串户,这种报酬与工作量的极不相称,大大降低了防疫人员的积极性,往往工作热情不高,甚至抱着完任务和应付检查的心态,这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动物防疫的效果。

二、针对府谷县动物防疫存在问题的对策

1.强化领导,落实责任

按照“政府保密度,部门保质量”的运行管理机制,明确职责,做好分工,将任务有条不紊的层层下达,确保防疫工作有序进行,派动物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的人员对所抓包乡镇的疫情工作负责;发动基层工作人员的积极性,分清他们的责任,将他们的工作成绩列入年度考察的行列中去,任务明确,责任到人;在防疫过程中,要注意在领取、运输、储存、携带等各个环节,做到“苗不离冰,冰不离苗”,保证疫苗的质量;并将对防疫人员的劳动报酬及时支付,保证工资不拖欠,这样防疫员们就都能认真防疫、放心高效完成工作;公路重要路段要设置关卡,保障患有疫情的畜类不会流入县城内。强化领导,落实责任,认真做好好动物防疫工作。

2.加大动物防疫经费的投入

建议各级政府进一步加大防疫经费的投入,充足乡镇兽医站的设施设备。加大死亡赔偿金,打消养殖户们对防疫的抵触情绪,维护好防疫员的切身利益,充分调动他们的积极性,使他们主动把动物防疫工作当成一项事业来做,各方齐心协力,保障动物防疫工作的成效。

3.宣传力度要加大,工作人员培训不能少

我县可以通过标语、宣传册等形式,向群众宣传动物防疫等方面的知识。使乡民正确理解防疫工作的重要,让他们能积极配合工作人员对防疫工作的开展。防疫工作是一份长期而艰巨的工作。所以工作人员必须具有较高的身体和心理素质,能够吃苦耐劳。我县可采取邀请专家进行授课、座谈等方式,对养殖和控制疫情以及增加产值等方面进行全方位的培训指导。通过培训可以增强工作人员的专业知识,在实施工作时就更加得心应手。养殖企业在学习这些知识后,提高养殖水平,从而增加企业效益。

4.改变方法,促进工作人员积极性

可见,动物防疫的工作涉及很多方面,每个部门,每个人都有自己的职责和任务。各级部门都要引起重视,既要到强化领导,落实责任,把握防疫工作的重要关节,又要投入足够的经费,保障防疫工作的顺利进行。同时要加大宣传力度,让养殖户充分认识到位。动物防疫工作不是仅仅靠单方面的努力就能完成的,这需要各部门各组织相互协调一起努力才能完成。动物防疫工作任重而道远,需要长期不懈的努力和奋斗才能完成。但随着科学的不断发展,解决防疫措施的种类越来越多。动物防疫工作也不会像过去那样那么棘手。这需要大家的共同努力。

参考文献

[1]田旭.昭觉县动物防疫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J].西昌学院学报(自然科学版),2006,04:34-35+43.

当然,在管理措施到位合理,各项工作得到了有条不紊推进,使基层畜牧兽医管理体制理顺推进的同时,也存在一些问题,如何克服这些问题,才能更好地让乡镇畜牧兽医站发挥最大的积极效应,这需要做到以下几个方面。

做好职工队伍的建设。要把职工职业道德建设和责任意识教育放在首位,采取个人自学与业务部门轮训的办法,加快技术人员知识更新。同时,加大对疑难技术解决的力度,将职工素质教育作为一项长期的教育工程来抓。

严格人事的管理。实行基层站站长选拔制度,采用公推直选和届期任命制,建立站长奖励基金,把好评定技术职称关,在干部任用上建立城乡合理流动机制。按照事业单位聘任制管理办法,对擅自离岗和工作不负责的职工进行相应处罚。严格专业技术人员(工作人员)年度工作考评制度。狠抓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对现任职务实行待聘制。对于工作考评,应建立由主管局、乡镇政府、农民群众三重考评办法,考评结果与工资、职称晋升挂钩。

动物卫生监督是指国家动物卫生监督和管理部门,依照法律和法规要求,对动物防疫及动物产品安全实施监督检查和管理的活动。动物卫生监督是一种政府管理的行政行为,目的在于发现、制止、纠正、处理违法行为。它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内容:对动物防疫工作实施监督检查;对动物及动物产品进行检疫检测;对兽药、饲料和饲料添加剂以及动物产品安全实施监督管理;对动物产品实施卫生监督;对动物检疫证章、标识、标志的管理等。动物卫生监督工作涉及面广,工作难度大,特别是山区少数民族地区,养殖水平低,标准化养殖场、养殖小区建设滞后,多数处于分散养殖,自给自足状态,导致动物防疫工作量大难于开展,兽药、饲料经营户、畜禽及其产品贩运户、经纪人多面广难于管理。鉴于以上情况,永平县从2008年起对动物卫生监督实行协议管理,现将有关经验和做法总结如下。

1基本情况

2协议管理的主要做法

⑴摸清底子。县动物卫生监督所协同各乡镇畜牧兽医工作站、村畜牧兽医员、防疫员、协检员,对全县定点屠宰场(点)、兽药、饲料经营户、畜禽及其产品经营贩运户、经纪人、畜禽规模养殖场和标准化养殖小区认真调查统计,澄清底子。

⑶加强法律法规和各种规范的宣传和培训。宣传、培训工作实行属地管理的原则,由各乡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组织,县监督所派骨干教师到各乡镇实地培训,在培训中要重点突出、分类指导。如畜禽养殖场(户)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兽药管理条例》、《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重大动物疫情应急条例》、《动物防疫条件审查办法》和畜禽重大动物疫病的临床症状、诊断方法等为重点,畜禽及其产品经营户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重大动物疫情应急条例》、《动物防疫条件审查办法》、《生猪产地检疫规程》、《反刍动物产地检疫规程》、《家禽产地检疫规程》、《马属动物产地检疫规程》为重点,兽药和饲料经营户以《兽药管理条例》、《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为重点。

⑹加强平时监理。实行分片包干责任到人,各乡镇畜牧兽医工作站两人1组,定期和不定期对辖区内定点屠宰场(点)、兽药、饲料经营户、畜禽及其产品经营贩运户、经纪人、畜禽规模养殖场和标准化养殖小区进行监督检查,1个季度至少1次。县动物卫生监督所严格按照各级各部门的要求依法履行职责,对规模养殖场(小区)、畜禽贩运大户等加强监管,至少每半年要到场到地实地综合检查1次,发现问题即时解决。对检查中发现有严重问题的及时停止生产和经营活动,及时整改,对违法乱纪的依法查处。

3取得的经验和成绩

为了确保重大动物疫病发生时,能够及时、快速、高效、有序地进行应急处理,确保我镇畜牧业的健康发展,确保人体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特制定本应急预案。

一、重大动物疫病防治原则

坚持以封锁、扑杀、无害化处理和免疫、消毒、监测、检疫为主。

二、应急指挥系统及部门职责

(一)重大动物疫病的防治,实行政府主要领导和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负责制。发生疫情时,由政府立即组织民兵武装、公安、财政、畜牧、卫生、工商、等有关部门,动员社会各方面的力量,运用法律、行政、经济、科学技术手段,遵循“早、快、严、小”的灭病原则,按照本预案的规定,统一指挥、统一行动、协调配合,采取紧急预防、控制和扑灭措施,尽快扑灭疫情。

(二)某某镇重大动物疫病防治工作由镇人民政府防治重大动物疫病指挥部负责。镇防制重大动物疫病指挥部由镇长任指挥长,财政、公安、民兵武装、交通、工商、卫生、畜牧等为成员单位,负责指挥全镇重大动物疫病的控制和扑灭工作;镇防制重大动物疫病指挥部办公室设在镇畜牧站,由镇分管农业工作的副镇长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疫情的诊断、收集、疫情报告、分析疫情发展态势、确定疫情等级、提出启动和停止预案的建议等工作,代表指挥部组织、协调各村、各单位落实《预案》,并监督实施。镇防治重大动物疫病指挥部负责统一组织本文来自文秘写作网领导全镇重大动物疫病的预防和控制工作,决定启动和停止应急预案,决策有关重大事项。

根据国务院、全国防治重大动物疫病总指挥部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各有关部门要切实履行各自的职责。

1、畜牧兽医站:

(1)负责重大动物疫病和疫情的监测、调查、核实、上报,分析疫情发展态势,并对疫情作出全面评估;

(2)诊断疫病,确认疫情,划定疫点、疫区、受威胁区,提出封锁建设,并参与组织实施;

(3)对设点内病畜禽及同群畜禽的扑杀和无害化处理、疫区和受威胁区的消毒等实施监督和指导;

(4)组织对易感动物进行紧急免疫接种;

(5)对疫区的动物和动物产品的生产、加工、贮藏、运输、销售等活动实施监督与管理;

(6)负责紧急防疫疫苗、药品、器械等物资的组织、贮备和调配;

(7)负责测算病畜禽和同群畜禽的扑杀、消毒、紧免疫接种、补贴等所需资金及资金使用计划;

(8)组织扑疫人员的法制、技术培训,调集动物防疫和防疫监督人员参加疫情的控制和扑灭工作;

(9)负责《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等法律、法规的宣传工作,动员群众对疫点、疫区内的畜禽依法防疫和扑疫;

(10)制定扑灭紧急疫情的实施计划,为政府组织扑疫提供依据。

2、财政所:

负责安排防疫资金预算,强化资金管理,并根据扑灭紧急疫情的需要,及时拔付资金。

3、武装部:

负责组织民兵开展救助,协助公安作好安全保卫工作。

4、派出所:

协助做好疫点、疫区的封锁,,采取强制处理的社会治安管理和安全保卫工作。

5、工商所:

根据疫区封锁的规定关闭疫区内的易感动物及其产品的交易市场。

6、民政:

负责疫区受灾群众的安抚和救济工作。

7、卫生:

负责疫区内人群的疫情监测、预防监测接触病源人员的检查诊断及发病人群的治疗工作。

8、村委会:

要积极配合镇政府和各部门做好防治禽流感知识的宣传,一旦出现疫情,应积极协助做好防治工作和群众工作。

9、其它部门:

严格按照国务院、上级人民政府的有关规定和本部门的职能、切实履行职责,为扑灭紧急疫情提供方便和支持。

三、应急措施

(一)疫情发生后,镇指挥部要立即上报市指挥部并根据本预案的要求,召开紧急会议,对扑疫工作进行安排和部署;明确责任人,实行责任制;制定扑疫工作方案;组织人员、物资、资金,采取强有力的技术措施,组织扑疫,督促有关部门落实各自的职责。

(二)疫情的扑灭程序:

1、报告疫情

一级疫情在6小时内逐级上报到全国总指挥部办公室;二级疫情在12小时内逐级上报到全国总指挥部办公室;三级疫情按照疫情报告制度逐级上报。

2、疫情的调查和确认

(1)牲畜口蹄疫由省动物防疫监督机构确认,禽流感疫情由省级动物防疫监督机构确认。

(2)调查内容:疫情发生的地点、范围、并畜禽头(只)数及同群畜禽头(只)数、发病原因。

3、安排和部署

根据调查的情况及时召开会议,通报疫情,制定扑疫工作方案,明确责任安排和部署扑疫工作。

4、封锁

划定疫点、疫区和受威胁区,由×××人民政府对疫区下达封锁令,实行全面封锁,关闭疫区的屠宰场(点)、活畜交易市场,严禁易感动物进出。

5、消毒

按照消毒规范,对疫区和受威胁区实施强制消毒,杀灭病源。

6、紧急预防接种

对受威胁区及相邻地区按照由外到内、由远到近的顺序,对易感动物实行紧急免疫接种,防止疫情的扩散。

7、处理病禽及同群畜禽

对病畜禽及同群畜禽坚决扑杀,并按照gb16548-1996标准(即:《畜禽病害肉尸及其产品无害化处理规程》)的要求,作无害化处理;对扑杀的病畜禽及同群畜禽登记造册,签字后分别报指挥部和有关部门备查;对病禽扑杀、无害化处理拍照、摄像、资料存档。

8、解除封锁。

疫区最后一头病畜禽扑杀处理后,口蹄疫须经14天的封锁消毒,禽流感须经21天的封锁,没有新的病畜禽出现,且经动物防疫监督机构核实后,由封锁令的人民政府,下达解除封锁令,方能解除封锁。

9、扑灭紧急疫情的总结。

紧急疫情扑灭工作完成后,要对扑疫措施、责任落实,物资、资金的投入、使用情况、效果及存在问题等进行认真总结,并形成书面材料,上报上级指挥部。

四、其它事项:

(一)资金保障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国有企业职工因解除劳动合同取得一次性补偿收入征免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0〕77号)转发给你们,并补充通知如下,请一并遵照执行。

一、其他企业和单位的职工因解除劳动合同取得的一次性补偿收入,暂比照国有企业职工取得补偿收入的个人所得税政策执行。

二、1999年我市职工年平均工资为14000元。以后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的数额,参照统计部门的数据,另行下文明确。

随着我县畜牧业的不断发展,禽类养殖量大幅增加,一旦发生高致病性禽流感疫情,将直接影响我县广大养殖场户的切身利益和社会稳定。

二、政策依据

为及时、有效地预防、控制和扑灭高致病性禽流感,确保养殖业持续发展和人民健康安全,防范和化解风险,维护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重大动物疫情应急条例》《国家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应急预案》《全国高致病性禽流感应急预案》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县实际,制定了《县高致病性禽流感疫情应急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

三、实施意义

建立完善我县重大动物疫情应急管理体系,是贯彻实施《动物防疫法》的重要任务。《实施方案》明确单位和个人对高致病性禽流感疫情的职责范围,对疫情报告、疫情级别认定、疫情处置、善后处理等方面给出了政策标准。

四、主要内容

(一)疫情报告范围及对象

1.在县行政区域内,任何单位和个人。

2.报告对象:县农业农村局、县动物卫生监督所或县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

(二)疫情响应级别

农业农村部和省级畜牧兽医主管部门应当根据对高致病性禽流感发生、流行趋势的预测,及时发出疫情预警。县人民政府接到动物疫情预警后,应当采取相应的预防、控制措施。

(三)应急处置

(四)善后处理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建立联动机制。县政府成立高致病性禽流感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有关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单位成立相应组织,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是疫情防控的责任主体,主要领导要负总责,各责任部门应加强合作,密切配合,共同做好高致病性禽流感疫情防控工作。农业农村部门负责疫情报告、调查以及样品采集、送检、检测、疫点疫区划定、家禽扑杀等工作;财政部门负责疫情防控资金筹集和工作经费预算安排以及资金使用审核监督管理;林草部门负责对野生禽类的监测;公安局负责治安管理及交通管制工作。

一、狠抓养殖产品质量,大面生产树立新的支点。

近几年,在省市的重视支持下,我们淘汰了全市的所有劣种公猪,绝大部份劣种母猪也被淘汰,全市生猪品质跃上一个新台阶。据调查,×××年的出栏生猪中二元杂交猪和三元杂交猪分别达××%和××0%,瘦肉型猪比重超过70%,生猪品改效应明显体现。去年,我们着重加强了牛、羊的品改工作,全市建设了××多个基层品改站,先后培训技术人员×××多人,牛羊冷配达××万头次以上,大大提高了牛羊的品质。此外,我们依照《种畜禽管理条例》规范全市种畜禽场的生产和经营秩序。由省统一部署,全面完成了全市××个种畜禽场的验收换证工作,从源头环节确保了主要畜禽产品的质量优势与市场优势。

二、狠抓养殖结构调整,种草养畜成为富农产业。

发展草食牲畜是市委、市政府发展现代农业的重要战略举措,但具体工作是由我们承办的。××年,我们依托“双百万”工程的实施。在各级领导的高度重视下,借助资金政策优势,加强技术培训,实行人工种草、秸杆氨化等科学饲养方法,全年发展牛羊大户达×××户,促进了草食牲畜产业的发展壮大和农民致富。市发展草食动物领导小组甘当“服务员”,积极帮助以×××为代表的产业化龙头企业发展。先后成功争取到×××二期利用西班牙政府贷款建设×××万头肉牛加工生产线、优质牧草栽培等一批国家和省重点支持的项目。目前,×××投资1.98亿的一期工程已全部投产,必将继续影响、带动全市乃至全省种草养畜产业的兴旺发达。

三、狠抓名特水产开发,渔业生产持续稳步推进。

××年,全市各项渔业生产指标稳步增长。在做好大面常规渔业品种养殖的基础上,我们突出抓了名优、特、奇、新品种的开发,积极推动渔业生产结构的战略性调整,成效显著。全年名特水产养殖面积超过80万亩,其中河蟹放养面积20万亩,湘云鲫(鲤)放养面积超15万亩,网箱养鳝超过×××万口网箱,珍珠放养超过8万亩,名特水产产值已占渔业总产值的××%以上。另外,继成立渔业检测中心后,作为全年养殖业工作的重头戏,我们全面实施了水域滩涂养殖使用证制度。至年底,我们共发证××万亩,占应发面积80%,以较快的进度出色完成了省定任务,渔业生产的行业管理逐步迈入正轨,为全市渔业可持续发展打下了坚实基础。

四、狠抓产品质量安全,省市实事任务圆满完成。

五、狠抓动物防疫保安,体系建设获历史性突破。

动物防疫历来是养殖业工作的重中之重。去年,我们以落实责任制为手段,加强查毒灭源和疫情管理,做到有序扑疫,全面夺取了禽流感阻击战的胜利,确保了全市养殖业健康发展。坚持“防重于治”的方针,全面落实基础免疫工作,全年共免疫猪牛羊×××多万头,禽类3337万羽,犬只×××万只,免疫密度达×××0%,防范了全市重大动物疫病的流行。并强化动物检疫,全年共检猪牛羊近×××万头,城区定点屠宰率和肉品鲜销合格率达99%以上,保证了畜产品质量安全。在加强防检工作的同时,动物防疫长效机制建设被提上议事议程。我们按省市要求,积极组建乡镇动物防疫站。目前,全市×××个乡镇动物疫站的人员编制、工作经费、基础设施、养老保险等问题都得到了较好解决,市、县两级站的工作环境和状况也在逐步改善。大部分县级站由财政差额拨款改为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力量也得到了进一步加强。动物防疫长效机制建设体现了党和政府以人为本的重要思想,为我们发展养殖业提供了坚强保障。

六、狠抓渔政执法为民,渔业资源保护得到加强。

×××水域面积大,水情复杂,渔政管理难度大。去年我们以行政执法为手段,加强渔业安全生产,稳步推进了渔业资源保护与合理开发利用。一是举全力搞好春禁工作。××××××年是长江流域实施春禁的第二年,我们在市委、市政府直接领导和统一指挥下,抓组织健全、措施落实、责任到位,春禁收到了预期效果。同时,全年不间断地重点打击害业捕捞和超强度乱捕滥捞,查处污染渔业水域案件,起到了保护资源、促进渔业经济发展的重要作用。二是最大限度地维护渔民利益,切实做好渔民禁渔期间的基本生活保障,争取将符合条件的渔民纳入“低保”,不合条件的予以救济,减轻了渔民生活负担,确保了渔区一方平安。三是不断完善渔业资源保护装备和基础设施。去年×××月,一艘×××吨位的公务执法船下水,充实了我市渔政管理服务力量。渔港完成了2个码头建设,配备了一艘趸船和钢质浮桥等救生设施,有力地保障了渔业生产安全,全年无重大事故发生。8月份,船检办证中心投入使用,极大便利了渔民生产生活。此外,我们还努力加强对各类珍稀水生野生动物救护,×××江豚保护区项目已上报农业部争取立项。项目一旦实施,必将对×××的生态保护产生深远影响。

七、狠抓饲料兽药监管,市场生产经营井然有序。

饲料、兽药作为主要的养殖投入品,安全与否、质量优劣都关系重大。去年,我们以接管饲料管理职能和新的《兽药管理条例》颁布为契机,加强对饲料、兽药行业监管,市场生产经营更加规范有序。

兽药药政方面。×××年××月,新的《兽药管理条例》生效后,我们积极组织学习、广泛宣传新《条例》,基本上做到执法者、生产者、经销者、养殖者、服务者人手一册,在社会上形成了知法、守法、执法的浓郁氛围,并依法依规在全市集中开展了2次兽药大检查,加大兽药打假力度,整肃了市场,维护了养殖户的根本权益。

八、狠抓培训服务工作,科教管理水平上新台阶。

××年,养殖业科教管理服从服务于全局中心任务,主要抓了以下几项工作:一是加强畜牧水产科研项目的管理。完成编制了《×××畜禽水产品质量检验检测中心》等项目书,成功申报了《×××黄颡鱼人繁及养殖技术推广》、《×××野猪养殖技术研究》及《×××名贵鱼类系列开发》等项目,争取经费×××万元,并完成省地方标准制定一个。二是积极组织开展畜牧兽医职业技能鉴定。去年,我们在七县(市)区完成了×××人的技能鉴定,超额完成省任务,受省局好评。三是开展各种科技活动。我们充分发挥畜牧水产学会的功能,组织开展优秀论文评选、技术咨询、科技交流、科技下乡等活动,先后举办各种培训班近百期,受训上万人次,其中局科技科与各部门合作举办培训班7次,培训达×××多人次,发放宣传资源×××余份。通过培训宣传,增长了农民的科学知识,为科技兴养,加快农村致富奔小康起到了良好作用。

九、狠抓各项保障措施,工作氛围更加和谐奋发。

××年,我们紧贴时代脉搏,坚持机关工作服务大面生产,保障总体工作的原则,按《机关管理制度》认真落实各项措施,机关工作呈现稳定和谐局面。我们坚决响应市委、市政府号召,打击取缔地下“”赌博活动,局直系统没有因参与地下“”而被捕、刑拘、劳教判刑人员,办公场所基本杜绝了议码、买码现象。局代管×××因×××二期建设受损而求赔偿的问题,在局领导亲自出面斡旋下,双方达成调解协议,没有发生职工集体闹事或越级上访现象,渔场生产正常进行,去年又夺得高产。财务管理上积极开源节流,努力争取项目投资和扶助资金,全年立项×××余个,争取资金×××多万元,有力地促进了全市畜牧水产工作。后勤服务优质高效,较好地解决了机关办公区和生活区水电路等方面一些难题,干部职工称之为“民心工程”。通过充分准备、周密部署,我们安全顺利、衔接流畅地实现了局机关及下属三个单位办公场所搬迁,没有对全局工作造成不利影响。局领导情系群众,购置了上下班专车,大大激发了全局人员求×××、干事业、谋发展的积极性。

十、党政工卫齐抓共管,精神文明建设成果丰硕。

××年,我们从党风廉政建设入手,抓教育防范,抓制度约束和行为监督,努力搞好作风建设与机关党建工作。组织了对两个《条例》和向先进典型的学习,保证了队伍的纯洁性。全年共培训入党积极分子11名,发展新党员×××名。切实加强对工会工作的领导,认真落实“双联”工作责任制和各项社会保障制度,局领导主动联系困难家庭8户,干部共捐款××多元,为企业提供解困资金2万余元。加大对×××村建整扶贫力度,全年局领导下扶贫点8次,投资20余万元,为村里兴建沼气池×××余口,带动了当地农民脱贫致富。结合“四五”普法教育和《行政许可法》的实施,积极开展普法教育和依法行政的教育,明显提高了全体工作人员的法制意识和综合素质。人事、编制、劳资、机关事业单位改革严格按上级要求有条不紊地开展,免除了大多数职工的后顾之忧。切实落实老干部各项待遇,使离退休人员晚年生活顺心、舒心、开心。狠抓计划生育工作,全年局机关没有违反计生政策的现象。全面迎接了全省卫生城市复检工作,局机关、宿舍区及渔政、防检等窗口单位因措施得力,干部职工积极参与,受到上级充分肯定,为我们做好×××年工作奠定了良好基础。

总之,去年的生产和工作是发展前进的,这主要是各级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各级畜牧水产行政管理部门切实转变干部作风,同志们共同努力的结果。当然,我们也应清醒地看到我们的工作还有一些不尽人意的地方。

但是我们还应该看到:

1、动物防疫和产品质量安全还须加强,非法使用“瘦肉精”等违禁药物的情况未完全控制,少数地方因经费不足,执法难度大,整治乏力。

论文关键词宠物动物动物福利立法

近年来,随着宠物数量及种类的增多,社会上由宠物引起的问题也越来越多,法律规制成为必然要求。英、美、加、澳、日等一百多个国家都制定了适合本国的《动物福利法》,参加了一些国际性公约,也有不少的国家有专门的宠物动物福利立法,如英、美、欧盟等,这为我们宠物动物福利保护立法提供了很好的借鉴。

一、宠物动物概述

目前对于动物福利尚无准确定义,国际上公认的非野生动物福利概念最初由英国农场动物福利理事会建议提出,包括动物的五大自由,即:(1)不受饥渴和营养不良困扰的自由;(2)不在恶劣环境中生活的自由;(3)不受痛苦、疾病和伤害的自由;(4)享有表达正常天性的自由;(5)不受恐惧和忧患紧张的自由。这五大自由目前已被大多数国家认可并在很多国家的法律中有具体体现。

宠物动物又称宠爱的动物或陪伴动物,按照1987年《保护宠物动物的欧洲公约》的定义,是指为个人娱乐或者陪伴目的而被人类在某类场所特别是家庭拥有或者意图被拥有的任何动物。按照2003年《关于宠物动物非商业性转移的健康要求以及修订92/65/EEC理事会指令的欧洲议会与欧盟理事会条例》的规定,宠物动物是指列入本条例附件1的陪伴主人或者代表其他自然人的不打算出卖或者转让给其他人的动物。另外,葡萄牙的《保护动物法》、奥地利的《联邦动物保护法》中也有关于宠物动物的定义,但所有的定义均有一个共同的描述,就是宠物动物的意义体现在“陪伴”上,均以人的需求来进行定义。

二、我国宠物动物福利立法的现状及存在问题

(一)立法现状

1.国家层次的立法。我国颁布的与宠物动物福利有关的法律主要有《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动物防疫法》、《野生动物保护法》,涉及宠物动物福利的法规主要有《种畜禽管理条例》、《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实施条例》和《兽药管理条例》,部门规章主要有《进口兽药管理办法》、《种畜禽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等。

2.地方层次的立法。一些民族自治地方制定了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如凉山彝族自治州的《凉山彝族自治州实施的补充通知》。一些地方有自己的地方性法规、地方行政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如广州省的《广州省动物防疫条例》和云南省的《云南省动物防疫条例》;北京针对犬类制定的《北京市养犬登记和年检管理办法》、《北京市养犬管理规定》、《北京市犬类防疫管理办法》,山西省太原市制定的《太原市限制养犬的规定》等。

(二)存在问题

2.宠物动物保护范围过窄。从我国仅有的几部与动物福利保护有关的法律、法规中可以总结归纳出我国对于宠物动物的保护集中于犬类,例如《种畜禽管理条例》、《北京市养犬管理规定》、《宁波市限制养犬规定》这几个条例和规章从名称上就可以看出,限制或者规定的主要是犬类。而现今宠物的种类已不仅仅局限于犬类,还包括猫、鸟、乌龟、鱼等性温小型动物及诸如蜥蜴、蛇、猪、蜘蛛等有毒或大型的动物,并且这类大奇毒宠物的数量在急剧增长,而我国鲜有的几部动物福利保护法律远远满足不了宠物动物福利保护的要求。

3.宠物动物福利保护法律责任不健全。西方国家对于宠物动物福利法律保护责任救济规定的相当严格,以欧盟为例,其规定的侵害宠物动物福利的法律责任细致到行为罚、资格罚、财产罚和自由罚,形式多样、轻重分明。而我国的宠物动物保护法律责任包括行为罚、资格罚和财产罚,不包括自由罚,规定也不细致。除了针对动物免疫的法律责任与宠物福利保护有一定的联系外,其他涉及宠物动物的喂养、医疗等方面都没有规定。

三、我国宠物动物福利立法的必要性

(一)理论依据

1.功利主义动物主体论。功利主义有两项最基本的原则,即利益平等考量和利益最大化。辛格在《动物解放》中指出:“感知能力是利益的先决条件,凡是有感知能力者均应有利益。在这一原则下,动物与人同样具有利益,所以应享受同样的法律待遇,否则,就是物种歧视,这如同性别歧视、种族歧视等一样是不被允许的。”这种理论不仅在理论上修正了人们现有的物种主义态度,还从实践上要求解放动物,具体包括:禁止动物实验和素食推行等。

2.权利主义动物主体论。汤姆·雷根也是“动物主体理论”的推崇者,他指出了功利主义动物主体论的种种不足,提出了权利主义动物主体论,认为这才能恰当说明动物的道德主体地位。雷根认为,作为正在体验生命的个体,动物具有为其本身的价值,这就是天赋价值。他提出了尊重天赋价值原则,并将其归结为受尊重权利与不受伤害权利,法律上再制定相应的规范,通过法律权利来保障。还提出了最少凌驾原则和最轻原则,指出在一些特定情况下,万不得已要伤害或牺牲一些无辜者时,如果每个个体所面临的伤害相当,则选择伤害少的,当面临的伤害不等时,则选择伤害最轻的。在实践上,权利主义动物主体论观点持有者要求禁止动物实验和牲畜宰杀。

3.整体主义动物主体论。该理论的代表人物是美国学者霍尔姆斯·罗尔斯顿,他认为自然生态系统是一个整体,拥有系统价值,每一种物种都有其内在的价值,物种的灭绝会破坏生态系统的健全,导致整个系统价值的减损。人类对于动物的责任在于维护自然作为一个整体的良好运转。动物是自然生态中的一员,拥有其内在价值,因此人和动物都是主体。

动物主体论及由其延展的其他具体主体论理论告诉我们,动物与人一样是权利的主体,动物利益的保护跟人的利益的保护是一致的。因此,动物福利保护立法在理论上是可行的。

(二)国外形势发展需要

英国宠物动物福利保护法以《动物保护法》为基础并专门制定了一系列专项法律,如《鸟类保护法》、《宠物法》、《野生动植物及乡村法》等⑥,并辅以法案、法令、条例,构成了较为完善的法律体系。

美国于1966年即制定《动物福利法》,并进行了多次修订,在联邦和州一级都有动物福利保护法律法规,且数量甚多,美国联邦与各州法律各有侧重,相互配合,构建了一个较为完善的宠物动物福利保护体系。

欧盟宠物动物福利区域性公约,以1987年《保护宠物动物的欧洲公约》为核心,辅以欧洲理事会通过的两个决议——《关于宠物动物外科手术的决议》和《关于饲养宠物动物的决议》,并综合一系列欧洲理事会决定和指令,形成了一套完整的法律保护体系。另外欧盟范围内还有一些次区域性条约,如《关于捕猎和保护鸟类的比利时、荷兰、卢森堡三国经济联盟条约》。

由上可见,宠物动物福利立法是普遍也是趋势,我国应该顺应形势发展,建立完善宠物动物福利保护法律。

(三)现实意义

近年来人们愈发意识到保护动物就是保护自己。2010年被联合国定为保护生物多样性年,再一次定位了我们与动物的关系,而作为对与我们生活最密切的宠物的保护的意义也进一步彰显了出来,保护宠物也就是保护我们自己。对于宠物动物的保护具体有如下意义:

1.生态意义。对动物进行保护的任务之一是保护生物的多样性,丰富多彩的大自然是人类社会进步的物质基础。人类对动物的需求永无止境,既要求数量,又要求种类。食品动物、观赏动物、宠物动物都是由于人类的需要而分化的类群。任何一种野生动物都有成为家养宠物的可能,相对的,宠物也有发展成野生动物的可能,随着更多野生动物变成家养动物,家养动物变成宠物动物,对于宠物动物福利的研究有利于生物多样性物种的保存,有利于维持生态平衡。

3.经济意义。宠物行业在国外有着比较成熟的法律规制和保障,与宠物吃、穿、住、用、行有关的行业发展吸收了大量的劳动力,解决了不少的就业问题,因此,宠物行业的发展也可能成为我国经济的一项新的拉动力。

一、认清形势,提高认识

近几年来,部分省市狂犬病的发病、死亡人数呈上升趋势,2013年我市发生两起狂犬病死亡案例。虽然我县连续几年无狂犬病发生,但城镇、农村养犬数量和密度居高不下,个别地方存在侥幸心理,免疫不到位的现象时有发生,势必危及我县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社会的稳定。各乡镇要增强紧迫感和责任感,广泛宣传狂犬病的危害性和加强犬只管理及犬只免疫的重要性,提高人民群众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引导人民群众自觉配合犬只免疫工作,尽量少养犬、必须免疫犬、栓养犬,尽量做到不养犬。

二、争取领导,完善措施

犬只免疫工作是狂防工作的重点,也是狂防工作的难点,要开展好犬只免疫工作,就必须争取得到当地党政领导的高度重视。因此,各畜牧兽医站要向乡镇党委、政府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汇报好狂犬病的危害性和犬只免疫工作的重要性,切实履行好部门的职责,当好参谋和助手,制定切实可行的免疫措施上报党委、政府执行,同时抄送县主管局。各乡镇站要在当地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本着“政府保密度、部门保质量”的原则,认真做好2014年度的犬只免疫工作。

三、开展犬只免疫工作的步骤和方法

1.各畜牧兽医站对犬只的免疫工作要实行防疫人员分片包干责任制(站长要带头包村包社),防疫人员要逐户做好犬只存栏普查、造册登记,对畜主同意免疫的,及时进行免疫,发放“动物免疫证明”,做到一犬一证,建立好犬只防疫档案,记录规范完整;对不接受免疫的也要建立档案,应有畜主签字或村社干部签字,乡镇站将未免犬只花名册交当地政府,集中组织力量予以捕杀。实行“不免即灭”、“不拴养即灭”的强制措施,使狂犬病防制工作纳入法制化、规范化管理的轨道。

2.为了顺利推进农村犬只免疫的开展,在2014年2月25日前,以村社为单位设置集中免疫犬只地点,收取犬只免疫费每只10元。在2014年3月份期间,由各畜牧兽医站组织动物防疫员和乡村兽医人员,由村社干部带路到村到户逐只进行免疫。对2014年4月底仍未进行免疫的犬只,由当地政府组织力量全部捕杀。

3.对城镇饲养的犬只,凭公安部分发放的《犬只准养证》免疫,按规定标准收取费用。

4.各乡镇站要每月月底前及时向县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报告犬只免疫进度表,切实完成犬只免疫任务。同时上交2014年狂犬病防制半年总结和全年总结。

全面巩固近年来畜禽屠宰监管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成果,大力强化企业责任意识,集中精力进行畜禽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治理整顿,严厉打击私屠滥宰、生产注水肉、病害肉等违法违规行为,积极探索构建畜禽产品质量安全长效监管机制,从根本上提高畜禽产品质量安全保障水平,保证人民群众吃上“放心肉”。

二、整治任务

(一)扎实开展病死畜禽非法交易整治

畜牧主管部门要强化对活畜、活禽的产地检疫,加强对畜禽养殖场(户)的监管,严肃查处屠宰、经营、运输无检疫证明、检疫不合格的畜禽或者病死畜禽的非法行为。要严格开展屠宰检疫,对进入屠宰厂(场)的活畜、活禽,严格查验动物检疫合格证明,对无检疫证明的要按有关规定处理;认真做好屠宰同步检疫工作,切实规范检疫证章使用,监督做好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严厉打击屠宰病死畜禽的非法行为。

(二)积极开展瘦肉精等禁用物质整治

畜牧主管部门要广泛宣传使用瘦肉精等禁用物质的危害,提高养殖场(户)的质量安全意识;要加大养殖环节的监管力度,严厉打击使用或教唆使用瘦肉精等禁用物质的行为。

商务主管部门要督促定点屠宰厂(场)积极配合畜牧主管部门对瘦肉精等禁用物质的检测,加强屠宰环节的抽检工作。

(三)深入开展注水肉整治

商务主管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根据注水肉发生的规律,加强对注水高发区域和时段的巡查,依法严厉查处对猪、牛、羊、鸡和畜禽产品注水或注入其他物质,以及为上述活动提供场所等违法行为。要加强对定点屠宰厂(场)肉品水分含量的监督检查,严厉查处屠宰注水或注入其他物质的猪、牛、羊、鸡的行为。发现定点屠宰厂(场)对猪、牛、羊、鸡和畜禽产品注水或注入其他物质的,要立即责令停业整顿,造成严重后果或者两次以上对猪、牛、羊、鸡和畜禽产品注水或者注入其他物质的,要报请市政府取消其定点屠宰资格。

(四)持续开展私屠滥宰整治

商务主管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加强对私屠滥宰高发时段和地域的巡查,严密监控城乡结合部、私宰专业村(户)和畜禽产品加工比较集中的区域。发现私屠滥宰、未经定点从事畜禽屠宰活动、冒用或使用伪造定点屠宰证书或标志牌的,要依法予以取缔,没收畜禽、畜禽产品、屠宰工具和设备以及违法所得,严惩不法分子。要严肃查处定点屠宰厂(场)出借、出租、转让定点屠宰证书和标志牌的行为,一经发现,要报请市政府取消其定点屠宰资格;对为私屠滥宰提供场所或储存设施的单位或个人,要责令改正、依法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以罚款。

(五)大力开展定点屠宰企业集中清理

商务主管部门要按照商务部办公厅《关于做好生猪定点屠宰企业审核换证工作的通知》(商秩字〔〕263号)要求,会同公安、财政、环保、畜牧、卫生、工商、质监等部门,对定点屠宰厂(场)进行集中清理整顿,坚决淘汰不达标企业,严把市场准入关。对不符合设置规划、存在严重违法违规行为的,坚决取消其定点屠宰资格;对符合当地设置规划但达不到规定条件和标准的,要责令限期整改,整改后仍不达标的,报请市政府取消其定点屠宰资格。

畜牧主管部门要按照修订后的《动物防疫条件审查办法》,对畜禽屠宰厂(场)原有《动物防疫合格证》重新登记,制定过渡期工作方案,推动《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审查发放工作。

(六)认真开展屠宰企业畜禽产品质量整治

商务主管部门要切实强化对定点屠宰厂(场),尤其是以代宰为主的定点屠宰厂(场)的日常监管,督促其严格执行入厂(场)检查验收、静养待宰、屠宰操作规程、肉品品质检验、无害化处理等制度,强化台账管理,完善内部可追溯系统,落实食品安全责任,确保出厂畜禽产品质量安全。要加强对定点屠宰厂(场)肉品品质检验的监督检查,重点检查其是否具备基本的肉品品质检验设备和检验人员,是否按照检验程序进行操作,是否按要求对不合格肉品进行无害化处理,是否存在违规使用检验证章的情形。对出厂(场)未经品质检验或经品质检验不合格畜禽产品的,要立即责令停业整顿、依法对屠宰厂(场)及其主要负责人从严从重处罚,造成严重后果的,要报请市政府取消其定点屠宰厂(场)资格。

(七)切实开展加工流通餐饮等环节畜禽产品质量整治

质监、工商行政管理、卫生等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督促肉制品加工、畜禽产品销售、餐饮企业严格执行进货查验、索证索票、购销台账等制度,确保畜禽产品均来自于定点屠宰厂(场),检验检疫合格;依法配合有关部门加强对畜禽产品检验检疫证章的监督检查,督促生产经营主体落实食品安全责任,严防私宰肉、含瘦肉精肉、病死、注水或注入其他物质、未经检验检疫或检验检疫不合格畜禽产品进入加工、流通、餐饮消费环节,严厉打击加工、销售病死病害畜禽产品和注水畜禽产品等行为。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要会同商务、畜牧等有关部门推行“场厂挂钩”、“场地挂钩”、“协议准入”、挂牌经营,落实市场开办者和场内经营者责任,严把畜禽产品质量市场准入关。质监部门要加强对肉制品生产企业原料肉采购的监督检查,严厉查处使用不合格原料肉行为。卫生部门要对餐饮企业采购的畜禽及其产品开展专项抽查,严肃查处采购、使用私宰肉和病死或死因不明的畜禽及其产品等行为。

(八)加大刑事打击力度,严厉惩处犯罪分子

商务、畜牧、工商、质监、卫生、食品药品监管等部门要加强与公安机关的沟通协调,发现涉嫌犯罪行为的,要依法及时移送公安机关;对社会反响强烈、情节严重、影响恶劣的重大食品安全案件,要协调公安机关提前介入,快速有效惩处犯罪分子。

公安机关要积极配合有关部门,严厉打击私屠滥宰、使用瘦肉精和制售病死病害畜禽产品、注水畜禽产品等违法犯罪行为;严厉查处阻挠行政执法人员依法执行公务的行为,对涉嫌犯罪的,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县(市)、区要成立由当地政府分管领导牵头的畜禽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领导小组,强化对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发挥好统筹协调作用。市直有关部门要结合自身职能和本地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明确工作责任,提出具体措施,逐级落实整治任务。

(二)加强协作配合。商务主管部门要牵头建立畜禽屠宰专项整治部门协作机制,加强部门协作配合,切实形成监管合力,实现对畜禽产品产销环节全过程的监管。各部门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主动沟通、密切配合,积极开展联合执法,形成打击声势。

(三)健全长效机制。商务主管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探索建立屠宰企业信用档案及诚信不良记录收集、管理、通报以及违规退出机制,根据企业信用记录状况实行分类监管,提高监管效能;利用现代信息技术建设肉品质量信息可追溯系统,强化溯源管理,打造畜禽产品质量安全全程监管体系。

(四)做好应急处置。商务主管部门要按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的总体要求,牵头制定畜禽产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明确各部门职责分工、信息通报、应急响应、后期处置及应急保障等事宜,及时处置畜禽产品安全事故。各部门要督促养殖、畜禽屠宰、畜禽产品销售、畜禽产品加工、餐饮等企业制定内部食品安全事故应急方案,定期检查本企业食品安全防范措施落实情况,及时消除事故隐患;发生畜禽产品安全事故的,企业要立即予以处置,及时向当地卫生行政部门报告。那一世

(五)加强宣传教育。要大力宣传《食品安全法》、《动物防疫法》、《农产品质量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生猪屠宰管理条例》、《省畜禽屠宰管理办法》、《省农产品市场准入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积极宣传畜禽屠宰专项整治工作进展、成效和典型事例,支持新闻媒体开展舆论监督,引导新闻媒体客观准确报道,为专项整治创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一)动员部署阶段。制定实施方案,部署专项整治工作。

(二)集中整顿阶段。组织执法力量,全面开展专项整治,落实各项整治任务。

THE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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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农业部关于颁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法律法规根据《兽药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二条的规定,现予颁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兽药典》(简称“中国兽药典”)1990年版一、二两部,自1992年6月1日起实施。 现就实施中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1990年版《中国兽药典》实施后,原1978年版《兽药规范》中收载的和历年来农业部、农业部畜牧局颁布的同品种质量标准以及1985...https://code.fabao365.com/law_26601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