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签证申请书、必须电脑填写,(贴3个月内4.5*4.5寸白色背景照片)2张。
2、护照原件有效护照(有效期半年以上的因私护照,最终页有本人签名)。
3、亲属关系公证书原件(仅限探亲及携亲属访友时提交,自出具之日3个月内有效,中文即可)
4、户口本首页及本人页复印件1份
5、暂住证(户口为非大使馆签证管辖区的申请人要持工作地公安局发的暂住证原件)。
★护照签发地不属于北京领区范围的需提供来京日期半年以上的《暂住证》或《北京人居住证》原件。
二、保证人需准备材料(材料必须为日文原件一份,有效期为3个月)
1.《身元保证书》
2.市区町村长或税务署发的有年总收入金额的《课税(纳税)证明书》或盖有税务署受理印章的《确定申告书B》(不可使用源泉征收票)
3.《在职证明书》或《营业许可证》等职业证明材料
4.保证人是日本人时,需要提供:《住民票》(注明全部事项)
另:探亲时:邀请人为留学生、保证人为该留学生所在学校的常勤教授或副教授时,保证人需提供:《身元保证书》和《在职证明书》。
访友时:邀请人为留学生、保证人为该留学生所在学校的常勤教授或副教授时,保证人还需提供:《课税(纳税)证明书》和《住民票》。
三、邀请人须准备材料(材料必须为日文原件,有效期为出具之日三个月内)
1、《招聘理由书》
2、《滞在日程表》
3、《在职证明书》或《在学证明书》
(2)邀请理由为访友时,请提交能证明申请人与邀请人(保证人)友人关系的材料。如:合影、来往书信、MSN聊天记录在线打印等,选择一种提交即可。
(3)国费留学生邀请父母、配偶、子女探亲时,不需要保证人。只需提供《招聘理由书》、《滞在日程表》及外国人国费留学生证明或奖学金受给证明(材料需注明国费留学生身份、奖学金支付期间及金额)
*所有出具的材料有效期均为自发行日开始3个月之内有效,申请后所有材料一率不退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