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事认证是领事认证机构根据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申请,对国内涉外公证书、其他证明文书或国外有关文书上最后一个印鉴、签名予以确认的活动。
二、领事认证的目的
根据国际惯例和中外领事实践,领事认证的目的是使我国出具的文书能在其他国家境内得以承认,不会因怀疑文书上的印鉴、签名的真实性而影响其域外的法律效力。
三、新中国领事认证发展
领事认证是世界各国为了相互便利文书往来而在领事实践中逐渐形成的国际惯例。新中国成立60年来,尤其是改革开放以来我国领事认证工作得到充分发展,已形成以外交部领事司为中心的国内外多层次认证体系,符合我国国情,总体与国际接轨。
(一)领事认证践行“以人为本,外交为民”
(二)我国领事认证的机构设置
(三)我国领事认证机构的职能范围
(四)领事认证致力于服务改革开放和对外交往
随着我国与外国交往的日益频繁,越来越多的文书需送至国外使用。为更好地深入贯彻落实中央“走出去”战略,积极维护国家对外形象和公信力,切实为我国公民、企业出国创造良好条件,外交部领事司充分利用网络、报刊等传媒渠道,加强信息公开和政策宣传,编写出版《中国领事认证指南(国内篇)》并免费向公众发放。我们将不断改进工作,为我公民和法人办理领事认证服好务。
四、领事认证机构
(一)外交部领事司认证处
地址:北京市朝阳门南大街2号,外交部南楼7层。邮政编码:1007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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