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勿携带水果、水产品等动植物产品入境,生活中常见的肉干、鲜奶、黄油、种子种苗、蔬菜、鲜花、燕窝、菌种、土壤等都属于禁止携带进境的物品。具体可查阅《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止携带、寄递进境的动植物及其产品和其他检疫物名录》。
武器弹药管制刀具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止进出境物品表》,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未经许可,不得私自携带枪支、仿真枪、管制刀具等武器、仿真武器、弹药及爆炸物品进出境。
涉濒危动植物及其制品
根据《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濒危野生动植物进出口管理条例》等规定,我国对濒危动植物实施保护。提请旅客在境外购买工艺品或纪念品时要注意分辨是否为象牙、犀牛角、穿山甲鳞片、红珊瑚、玳瑁、砗磲、黄檀、紫檀、沉香等濒危动植物制品。除合法持有《允许进出口证明书》或者物种证明外,禁止贸易、携带、邮寄濒危动植物及其制品进出境,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活体动植物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生物安全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及其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未经批准,不得擅自携带、寄递活体动植物进境。常见异宠有仓鼠、蛇、蜥蜴、蜘蛛、蜈蚣、乌龟、寄居蟹、海星、爬虫、花卉、种苗等。
烟酒类
从港澳旅游归来旅客,可免税携带入境12度以上的酒精饮料1瓶(750ml以下);免税香烟200支,或雪茄50支,或烟丝250克。从其他国家和地区旅游归来旅客,可免税携带入境12度以上的酒精饮料2瓶(1500ml以下);免税香烟400支,或雪茄100支,或烟丝500克。特别提醒:不满16周岁的旅客不准携带烟酒入境。
毒品类
特殊物品
特殊物品主要包括1.微生物,如细菌、病毒、真菌、放线菌、立克次氏体、衣原体、支原体等医学微生物菌(毒)种及样本以及寄生虫、环保微生物菌剂等;2.人体组织,如人体细胞、胚胎、器官、分泌物、排泄物等;3.生物制品,如疫苗、细胞因子、酶及其制剂、抗体、抗原等;4.血液及其制品,如人类的全血、血浆成分、血浆蛋白制品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境卫生检疫法实施细则》《出入境特殊物品卫生检疫管理规定》,入出境特殊物品的携带人、托运人或邮递人必须向海关申请卫生检疫审批,获准后方可进出境。需要注意的是,携带自用且仅限于预防或治疗疾病用的血液制品或生物制品出入境的,不需要办理卫生检疫审批手续,出入境时应当向海关出示医院有关证明;允许携带量以处方或者说明书确定的一个疗程为限。
传染病类
在国外旅游,要注意防范呼吸道传染病、消化道传染病、虫媒传染病,特别要做好防蚊,警惕黄热病、登革热、基孔肯雅热、疟疾等蚊媒传播疾病。出境前,查询旅行目的地疫情动态和疾病预防信息,入境通关时,如果出现发热等不适症状,应当主动向海关工作人员申报,并告知近期旅行史,配合做好体温监测、流行病学调查、医学排查等工作;通关后,如出现身体不适症状请及时就医,并如实告知接诊医生境外旅居史,以便得到及时诊治。
海关温馨提示:出入境时应主动申报健康异常情况。近期,新型冠状病毒感染、流感、登革热、禽流感等传染病高发,海关提醒广大旅客:出入境时如有身体不适,应主动向海关进行健康申报。携带的行李物品应如实申报,主动配合通关检查,确保快速通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